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0 证券简称:许继电气 公告编号:2020-4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许继电气”或“公司”)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财”)拟续签《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由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存贷款、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
公司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此项关联交易议案,出席会议的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提高许继电气的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金结算业务流程,减少资金在途时间,节约融资成本,公司拟与中电财续签《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由中电财为本公司提供存款业务、结算业务、贷款及融资租赁业务、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提供担保、承销公司债券等金融服务。
因中电财与本公司控股股东许继集团有限公司同为国家电网公司下属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召开八届十二次董事会,5名关联董事张旭升先生、孙继强先生、张学深先生、杜丹丹女士和檀国彪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4名非关联董事任志航先生、尹项根先生、翟新生先生和王叙果女士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需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辛绪武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18号院1号楼
注册资本:280亿元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中电财总资产2798.72亿元,净资产403.98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79.15亿元,净利润44.57亿元。
关联关系:国家电网公司及其所属公司共同持有中电财100%的股权,国家电网公司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许继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信用情况:经查询,中电财非失信责任主体。
三、 关联交易标的
中电财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贷款、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承销公司债券、保函、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签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等金融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中电财以信用方式给予公司不低于公司在中电财的日均存款余额且不高于柒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贴现、保函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
四、 定价原则与定价依据
1. 在不违反国家相关金融管理规定及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中电财融资管理政策的基础上且不低于同期同档次LPR利率,为公司提供不高于主要商业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同时不高于中电财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其他成员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
2. 公司在中电财的存款利率原则上不低于同期主要商业银行为同类存款提供的利率,不低于中电财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其他成员公司提供的同类存款利率。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经公司与中电财沟通协商,双方拟续签的《金融业务服务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 金融服务内容
1.1 基本业务概述
1.1.1 在乙方获得银保监会有关批复的前提下,乙方同意按甲方要求向甲方及其附属公司(附属公司是指由甲方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并且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范围要求的企业)提供以下金融服务业务:
(1)存款业务;
(2)结算业务;
(3)贷款业务;
(4)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
(5)承销公司债券;
(6)保函业务;
(7)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签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1.1.2 在符合国家监管法规、政策以及乙方相关业务管理规章制度的前提下,乙方同意按照甲方或甲方的附属公司的要求向甲方或甲方的附属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业务。本协议所述之金融服务的范围不包括募集资金及有关部门要求专户存储的资金,甲方募集资金及有关部门要求专户存储的资金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进行管理。
1.1.3 乙方在为甲方提供上述金融服务业务的同时,承诺甲方在乙方的存贷款利率及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严格符合监管要求。
1.1.4 甲方及其附属公司有权在了解市场价格的前提下, 结合自身利益决定是否与乙方保持金融服务关系, 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履行该协议的同时由其他金融服务机构提供相关的金融服务。
1.1.5 乙方应确保资金管理网络安全运行, 保障资金安全, 控制资产负债风险, 满足甲方及其附属公司支付需求。
1.2 资金结算业务
1.2.1 甲方应严格按国家支付结算相关法律、法规和乙方相关制度规定使用结算账户,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优质、快捷的结算服务,准确、及时办理甲方的资金收付业务。
1.2.2 甲方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关结算服务费用。
1.3 综合授信业务
1.3.1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同意以信用方式给予甲方不低于甲方在乙方的日均存款余额且不高于柒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1.3.2 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贴现、保函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
1.3.3 乙方在不违反国家相关金融管理规定及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乙方融资管理政策的基础上且不低于同期同档次LPR利率,为甲方提供不高于主要商业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同时不高于中国电财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其他成员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
1.3.4 甲方在综合授信范围之内信用要求,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乙方信贷管理规定的前提下,乙方保证履行承诺,并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1.4 存款业务
1.4.1 乙方给予甲方的存款利率,原则上不低于同期主要商业银行为同类存款提供的利率,不低于乙方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其他成员公司提供的同类存款利率。
1.4.2 甲乙双方自签订本协议的有效期内,甲方在乙方的日均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柒亿元。
2.资金风险控制措施
2.1 乙方确保资金管理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乙方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全部通过与商业银行网上银行接口的安全测试,达到国内商业银行安全等级标准,并全部采用CA安全证书认证模式,以保障甲方资金安全。
2.2 乙方保证严格按照中国银保监会颁布的财务公司风险监控监测指标规范运作, 资本充足率、同业拆入比例、流动性比例等主要的监管指标应符合中国银保监会要求。
2.3 当乙方监管指标不符合中国银保监会要求或者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正常经营的重大事项时,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甲方利益不受损害。
2.4 乙方将根据甲方需要,联系合作金融机构,为甲方配置网上银行服务系统,以实现安全、便捷的资金结算。
2.5 在甲方将资金存放在乙方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2.6 在甲方发生存款业务期间,乙方承诺定期向甲方提供年度审计报告,并根据甲方需要提供月度会计报表。甲方承诺遵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保密管理相关规定,在涉密材料归还(销毁、删除)前,保护乙方企业秘密信息、不扩大知悉范围。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秘密信息泄露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可依法依规追究甲方相关责任。如有必要,双方须另行签订《涉密载体保密协议》。
2.7 在执行国家金融法律法规及金融监管有关规定基础上,乙方将按甲方的意愿或授权,向甲方提供本协议1.1.1中所述的各项金融服务。
3.协议的生效
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经甲方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自甲方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甲方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电财为公司提供上述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优化资金结算业务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
