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C13版)
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2、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并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目前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制订具体的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
3、未来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方式。
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公司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利润分配的相应审议程序。公司接受所有股东对公司分红的合理建议和监督。
4、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为: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现金方式优先于股票方式。
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提取盈余公积金后可以进行现金分红。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在未来12个月内需要重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对外投资、收购资产以及购买设备等)涉及的累计支出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的(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且超过5,000万元。
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的考虑,从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公司股价与公司股本规模的匹配性等真实合理因素出发,当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公司可以在实施现金分红的同时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的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
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并可以根据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
在公司实现盈利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时,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的具体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制订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拟进行中期分配的情况下)、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方案中应说明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
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核并发表明确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若公司有外部监事(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则外部监事应对监事会审核意见无异议。
公告董事会决议时应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监事会(包括外部监事,如有)的审核意见。
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接听投资者电话、公司公共邮箱、网络平台、召开投资者见面会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须经普通决议表决通过。
6、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程序
公司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等原因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并在议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且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此发表审核意见,其中外部监事(如有)应对监事会意见无异议;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九、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通过强化募集资金管理、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提高公司盈利水平、强化投资者回报等措施来提升公司整体实力,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回报。具体措施如下:
1、强化募投项目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法使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上市后生效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在上市后规定的时间内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存管银行及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还将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监事会的作用,对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等事项,将提请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
2、加快募投项目实施,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建设10万吨/年副产碳四碳五综合利用及烯烃分离系统配套技术改造项目、EVA装置管式尾技术升级改造项目、6.5万吨/年特种精细化学品等3个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有利于公司扩大业务规模和市场份额,进一步提高企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并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到运营状态并实现预期效益。
3、加快现有业务发展,不断提高公司净利润水平
为进一步提升股东回报水平,公司将充分利用目前较好的市场环境,加快现有业务发展,加大市场开拓,加强成本控制,不断提高公司的净利润水平,努力降低本次发行引致的即期回报摊薄。
4、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
公司已制定了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此外,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公司制定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
(二)控股股东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联泓集团及其唯一股东联想控股作出如下承诺:
