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2020-07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20年2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0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0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董事会决定将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9.00元/股(含)。除上述调整内容外,公司第三期回购方案未发生其他变化。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0年11月16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218,8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5%,购买的最高价为8.20元/股、最低价为8.1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785,657.00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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