七、本年度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
截止2020年10月31日,公司与中电财发生的存款业务余额为940,066,922.6元。
八、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召开八届十二次董事会,5名关联董事张旭升先生、孙继强先生、张学深先生、杜丹丹女士和檀国彪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4名非关联董事任志航先生、尹项根先生、翟新生先生和王叙果女士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的议案》。
2.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前认可,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本次拟续签的《金融业务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公司5名关联董事张旭升先生、孙继强先生、张学深先生、杜丹丹女士和檀国彪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备查文件
1.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2.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金融业务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000400 证券简称:许继电气 公告编号:2020-48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基本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2月2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2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2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召开地点:现场会议地点为公司本部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第2项议案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上述第4至7项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的登记方式、登记时间、登记地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11月26日(8:30-11:30,14:30-17:3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管理部
(二)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河南省许昌市许继大道1298号
邮政编码:461000
电 话:0374-3213660 3219536
传 真:0374-3212834
联 系 人:万桂龙、王志远
2、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400”;投票简称为“许继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0年12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 、9:30-11:30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2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2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委托指示对议案投票。如无指示,被委托人可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说明:对4-7项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划“√”;
注2:本授权委托书可以按此样自行复制。
证券代码:000400 证券简称:许继电气 公告编号:2020-44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关于2020年1-10月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统计分析,预计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将超出预计的范围,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调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28.10亿元,调增后2021年度预计发生金额为105.00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2020年11月16日,公司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审议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张旭升先生、孙继强先生、张学深先生、杜丹丹女士和檀国彪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不存在需回避事项。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2020年预计发生金额超出年初预计范围的主要原因
1.2020年度,公司向许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许继集团”)所属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网”)及其下属企业采购项目增多,使关联方采购金额超出预期。
2.2020年度,公司与许继集团、国家电网及其下属企业等关联方的配套供货项目增多,使关联方销售金额超出预期。
3.2020年度,公司合并范围扩大,增加中电装备山东电子有限公司与许继集团及其所属子公司、国家电网及其下属企业等关联方的销售、采购金额。
三、关联方情况及关联关系
1.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
法定代表人:毛伟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82,950,000万元
主营业务:输电(有效期至2026年1月25日);供电(经批准的供电区域);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实业投资及经营管理;与电力供应有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通信、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在国(境)外举办各类生产性企业。(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许继集团的唯一股东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国家电网资产总额为41,436.10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26,604.30亿元,利润770.30亿元。
信用情况:经查询,国家电网非失信责任主体。
2.许继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许昌市许继大道1298号
法定代表人:张旭升
注册资本:人民币319,039.50万元
主营业务:对电力装备、信息、环保、轨道交通、高新技术行业进行投资和经营管理;商贸(涉及许可项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电力装备、轨道交通设备、新能源发电设备、节能设备、智慧城市设备的生产、销售和服务;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工程施工、安装、检修、试验及工程承包业务;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电力技术服务;设备租赁;房屋租赁。
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许继集团总资产为218.79亿元,净资产78.08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117.10亿元,净利润4.37亿元。
信用情况:经查询,许继集团非失信责任主体。
3.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尧溪路28号
法定代表人:郑志
注册资本:人民币39,156万元
主营业务:电器机械及器材(含高低压输变电设备),普通机械,各种电气和成套装置的制造、销售、代购、代销;技术咨询;输变电产品的技术服务;对外贸易;电动汽车充电设备的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住房租赁经营;自有商业房屋租赁服务;其他未列明的机械设备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同受母公司控制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56,765.31万元,负债总额131,783.40万元,净资产24,981.91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51,135.07万元,净利润-1,331.20万元。
信用情况:经查询,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失信责任主体。
4. 河北雄安许继电科综合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容城镇东关村东苑路6巷9号
法定代表人:吴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2,900万
主营业务:节能技术推广服务;电、气、冷、热综合能源产品的研发、设计、销售和服务;用户侧节能诊断、设计、改造、检测评估;综合能源领域技术咨询服务;综合能源信息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综合能源服务的工程咨询、系统集成、工程承包及相关技术服务;电力工程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承接(修、试)电力设施;用能设备、配电设施运维、检修服务;工程设计、监理及电力设施运营服务;城市综合管理平台运营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智能建筑系统开发与集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同受母公司控制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河北雄安许继电科综合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为8,360.16万元,负债总额5,385.47万元,净资产2,974.69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4,717.44万,净利润93.77万元。