1、本企业承诺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
2、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至发行人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企业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本人承诺不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若发行人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发行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2、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至发行人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人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十、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因素
(一)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所处的先进高分子材料和特种化学品行业属于资本及技术密集型产业,具有一定的进入壁垒,但未来仍将面临新进入市场者以及现有竞争对手的竞争。如未来行业产品需求持续放缓,市场供应进一步扩大,市场竞争将进一步加剧。尽管公司拥有产业链完备、技术工艺先进等竞争优势,但如果未来不能很好地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一定的不利影响。
(二)安全生产风险
化工行业具有生产工序复杂、工艺条件严格的特点,随着生产朝着大型化、自动化的方向发展,车间之间、工序之间相互的关联性和依存度日趋紧密,对安全稳定运行的要求越来越高。公司主要从事先进高分子材料和特种化学品的研发和生产,部分产品和原材料为易燃、易爆物质,对储存和运输有特殊的要求,同时生产过程中的部分工序处于高温、高压环境,有一定的危险性。
公司一直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相关业务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报告期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未受到过安全生产部门的处罚,但仍不能排除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可能性。如公司因设备故障、操作不当、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而发生意外事故,不但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负面影响,还可能对周边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损失。
(三)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对生产、储存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工业危险废弃物等均已采取处置措施,处理结果符合国家环保标准。但如果环保设施运转发生故障且未能合理处置,可能导致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随着我国加快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推进高质量发展,国家对环保的要求越来越高,如果国家提高环保标准和规范,公司需要加大环保投入,导致生产经营成本提高,可能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四)经营业绩及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分别为5,519.72万元、22,949.04万元、54,124.16万元和23,657.68万元,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1.98%、13.84%、20.91%和21.40%,存在一定程度的波动。公司经营业绩及毛利率变化主要受主要原材料甲醇的价格走势以及产品售价变化的共同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甲醇的价格波动幅度较大,公司通过提高运营水平、优化产品结构保持盈利能力的稳定性。尽管如此,若主要原材料和产品的价格在短时间内出现大幅波动,公司将面临经营业绩和毛利率波动的风险,在极端情况不排除出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当年即亏损或上市当年营业利润同比下滑50%以上的情形。
(五)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成本中材料成本的占比较高,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82.28%、84.49%、81.08%和78.16%,材料价格的变动对公司产品成本影响较大。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原材料甲醇在采购总额中占比较大,分别为69.33%、70.49%、76.50%和70.43%,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要的影响。
甲醇的价格形成机制受到多种因素影响,与石油、天然气、煤炭价格,以及所属行业供需格局、竞争情况、装置检修情况等密切相关。在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况下,如果公司在销售产品定价、库存成本控制等方面未能有效应对,经营业绩将存在下滑的风险。
(六)短期偿债能力不足风险
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合并层面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9.79%、68.46%、58.61%和56.69%,流动比率分别为0.53、0.39、0.60和0.62,速动比率分别为0.40、0.31、0.46和0.50,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1.36、2.37、5.13和5.22。公司仍处于项目建成投产后的早期阶段,且正处于业务规模扩张阶段,资本支出及营运资金的需求量增大,导致资产负债率较高,债务规模较大,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和利息保障倍数相对较低,公司存在一定的偿债压力。尽管公司具有良好的经营性现金流、盈利能力和资信状况,为公司偿还短期债务提供了较为稳定的资金来源,报告期内资产负债率持续降低,但如果未来公司债务规模进一步扩大,公司将面临一定的偿债能力不足的风险。
(七)停车检修导致业绩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一一工业管道》等法律法规及规范对于特种设备投用后3年内首次检验的规定,于2017年第四季度对全厂生产装置进行了为期34天的停车检修,并根据装置运行期间数据对部分装置进行了技术改造。由于检修技改期间各装置均停工,公司无产品产出并实现收入,而停车期间的固定成本,包括机器设备折旧、财务费用等照常发生,导致公司当期净利润受到较大的影响。
公司本次停车检修及技改为装置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行及公司未来生产运营能力的持续提升提供了坚实保障。未来,公司原则上不会安排全厂停车进行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检验,但仍可能根据装置的运行状况和经济效益情况对装置进行停车检修和技改,公司经营业绩存在因停车检修而产生波动的风险。
(八)产品开发滞后风险
公司所属先进高分子材料和特种化学品行业技术含量高,通过多年的研发和运营积累,公司已经掌握了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核心技术,但行业技术发展较快,为满足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和拓宽产品应用领域,公司还需要持续对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进行研发投入,提高产品附加值,降低生产成本,巩固竞争优势。
