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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C16版)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元(含税),共计派发人民币1,841.4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2019年2月28日,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十二、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一)北京声迅

  北京声迅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以上财务数据已经永拓审计。

  (二)湖南声迅保安

  湖南声迅保安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以上财务数据已经永拓审计。

  (三)快检保安

  快检保安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以上财务数据已经永拓审计。

  (四)陕西声迅

  陕西声迅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以上财务数据已经永拓审计。

  (五)天津声迅

  天津声迅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以上财务数据已经永拓审计。

  (六)声迅设备

  声迅设备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以上财务数据已经永拓审计。

  (七)重庆声迅

  重庆声迅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以上财务数据已经永拓审计。

  (八)云南声迅

  云南声迅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以上财务数据已经永拓审计。

  (九)广州声迅

  广州声迅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以上财务数据已经永拓审计。(十)江苏安防

  江苏安防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以上财务数据已经永拓审计。

  (十一)广东声迅

  广东声迅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以上财务数据已经永拓审计。

  (十二)上海声迅

  上海声迅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以上财务数据已经永拓审计。

  (十三)北京快检

  北京快检于2020年1月7日成立,尚未实际经营。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轻重缓急顺序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缺口部分的资金将由本公司以自筹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展前景分析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平安城市、智慧城市相关建设的逐渐落地及深入,我国安防行业保持了持续快速发展态势。截至2018年底,我国安防企业数量大约有3万家,从业人员近160万,行业总收入额达到6,900亿元,较2017年6,016亿元增长14.69%。

  随着安防行业的不断发展,我国安防产业需求结构的调整逐渐显现,满足安全需求的方式已从简单设备提供或系统建设,逐步向全方位的安防运营服务方式转变。安防运营服务业的市场规模以及在安防行业所占比重不断提升。2018年,我国安防运营服务业市场规模达到540亿元,占安防市场总体规模的7%,但较欧美安防运营服务市场规模是安防产品市场规模10倍的市场格局仍具有较大的差距。安防运营服务行业作为信息产业的新蓝海,其所蕴藏的市场潜力将得到爆发式释放。我国安防运营服务仍有很大的市场空间。

  报警运营服务是安防运营服务市场最大的领域,在国外大型安防运营服务公司都是从报警运营服务开始,逐步开展网络化报警运营体系的建设,构成了集信息采集、传输、甄别和服务为一体的报警服务网络。同时,以监控报警联网服务作为统领整个安防行业的主线,实现了产品生产厂家、系统集成商、社区物业公司和网络运营企业的相互融合、协同,通过市场收购兼并和特许经销商制度的建立完善,形成了以大型监控报警企业为龙头的安防产业链条,使得行业资源配置更加合理,服务成本持续降低,管理水平大幅提高。

  近几年我国也积极推动报警服务业的发展,安防行业“十三五”规划就曾提出“逐步树立以安防服务为龙头的产业格局,增加安防服务业比重,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以金融、企事业单位、沿街商铺、连锁店、餐饮、物流以及家庭入网用户为主的报警运营服务快速发展;促进业务培训、管理咨询、风险评估、施工监理、效能评估、展会展览等各类中介服务,推动专业化维修维护服务实现更快的发展;支持鼓励一些具有较强实力的运营服务公司结合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建设拓展运营业务范围”在政府政策推动和市场拉动等多种因素下,报警运营服务呈现出了加速发展的态势。

  现代安防运营服务企业要求具备为客户提供包括解决方案设计、核心软硬件产品配套到集成以及后续安防运营在内的一体化服务的能力。以报警运营服务为例,从业企业需要掌握从底层平台搭建、监控报警运营到设备维保的一系列核心技术,如智能识别算法、音视频编码算法、语音识别技术、报警监控联网软件平台、爆炸物探测技术等,才能满足定制化的设计集成要求、提供高质量的监控报警运营服务、具备可靠的设备维保能力,从而在市场竞争中具备核心竞争力。

  一方面,安防技术的飞速发展为安防运营服务所依赖的技术平台提供了更多、更新的有力支持。另一方面,物联网、互联网、云计算等技术手段的广泛应用,改进了安防运营服务手段,为“技防”为主的新型安防运营服务领域的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

  以报警运营服务为例,安防技术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集成化以及各种实用视频处理技术的出现,必将大大增强报警复核手段,提高报警运营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报警信号网络传输技术的发展也为报警网络建设和运营开辟了新的前景,通过网络传输用户报警信息,使得信息传输更具实时性、准确性和可扩充性、传输成本更低、传输效率更高;新的智能化技术将被广泛应用于报警运营网络,提高报警运营服务的反应速度和处理能力,能够为用户提供更高水平的安全服务和其他个性化增值服务。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收入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要为金融、轨道交通、城市公共安全的行业用户提供安防整体解决方案,上述客户多在每年上半年制订投资预算与采购计划,并履行内部审批和招标程序,验收和结算主要集中在下半年,特别是第四季度实现。2017年、2018年及2019年,公司第四季度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占当年营业收入的61.39%、57.22%及69.03%,公司收入存在较大的季节性波动风险。

