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ST摩登 公告编号:2020-1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的累计未决诉讼及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合计人民币655,931,416.1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8.8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诉讼、仲裁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前期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9年8月23日、2019年9月10日、2019年9月16日、2019年10月16日、2020年1月10日、2020年2月20日、2020年3月24日、2020年6月24日、2020年7月11日、2020年7月30日、2020年9月1日、2020年10月9日、2020年10月12日、2020年11月2日、2020年11月1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违规担保及账户冻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1)、《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暨公司股东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9)、《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1)、《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4)、《关于公司新增诉讼及新发现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关于公司新增仲裁及新发现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3)、《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100)、《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109)、《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121)、《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126)、《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129)、《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134)、《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13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前期已披露的未决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①案号HKIAC/A19205的涉案金额为2,669,027.14欧元,按1:7.7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20,551,508.98元;②案号n.8219的涉案金额为3,108,328.43欧元,按1:7.7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23,934,128.91元;
③案号n.19709的案件涉案金额为4,500,000欧元,按照1:7.8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35,100,000元;④案号L200333的案件涉案金额为295,527.92欧元,按照1:7.8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2,305,117.78元⑤案号(2020)深国仲涉外受143号的涉案金额为1,020,102.5欧元及18,870.1美元,欧元按照按1:7.7的汇率、美元按照1:7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7,986,879.95元;⑥案号(2020)深国仲涉外受937号的涉案金额为1,188,952.14欧元和74,393.31美元,欧元按照按1:7.7的汇率、美元按照1:7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9,675,684.65元。
二、新增仲裁事项
(一)公司子公司卡奴迪路服饰股份(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奴香港”)收到Sinv S.P.A.在香港国际仲裁庭提交的仲裁申请,要求子公司支付:
1、未付的250万欧元股权股权款(按1:1.78汇率折算为人民币19,500,000元);
2、利息;
3、律师费用;
4、其他仲裁庭认为合适的补偿。
以及发布关于权益费的免责声明。
三、新增裁决事项
(一)公司于近日收到广州仲裁委员会出具的(2019)穗仲案字第15777号裁决书,就林峰国诉公司、赖小妍、林永飞(撤回)股权转让纠纷的案件作出仲裁裁决具体情况如下:
1、裁决赖小妍向林峰国支付股权转让款2689999.94元及逾期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包括以下几部分:贷款利息,以本金2689999.94元为基数,按年利率7.5%的标准计算,自2018年5月2日起计至2020年7月8日止;罚息,以本金2689999.94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1.25%的标准计算,自2020年7月9日起计至赖小妍实际清偿之日止;复利,自2018年5月2日起至2020年7月8日止,以林峰国欠付的贷款利息为基数,按年利率7.5%的标准计算,自2020年7月9日起,以林峰国欠付的贷款利息为基数,按年利率11.25%的标准计算至赖小妍实际清偿之日);
2、赖小妍补偿林峰国律师费40000元、财产保全保险费5397元;
3、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赖小妍在第1项裁决中应付而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二分之一的连带赔偿责任;
4、本案本请求仲裁费49602元,由赖小妍、摩登公司承担,反请求仲裁费44495元由赖小妍承担;
5、对赖小妍全部仲裁反请求不予支持。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公司于近日收到广州仲裁委员会出具的(2019)穗仲案字第15778号裁决书,就林峰国诉公司、张勤勇、林永飞(撤回)股权转让纠纷的案件作出仲裁裁决具体情况如下:
1、裁决张勤勇向林峰国支付股权转让款5083333元及逾期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包括以下几部分:贷款利息,以本金5083333元为基数,按年利率7.5%的标准计算,自2018年5月2日起计至2020年7月8日止;罚息,以本金5083333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1.25%的标准计算,自2020年7月9日起计至张勤勇实际清偿之日止;复利,自2018年5月2日起至2020年7月8日止,以林峰国欠付的贷款利息为基数,按年利率7.5%的标准计算,自2020年7月9日起,以林峰国欠付的贷款利息为基数,按年利率11.25%的标准计算至张勤勇实际清偿之日);
2、张勤勇补偿林峰国律师费55000元、财产保全保险费9187元;
3、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张勤勇在第1项裁决中应付而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二分之一的连带赔偿责任;
4、本案本请求仲裁费77338元,由张勤勇、摩登公司承担,反请求仲裁费67825元由张勤勇承担;
5、对张勤勇全部仲裁反请求不予支持。。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三)公司于近日收到广州仲裁委员会出具的(2019)穗仲案字第15779号裁决书,就林峰国诉公司、陈马迪、林永飞(撤回)股权转让纠纷的案件作出仲裁裁决具体情况如下:
1、裁决陈马迪向林峰国支付股权转让款5083333元及逾期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包括以下几部分:贷款利息,以本金5083333元为基数,按年利率7.5%的标准计算,自2018年5月2日起计至2020年7月8日止;罚息,以本金5083333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1.25%的标准计算,自2020年7月9日起计至陈马迪实际清偿之日止;复利,自2018年5月2日起至2020年7月8日止,以林峰国欠付的贷款利息为基数,按年利率7.5%的标准计算,自2020年7月9日起,以林峰国欠付的贷款利息为基数,按年利率11.25%的标准计算至陈马迪实际清偿之日);
2、陈马迪补偿林峰国律师费55000元、财产保全保险费9187元;
3、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陈马迪在第1项裁决中应付而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二分之一的连带赔偿责任;
4、本案本请求仲裁费77338元,由陈马迪、摩登公司承担,反请求仲裁费67825元由陈马迪承担;
5、对陈马迪全部仲裁反请求不予支持。。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三、财产保全情况
(一)银行账户冻结情况
截至2020年11月15日,公司及子公司被冻结银行账户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公司资产冻结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米兰法院的裁决书,就Zeis EXCELSA in concordato preventive(以下简称“Zeis”)起诉卡奴香港、LEVITAS S.P.A.合同纠纷一案作出裁决,具体情况如下:
1、Zeis无权扣押Levitas的资产,并要求Zeis向Levitas支付19,000欧元的律师费用;
2、授权扣押卡奴香港在意大利的资产,扣押总值为336万欧元,并向Zeis补偿33,456万欧元的律师费用。
以上裁决自作出之日生效,公司可于2020年11月20日前提起保全异议。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部分诉讼及仲裁案件尚未结案或未开庭审理,上述诉讼及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案件后续进展,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积极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及时对涉及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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