然而技术开发受各种客观条件的制约,如果公司不能按计划成功开发出新产品、新技术等,可能对公司持续保持竞争力带来不利影响。
(九)核心技术失密风险
化工新材料企业在技术方面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产品配方及工艺装置的设计上。同时,关键的专有技术垄断性很高,是生产经营的关键。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拥有23项发明专利和19项实用新型专利,正在申请的发明专利42项。此外,公司形成了多项具有较高价值的专有技术,因保密因素不便于申请专利,尽管公司采取了较严格的保密措施,但仍不能排除技术人员违反公司规定向外泄露技术秘密或因其他因素发生技术失密的风险。
(十)经营区域集中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来自华东地区的收入分别为332,213.88万元、402,301.76万元、362,355.33万元和155,286.02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3.29%、69.76%、69.88%和68.77%,公司华东地区收入占比较高。若该地区经济环境或者区域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同时公司不能及时适应相应变化时,则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十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即将到期的风险
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证书将于2020年到期,公司若未在 2020 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核,将改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将会对其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十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为先进高分子材料和特种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属连续化生产企业。2020年1月以来,国内及国外爆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公司主要产品中的聚丙烯专用料、环氧乙烷、环氧乙烷衍生物中的表面活性剂系列产品均属于疫情防护用品的重要原材料,公司被列入“山东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疫情期间,公司克服各种困难,在做好自身防控的前提下,加班加点,保障生产装置连续、安全、稳定运行,全力保障原料采购与产品销售。
总体而言,本次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较小。从春节后上下游行业复工情况来看,随着疫情缓解、物流恢复,下游陆续复工,公司生产经营已完全恢复正常。总体判断,疫情对公司全年经营业绩情况不会产生重大负面影响,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发行条件无重大不利影响。
十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2020年7月1日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在经营模式、产品结构、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构成、产品质量控制、税收政策、主要人员及关联交易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亦未出现其他可能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信永中和对公司截至2020年9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1-9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进行了审阅,出具了审阅报告(XYZH/2020BJAA110013)。根据审阅报告,公司2020年1-9月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管理层的初步预测,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预计为571,425.36万元至589,425.36万元,同比变动幅度为0.70%至3.87%;净利润预计为59,611.50万元至65,655.00万元,同比变动幅度为10.14%至21.3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58,249.62万元至64,293.12万元,同比变动幅度为9.53%至20.8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为55,420.19万元至61,463.69万元,同比变动幅度为8.24%至20.04%。上述财务预计数据不代表公司最终可实现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也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
单位:万元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二、发行人的改制重组及设立情况
(一)设立方式
发行人由联泓有限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设立。
2018年6月28日,瑞华出具《审计报告》(瑞华专审字[2018]01310016号),经审计,联泓有限截至2018年4月30日的账面净资产为人民币2,432,369,110.58元,专项储备为人民币21,441,038.77元。2018年7月16日,经联泓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联泓有限全体股东联泓集团、国科控股、西藏联泓盛、恒邦投资、西藏联泓兴、西藏联泓锦同意联泓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名称拟定为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8日,联泓集团、国科控股、西藏联泓盛、恒邦投资、西藏联泓兴、西藏联泓锦签署了《关于发起设立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协议》。2018年8月28日,公司召开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整体变更设立的相关议案,联泓有限整体变更为联泓新材。联泓集团、国科控股、西藏联泓盛、恒邦投资、西藏联泓兴、西藏联泓锦以联泓有限截至2018年4月30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扣除专项储备后的净资产值按2.74:1的比例折合成88,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全部为发起人股份,超过股本部分1,530,928,071.81元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
本次整体变更的出资情况已经信永中和出具的《验资报告》(XYZH/2019BJA110192)验证。
2018年9月10日,公司取得枣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481689467363U)。
(二)发起人
股份公司设立时,各发起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三)发行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联泓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其资产全部由联泓新材依法整体承继,公司目前已基本办理完毕资产产权及业务资质的变更手续。