  (二)移动支付的发展对银行业安防需求的影响

  国内移动支付业务持续保持较快增长,移动支付的兴起减少了人们对银行网点、自助设备的依赖,传统的现金交易逐渐被更加快捷的移动支付方式所取代,客观上减少了人们从银行ATM柜台机存取现金的需求。若未来互联网支付的发展促使银行作出减少设置银行网点及ATM的战略部署,则会对公司在银行监控报警安防领域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三)技术更新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涉及安防系统云平台技术、安检禁带品图片智能识别技术、视频智能分析技术、视频质量智能诊断技术、微量爆炸物探测技术、非侵入式液体检测技术、接口整合技术、报警快速复核技术等领域技术,而相关技术发展速度迅猛。若公司不能及时进行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并紧跟市场需求的变化,会导致产品失去技术优势。

  (四)人力成本上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对人工智能和物联网领域的人才求贤若渴。近年来各大科技企业纷纷布局人工智能及物联网产业,尤其是一些独角兽或初创型科技公司,不惜成本重金聘请人才,造成相关领域人才缺口加大,薪资水平提高。若未来相关领域人才需求旺盛,各企业人才竞争加剧,将导致公司人力成本上涨,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五)核心技术人员流失、技术泄密的风险

  公司始终坚持自主创新的产品研发道路,通过吸引高端技术研发人才,自主研发并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核心技术人员稳定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如果公司不能持续吸引并留住高素质人才,将可能对公司的竞争优势和持续健康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另外,公司安防领域的相关技术系经过多年研发投入和项目实践积累。如果公司的核心技术泄密,公司可能将失去行业内的竞争优势,这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六)规模扩张引发的管理风险

  公司目前已在广东、江苏、重庆、湖南、陕西、云南等地设立分子公司,随着发行后募集资金的到位及运营服务中心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公司的经营规模和员工人数将进一步扩大,对公司管理团队的管理水平及驾驭经营风险的能力带来一定程度的挑战。

  如果公司不能提高自身的管理能力,并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时调整现有的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将会阻碍公司业务的健康发展。

  (七)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谭政、聂蓉及谭天合计控制公司75.67%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谭政、聂蓉及谭天将控制公司56.75%的股份,仍将处于绝对控制地位。

  实际控制人可能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决策、人事安排、关联交易和利润分配等重大事宜实施影响,影响公司决策,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风险。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于运营服务中心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及服务技术和流程的优化升级,并加强公司的研发能力。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目前的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客观条件作出的,若国家产业政策发生变化或随着时间的推移,在项目实施及后期经营过程中可能因生产、技术、市场、管理、人才等因素,导致公司募投项目不能如期完成或不能实现预期收益,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本次发行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均将大幅增长。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业绩的完全释放需要一定时间,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有可能下降,公司提醒投资者即期回报面临被摊薄的风险。

  (九)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于2017年12月6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有效期为三年,在报告期内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税率;证书到期后公司能否继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取决于公司是否仍然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条件(如研发费用投入规模、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比例、员工结构等),若因公司自身条件发生不利变化或发生无法控制的政策及市场等环境变化,公司不能继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则公司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将从15%上升至25%,从而对公司税后净利润造成不利影响。

  此外,公司还享受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加计扣除、符合条件的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等税收优惠政策。如果国家或地方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公司将无法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公司的税后净利润将受到影响。

  (十)公司与北京地铁相关的收入占比较高的风险

  2017年、2018年、2019年及2020年1-6月,公司来自于北京地铁相关的收入分别为23,725.56万元、19,350.98万元、23,505.10万元及6,032.46万元,占比分别为63.04%、60.96%、64.46%及80.51%。公司营业收入中与北京地铁相关的收入占比较高,可能导致公司未来增长部分受制于北京地铁业务需求。同时,地铁建设规划和实施受政策的影响较大,其不确定性给公司带来的风险也将相应体现。

  二、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没有涉及任何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没有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重大合同是指公司目前正在履行的、交易金额超过500万元的合同,或者交易金额虽然未超过500万元,但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如下:

  (一)借款合同

  (二)销售合同

  (三)采购合同

  (四)授信合同

  2019年3月28日,发行人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YYB86(融资)20190002”《最高额融资合同》,约定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为发行人提供500万元最高融资额度,自2019年3月24日至2021年3月24日止。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发行人以应收账款提供最高额反担保质押,谭政提供最高额反担保保证,聂蓉提供最高额反担保不动产抵押。

  2020年6月24日,发行人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YYB86(融资)20200011”《最高额融资合同》,约定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为发行人提供500万元最高融资额度,自2020年6月24日至2021年6月24日止。谭政和聂蓉分别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2019年7月9日,发行人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地支行签订“0561660”《综合授信合同》,约定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地支行为发行人提供1,000万元授信额度,授信期间自合同订立日(2019年7月9日)至2021年7月8日止。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发行人以应收账款提供最高额反担保质押;谭政提供最高额反担保不动产抵押和最高额反担保保证。

  2019年9月25日,发行人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地支行签订“0566692”《综合授信合同》,约定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地支行为发行人提供4,000万元授信额度,授信期间自合同订立日至2023年8月1日止。发行人以保证金提供担保。谭政和聂蓉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五)对外担保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对外担保均系为贷款提供的反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除此之外,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四)会计师事务所: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五)评估机构: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六)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七)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八)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西安市东新街支行

  二、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文件列表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书,该等文书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附件查阅地点、时间

  (一)查阅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

  (二)查阅地点

  发行人: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丰基地丰贤中路7号(孵化楼)4层

  董事会秘书:刘建文

  电话:010-62980022    传真:010-62985522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59号新华大厦三层

  联系人:李超、翟晓东、朱三高

  电话:010-68086722    传真:010-68588615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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