信用情况:经查询,河北雄安许继电科综合能源技术有限公司非失信责任主体。
5.许继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许昌市许继大道1298号
法定代表人:赵奕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
主营业务:机电设备的储备、安装、调试、相关人员的培训;开展成套项目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国内贸易(国家专项审批的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技术除外);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农业机械及配件的销售;医疗器械经营(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许可事项经营)。
关联关系:同受母公司控制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许继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总资产58,761.31万元,负债总额49,363.66万元,净资产9,397.65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43,058.59万元,净利润-456.44万元。
信用状况:经查询,许继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非失信责任主体。
6.黑龙江省电工仪器仪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哈尔滨高新区科技创新城创新路2000号
法定代表人:李宏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主营业务:开发、生产、销售:电磁测量技术、电工仪器仪表及配件、高低压配电设备、电能计量箱(柜)、电能采集终端设备及配件、新能源汽车和小型电动车的充电设施及其检测试验装置、电能计量设备和互感器及其检测试验装置、检测实验室系统、信息安全类设备、商用密码产品、综合能源管控系统及设备、人工智能及智能制造设备、电子元器件;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及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售后服务;电力工程技术服务;电工仪器仪表和充电设备租赁;电力电工设备系统工程开发;进出口贸易。
关联关系:同受母公司控制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黑龙江省电工仪器仪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总资产30,618.43万元,负债总额24,253.03万元,净资产6,365.40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32,040.70万元,净利润957.71万元。
信用状况:经查询,哈尔滨电工仪表研究所有限公司非失信责任主体。
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各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本公司的独立经营不受影响。
四、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招标合同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招标规则确定,非招标合同由双方参照同期市场价协商确定。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承接成套项目时,为满足用户需求,公司产品与关联方产品间存在相互配套关系,形成一定量的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符合公司业务和行业特点,交易是必要的,且将一直持续。公司与控股股东发生的综合服务类关联交易,长期以来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降低了公司运营成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关联交易并未影响公司经营成果的真实性。
六、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召开八届十二次董事,5名关联董事张旭升先生、孙继强先生、张学深先生、杜丹丹女士和檀国彪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4名非关联董事任志航先生、尹项根先生、翟新生先生、王叙果女士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2.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前认可,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2020年度,因公司与关联方在采购、销售、房屋租赁等方面的关联交易项目增加,导致预计至2020年底的交易金额超出年初预计的发生额。本次调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符合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范畴之内。上述关联交易均系依据市场化、双方自愿、公开、公平的原则开展,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公司5名关联董事张旭升先生、孙继强先生、张学深先生、杜丹丹女士和檀国彪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2.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000400 证券简称:许继电气 公告编号:2020-45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0年11月16日,公司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张旭升先生、孙继强先生、张学深先生、杜丹丹女士、檀国彪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不存在需回避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因日常经营业务,与许继集团有限公司、许继集团所属子公司、国家电网及其所属企业等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截止2020年10月31日,公司与所披露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629,078.23万元。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2020年1-10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情况及关联关系
1.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
法定代表人:毛伟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82,950,000万元
主营业务:输电(有效期至2026年1月25日);供电(经批准的供电区域);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实业投资及经营管理;与电力供应有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通信、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在国(境)外举办各类生产性企业。(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许继集团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国家电网公司资产总额为41,436.10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26,604.30亿元,利润770.30亿元。
信用情况:经查询,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非失信责任主体。
2.许继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许昌市许继大道1298号
法定代表人:张旭升
注册资本:人民币319,039.50万元
主营业务:对电力装备、信息、环保、轨道交通、高新技术行业进行投资和经营管理;商贸(涉及许可项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电力装备、轨道交通设备、新能源发电设备、节能设备、智慧城市设备的生产、销售和服务;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工程施工、安装、检修、试验及工程承包业务;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电力技术服务;设备租赁;房屋租赁。
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许继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18.79亿元,净资产78.08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117.10亿元,净利润4.37亿元。
信用情况:经查询,许继集团有限公司非失信责任主体。
3.许昌许继电科储能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永兴东路东段北侧许继新能源产业园研发大楼
法定代表人:张振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主营业务:储能综合监控系统、电池管理系统、电池箱、预装式储能电站、电池维护设备等储能相关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系统集成、运维检修及相关技术服务;电力工程总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同受母公司控制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许昌许继电科储能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14,460.87万元,负债总额9,375.93万元,净资产5,084.94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18,070.90万元,净利润-932.79万元。
信用状况:经查询,许昌许继电科储能技术有限公司非失信责任主体。
4. 河北雄安许继电科综合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容城镇东关村东苑路6巷9号
法定代表人:吴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2,900万