三、发行人的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本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88,000万股,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22,000万股股份,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股
注:SS为State-owned Shareholder的缩写,表示国有股股东。
(二)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共六名股东,情况如下:
(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担任的职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无自然人股东。
(四)发行人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的情况
根据财政部出具的《财政部关于批复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函》(财科教函[2019]16号):国科控股持有公司25,960万股,占总股本的29.50%;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 财政部 证监会令第36号)相关规定,如公司在境内发行股票并上市,国科控股的证券账户应标注“SS”标识。
除此之外,公司无其他需要被标识为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的股东。
(五)股东中的战略投资者持股及其简况
公司于2017年5月引入战略投资者国科控股,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国科控股对公司的持股情况如下:
国科控股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首家中央级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2002年4月12日,国科控股作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工商登记,代表中国科学院统一负责对中国科学院直接投资的全资、控股、参股企业经营性国有资产行使出资人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保值增值责任。国科控股主体业务包括:对持股企业行使出资人职责;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战略性直接投资;对中国科学院所属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进行监督和指导。
在国科控股及公司的共同努力下,双方根据各自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不断充实战略合作内容,其中主要包括:1、国科控股向公司委派2名董事和1名监事,在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体系完善等方面提出良好的意见和建议,提升发行人公司治理能力;2、国科控股可以通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促进中国科学院在精细化工与化工新材料方面的研发资源及创新能力与公司的运营能力、技术转化能力相结合,提高公司在精细化工与化工新材料领域的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效率,提高核心竞争力;3、国科控股战略投资公司,可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股权结构与资本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提升盈利能力与抗风险能力。
(六)本次发行前股东间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本次发行前,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联泓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60.44%的股份;国科控股持有公司29.50%的股份,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国科控股还持有联泓集团的唯一股东联想控股29.04%的股份;西藏联泓盛、西藏联泓兴、西藏联泓锦同为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分别持有公司5.41%、0.79%和0.45%的股份。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发行前,公司各股东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从事先进高分子材料及特种化学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过多年不断发展,公司现已建成以甲醇为主要原料,生产高附加值产品的烯烃深加工产业链,运行有甲醇制烯烃(DMTO)、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EVA)、聚丙烯(PP)、环氧乙烷(EO)、环氧乙烷衍生物(EOD)等多套先进装置,生产运营水平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其中,DMTO装置以甲醇为主要原料生产乙烯、丙烯等;EVA装置以乙烯为主要原料生产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PP装置以丙烯为主要原料生产聚丙烯专用料;EO装置以乙烯为主要原料生产环氧乙烷;EOD装置以环氧乙烷为主要原料生产环氧乙烷衍生物;聚羧酸减水剂生产装置以减水剂聚醚单体为主要原料生产聚羧酸减水剂。
公司立足“以市场为导向、产销研一体化”的创新体系,现已建成国内领先的烷氧基化合成与应用实验室以及先进高分子材料研发实验室。经过多年的技术创新和生产实践,公司在先进高分子材料和特种化学品领域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与核心生产工艺,拥有多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和国内领先水平的技术成果。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累计申请并获得发明专利23项,实用新型专利19项,正在申请的发明专利42项。
报告期内,公司获评“高新技术企业”、“中国石油和化工民营企业百强”、“山东省化工新材料十强”、“山东省新材料领军企业50强”、“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山东省特种精细化学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民营企业100强”、“山东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领军民营企业十强”、“山东省优秀企业”、“2019年度枣庄市综合百强企业”、“2019年度枣庄市工业百强企业”、“2020年山东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并被工信部评为“绿色工厂”,列入第四批绿色制造名单。公司为中国石化联合会新材料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中国科学院化工新材料技术创新与产业化联盟理事长单位,承担并参与了乙烯-醋酸乙烯酯(EVAC)树脂、混凝土外加剂用聚醚及其衍生物等多项新材料和新产品的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起草和制订,为我国化工新材料行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公司的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为聚丙烯专用料、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环氧乙烷及环氧乙烷衍生物,产品广泛应用于塑料、日化、纺织、建筑、路桥、汽车、皮革、光伏、线缆、涂料等众多领域。具体如下:
