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0-095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减持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Goldman Sachs Investments Holdings (Asia) Limited (高盛亚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盛亚洲”)持有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泽新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1,012,2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2451%。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高盛亚洲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9,530,205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6.2451%。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1、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高盛亚洲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按市场价格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41,482,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即不超过20,741,000股)。
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减持时间区间:于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6个月内。
2、公司于2020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自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6月18日期间,高盛亚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0,74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
3、公司于2020年7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高盛亚洲于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7月16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0,74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截至2020年7月16日,高盛亚洲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4、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3),高盛亚洲于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8月15日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0,741,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截至2020年8月17日,减持时间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5、公司于2020年9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79),自2020年6月19日至2020年9月16日期间,高盛亚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0,74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
6、截至2020年11月14日,高盛亚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如下:
本次减持计划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已届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高盛亚洲于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11月14日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41,482,000股,减持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减持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11/17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0-094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减持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宁夏比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夏比泰”)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6,612,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48%。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宁夏比泰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4,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38%。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1、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宁夏比泰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按市场价格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41,482,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即不超过20,741,000股)。
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减持时间区间: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6个月内。
2、截至2020年11月14日,宁夏比泰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如下:
宁夏比泰于2020年8月17日至2020年11月14日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012,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截至2020年11月14日,减持时间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 减持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二) 本次减持事项与减持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 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宁夏比泰不属于嘉泽新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宁夏比泰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宁夏比泰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宁夏比泰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承诺,并会及时通知公司减持进展。公司也将持续关注并及时披露宁夏比泰的股份减持情况。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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