主营业务:节能技术推广服务;电、气、冷、热综合能源产品的研发、设计、销售和服务;用户侧节能诊断、设计、改造、检测评估;综合能源领域技术咨询服务;综合能源信息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综合能源服务的工程咨询、系统集成、工程承包及相关技术服务;电力工程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承接(修、试)电力设施;用能设备、配电设施运维、检修服务;工程设计、监理及电力设施运营服务;城市综合管理平台运营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智能建筑系统开发与集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同受母公司控制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河北雄安许继电科综合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为8,360.16万元,负债总额5,385.47万元,净资产2,974.69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4,717.44万,净利润93.77万元。
信用情况:经查询,河北雄安许继电科综合能源技术有限公司非失信责任主体。
5.许继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许昌市许继大道1298号
法定代表人:赵奕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
主营业务:机电设备的储备、安装、调试、相关人员的培训;开展成套项目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国内贸易(国家专项审批的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技术除外);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农业机械及配件的销售;医疗器械经营(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许可事项经营)。
关联关系:同受母公司控制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许继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总资产58,761.31万元,负债总额49,363.66万元,净资产9,397.65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43,058.59万元,净利润-456.44万元。
信用状况:经查询,许继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非失信责任主体。
6.黑龙江省电工仪器仪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哈尔滨高新区科技创新城创新路2000号
法定代表人:李宏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主营业务:开发、生产、销售:电磁测量技术、电工仪器仪表及配件、高低压配电设备、电能计量箱(柜)、电能采集终端设备及配件、新能源汽车和小型电动车的充电设施及其检测试验装置、电能计量设备和互感器及其检测试验装置、检测实验室系统、信息安全类设备、商用密码产品、综合能源管控系统及设备、人工智能及智能制造设备、电子元器件;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及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售后服务;电力工程技术服务;电工仪器仪表和充电设备租赁;电力电工设备系统工程开发;进出口贸易。
关联关系:同受母公司控制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黑龙江省电工仪器仪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总资产30,618.43万元,负债总额24,253.03万元,净资产6,365.40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32,040.70万元,净利润957.71万元。
信用状况:经查询,哈尔滨电工仪表研究所有限公司非失信责任主体。
7.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尧溪路28号
法定代表人:郑志
注册资本:人民币39,156万元
主营业务:电器机械及器材(含高低压输变电设备),普通机械,各种电气和成套装置的制造、销售、代购、代销;技术咨询;输变电产品的技术服务;对外贸易;电动汽车充电设备的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住房租赁经营;自有商业房屋租赁服务;其他未列明的机械设备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同受母公司控制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56,765.31万元,负债总额131,783.40万元,净资产24,981.91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51,135.07万元,净利润-1,331.20万元。
信用情况:经查询,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失信责任主体。
8.福州许继电气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尧溪路28号生产调度中心516室
法定代表人:任海波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主营业务:电力咨询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分布式交流充电桩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其他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气设备批发;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电动汽车直流充电机的生产、制造和销售;其他为列明的机械设备租赁服务。
关联关系:同受母公司控制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3,912.01万元,负债总额8,832.32万元,净资产5,079.69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9,337.85万元,净利润80.95万元。
信用情况:经查询,福州许继电气有限公司非失信责任主体。
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各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本公司的独立经营不受影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招标合同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招标规则确定,非招标合同由双方参照同期市场价协商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公司关联交易事项依据公司与许继集团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总体协议》等文件执行,以上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保证了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合理,程序规范,不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目前上述协议仍在执行中。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承接成套项目时,为满足用户需求,公司产品与关联方产品间存在相互配套关系,形成一定量的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符合公司业务和行业特点,交易是必要的,且将一直持续。公司与控股股东发生的劳务、水电、租赁等关联交易,长期以来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降低了公司运营成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关联交易并未影响公司经营成果的真实性。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召开八届十二次董事会,5名关联董事张旭升先生、孙继强先生、张学深先生、杜丹丹女士和檀国彪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4名非关联董事任志航先生、尹项根先生、翟新生先生和王叙果女士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前认可,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与关联方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符合公司业务和行业特点,交易是必要的,且将一直持续。该等交易均依据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相关协议以市场价格进行,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公司5名关联董事张旭升先生、孙继强先生、张学深先生、杜丹丹女士和檀国彪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2.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000400 证券简称:许继电气 公告编号:2020-47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1年度金融业务服务关联交易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许继电气”或“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召开八届十二次董事会,5名关联董事张旭升先生、孙继强先生、张学深先生、杜丹丹女士、檀国彪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4名非关联董事任志航先生、尹项根先生、翟新生先生和王叙果女士以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金融业务服务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预计2021年度金融业务服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财”)拟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由中电财为公司提供存贷款、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关联交易情况的监管要求,结合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发生事项及经营情况,按照市场定价原则,公司预计2021年度与中电财发生的金融业务服务关联交易金额如下:日均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授信额度不高于7亿元。
