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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 2020-06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2月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2月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2月2日

  至2020年12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2020年11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上述相关议案,具体内容已于2020年1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00、4.0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股东代表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于2020年12月1日(上午9:00到下午3: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景昙路9号西子国际A座14楼

  邮    编:310005

  电    话:0571-87974176

  传    真:0571-85125355

  联 系 人:包宇芬、黄霖翔

  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2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20-062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二十三次董事会通知于近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材料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0年11月16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由公司董事长张霞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直接持有公司38.65%的股份)、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第二大股东,直接持有公司5.59%的股份)推荐,并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的认真审核,同意张霞女士、邢力先生、吴翔先生、冯敏女士、叶曼桦女士、许成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推荐,并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的认真审核,同意赵敏女士、李学尧先生、李勤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报送监管部门审核,经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合参考其他上市公司的董事报酬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董事工作业务量,同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10万元人民币(含税),非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6万元人民币(含税)。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

  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霞:女,1979年出生,香港理工大学国际房地产硕士,长江商学院EMBA,农工党员,经济师。2004年5月至2010年9月任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等职务;2011年10月至2014年4月任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4年5月至2014年10月任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7月至2016年9月任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助理;2016年9月起任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3月起任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霞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邢力:男,1972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经济师。1993年毕业于浙江大学,曾先后在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杭州江南律师事务所、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浙江斯麦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任职。2010年进入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法务总监,现任广厦控股副总裁,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邢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吴翔:男,1982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曾先后在浙江天都实业有限公司、浙青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财务总监等职务。2019年进入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现任广厦控股副总裁。吴翔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冯敏:女,1981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曾先后在农业银行兰溪支行、交通银行金华分行、招商银行金华分行担任国际业务产品经理、国际业务综合管理、交易银行副总经理职务。2017年进入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债券融资部总经理,现任广厦控股总裁助理。冯敏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叶曼桦:女,1971年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1992年毕业于浙江树人大学,曾先后在金华物资局、金迪期货有限公司任职。1999年进入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财务部副总经理,现任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叶曼桦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许成宏:男,1964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曾先后在东阳市商业局、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任职。2010年进入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2015年10月至2018年2月任广厦湖北第六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广厦建设副总经理。许成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赵敏:女,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硕士学位,教授、硕士生导师。1987年7月至今,在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从事教学、科研、培训工作,现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兼任永兴材料、华峰氨纶、百大集团独立董事。2017年3月起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赵敏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李学尧:男,1977年出生,法学博士。2005年至今历任上海交通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2006年至2009年为中国政法大学在职博士后,2014年至2016年任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讲席教授,目前兼任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上海瀚讯独立董事。2017年3月起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学尧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李勤:男,1975年出生,法学学士。2005年至2013年任民生证券有限公司债券承销北京一部总经理,2014年1月至2017年5月先后在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融资部、投资银行总部担任总监、副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任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金融业务管理部总经理,2017年11月起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勤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20-063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十九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近日通过电子、书面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0年11月16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股东提名,推荐许国君先生、康芳珍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由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合参考其他上市公司的监事报酬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监事工作业务量,拟定第十届监事会每位监事的年度津贴为5万元人民币(含税)。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

  第十届监事会由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简历

  康芳珍:女,1976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1997年9月起先后在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财务主管、财务经理等职务,现任广厦控股财务经理。康芳珍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许国君:男,198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会计师、审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目前已取得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合格证书。2006年7月起先后在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审计监察副经理等职务,现任职于广厦控股审计部,2014年4月起任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八、九届监事会监事。许国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20-064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公司累计回购的 27,594,351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已于2020年8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注销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临2020-053)。

  2020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除上述内容修订外,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上述章程修改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须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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