(三)发行人所需主要原材料
公司主要从事先进高分子材料及特种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原材料包括甲醇、醋酸乙烯、丙烯等,此外亦采购部分辅助材料、周转材料、燃料及备品备件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情况及其占采购总额比重情况如下:
(四)发行人的市场竞争地位
1、聚丙烯专用料
公司聚丙烯专用料产品采用国际领先的Unipol工艺生产,产品聚焦于高附加值的高端专用料方向,经过持续多年的市场深度开发和结构优化,公司已建立了稳定的销售渠道和网络,并和众多的行业客户建立了稳定且深入的合作关系,产品在客户及业界赢得了良好口碑。目前,公司聚丙烯产品均为高端专用料一一高熔融指数薄壁注塑聚丙烯,根据金联创资讯统计,公司是国内最大的薄壁注塑聚丙烯专用料供应商之一,2019年市场占有率近25%,年供应量约24万吨,稳居行业第一。
2、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
公司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产品采用国际领先的釜式法工艺生产,产品聚焦于高附加值的高端产品,尤其是国内需要大量依赖进口、生产难度较高、附加值较高的高VA含量的产品,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在电线电缆、EVA发泡等领域,UL00428/UL00628细分牌号凭借优异的产品性能被广泛使用,目前已成为电线电缆料和高端运动鞋材中底发泡料的主要供应商之一;在光伏料领域,成功开出了光伏膜料产品FL02528,打破了国外垄断。
3、环氧乙烷
公司环氧乙烷产品采用先进的乙烯直接氧化工艺。由于不易长途运输,环氧乙烷销售具有较强的地域性。目前公司所处的山东省及邻近的河北、河南等省份无其他环氧乙烷在产产能,公司具有明显的区域优势。报告期内,公司环氧乙烷产品主要销往山东、河北、河南等3省。山东省是国内最大的环氧乙烷下游氯化胆碱、聚醚多元醇、塞克等行业的生产基地,年需求量超过10万吨,公司2019年在山东省的环氧乙烷销量超过4万吨,约占山东市场份额的40%,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
4、环氧乙烷衍生物
公司环氧乙烷衍生物采用国际领先的烷氧基化生产工艺,产品聚焦非离子表面活性剂、聚醚单体、聚羧酸减水剂等下游应用前景广阔的方向。公司在相关产品应用领域具有较强的产品开发、应用服务和市场营销能力。在建筑行业,公司面向装配式建筑、城市管廊、高铁和桥梁隧道施工、地铁施工、建筑材料再利用、海洋工程等细分应用场景,与下游客户积极合作,开发并推广具有差异化竞争优势的产品,早强型、降黏型及超保坍型减水剂聚醚单体等差异化、高性能的建筑添加剂产品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在日化行业,公司与立白、纳爱斯、蓝月亮等行业龙头企业保持长期稳定合作并成为其主要供应商;在金属加工、农药和涂料行业,公司已成功开发出能够替代进口产品的特种聚醚、绿色环保农药乳化剂、悬浮剂和水性涂料乳化剂等产品,产品品质跻身国际先进行列。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1、房屋建筑物
(1)自有房产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9处房产,具体情况如下:
(2)租赁房产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及其子公司部分经营场所为租赁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承租融科物业投资有限公司的上述房屋已于2019年1月30日在北京市海淀区房屋管理局办理完成房屋租赁备案,并取得备案号为9709的《北京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表》。联泓销售承租的常州市武进区常武中路18号科教城创研港2号楼1802-1803室已于2019年9月18日在常州市自然资源局办理完成房屋租赁备案,并取得武不动产租备(租)字(2019)年第14号《常州市武进区不动产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武不动产租备(租)字(2019)年第13号《常州市武进区不动产租赁登记备案证明》。联泓研究院承租的常州市武进区常武中路18号常州科教城大连理工大学江苏研究院科技产业大厦B座西南侧车间已于2020年2月在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完成房屋租赁备案,并取得武不动产租备(租)字(2020)年第02号《常州市武进区不动产租赁登记备案证明》。联泓科技承租的常州市武进区常武中路18号科教城创研港2号楼1801室已于2020年7月在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完成房屋租赁备案,并取得武不动产租备(租)字(2020)年第05号《常州市武进区不动产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江苏超力承租的3处租赁房产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该3处租赁房产的主要用途为:为方便运输和降低运输成本,江苏超力在主要经销地租用场地,将减水剂原浆运输到该等租赁场地并稀释到合适的浓度后再进行销售;前述稀释过程为单纯的物理稀释过程,对于场地和设备没有特别要求,江苏超力在当地类似地段寻找新的租赁房产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并且搬迁不会对江苏超力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江苏超力承租的租赁房产均未办理租赁房屋备案登记。
联泓研究院承租的常州科教城科教会堂B座1层2101-2103,3层2309-2323、2325-2327 的租赁房产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常州市科教城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8月30日出具《住所(经营场所)的证明》,证明常州市大学科技园投资有限公司自建1号科技楼(研发中心),座落于常州市武进区常武中路18号常州科教城内,建筑面积26,439.20平方米,为办公研发用房。除联泓研究院承租的常州市武进区常武中路18号常州科教城大连理工大学江苏研究院科技产业大厦B座西南侧车间以外,联泓研究院承租的其他租赁房产未办理租赁房屋备案登记。
联泓销售承租的1处租赁房产未办理租赁房屋备案登记。
2、主要设备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拥有的主要设备情况如下:
(二)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6宗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2、商标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注册商标的主要情况如下:
3、专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取得的专利权如下: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先进高分子材料及特种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控股股东联泓集团的主营业务为从事投资及投资管理。
公司控股股东联泓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为联泓昊远和郭庄矿业。联泓昊远的主营业务为从事企业管理与商务信息服务;郭庄矿业的主营业务为主要从事煤炭开采、加工,煤炭企业管理,货物装卸、包装,保洁服务。
联泓集团的唯一股东联想控股是中国知名的大型多元化投资集团。联想控股已构建了“战略投资+财务投资”双轮业务协同驱动的商业模式,其主要业务板块及各板块的主营业务情况如下:
(下转C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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