(三)2020年1-10月份金融业务服务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截止2020年10月31日,公司与中电财发生的存款业务余额为940,066,922.6元。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辛绪武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18号院1号楼
注册资本:280亿元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中电财总资产2798.72亿元,净资产403.98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79.15亿元,净利润44.57亿元。
关联关系:国家电网公司及其所属公司共同持有中电财100%的股权,国家电网公司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许继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信用情况:经查询,中电财非失信责任主体。
三、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涉及的存款或贷款本金及相关利息金额等其他协议项下业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由双方参照同期市场价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电财为公司提供上述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优化资金结算业务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召开八届十二次董事会,5名关联董事张旭升先生、孙继强先生、张学深先生、杜丹丹女士、檀国彪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4名非关联董事任志航先生、尹项根先生、翟新生先生和王叙果女士以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金融业务服务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2.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前认可,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中电财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附属子公司提供各项金融业务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水平及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促进公司的发展。双方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严格依据《金融业务服务协议》开展金融业务服务,本次预计的交易金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定价原则及定价条件公允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公司5名关联董事张旭升先生、孙继强先生、张学深先生、杜丹丹女士和檀国彪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2.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000400 证券简称:许继电气 公告编号:2020-43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于2020年11月12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于2020年11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相关监管法律法规要求,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详见附件1。
该议案尚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相关监管法律法规要求,公司董事会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详见附件2。
该议案尚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相关监管法律法规要求,公司董事会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详见附件3。
该议案尚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 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调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根据2020年1-10月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统计分析,预计公司与部分关联人发生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将超出原预计的范围,拟调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28.10亿元,调增后2020年度预计发生金额为105.00亿元。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公司5名关联董事张旭升先生、孙继强先生、张学深先生、杜丹丹女士和檀国彪先生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4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该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关于调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
5. 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日常关联交易的监管要求,结合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预计2021年度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108.00亿元。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公司5名关联董事张旭升先生、孙继强先生、张学深先生、杜丹丹女士和檀国彪先生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4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该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
6. 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的议案》;
为提高许继电气的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金结算业务流程,减少资金在途时间,节约融资成本,公司拟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由中电财为本公司提供存款业务、结算业务、贷款及融资租赁业务、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提供担保、承销公司债券等金融服务。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公司5名关联董事张旭升先生、孙继强先生、张学深先生、杜丹丹女士和檀国彪先生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4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该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关于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的公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
7.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金融业务服务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关联交易的监管要求,结合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发生事项,公司对2021年度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发生的金融业务服务关联金额进行了预计。结合公司经营情况,按照市场定价原则,日均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授信额度不高于7亿元。
因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控股股东许继集团有限公司同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公司5名关联董事张旭升先生、孙继强先生、张学深先生、杜丹丹女士和檀国彪先生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4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该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金融业务服务关联交易金额的公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
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0年12月2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
三、备查文件
1.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6日
附件1: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相关监管法律法规要求,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拟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附件2: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根据相关监管法律法规要求,公司董事会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拟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附件3: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根据相关监管法律法规要求,公司董事会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拟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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