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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国金鑫意医药消费、 国金惠安利率债单笔最低申购金额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0年11月18日起,调整国金鑫意医药消费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009507,C类份额: 009508,以下简称“国金鑫意医药消费”)及国金惠安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008798,C类份额: 008799,以下简称“国金惠安利率债”)的首次及追加单笔申购金额的最低限额,有关调整事项如下:

  一、 调整方案

  自2020年11月18日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移动客户端“及第理财”及其他销售机构申购国金鑫意医药消费及国金惠安利率债的首次单笔申购最低金额限额变更为1.00元,追加单笔申购最低金额限额变更为1.00元。

  二、 相关规则

  1. 各销售机构设置的首次及追加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不得低于本公司设定的上述值,但可以等于或高于上述值。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购买国金鑫意医药消费及国金惠安利率债的,须遵循销售机构所设定的首次及追加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敬请投资者留意。

  2.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交易系统申购国金鑫意医药消费及国金惠安利率债的,适用以上首次及追加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国金鑫意医药消费及国金惠安利率债的,不适用以上首次及追加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三、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2000-18

  网址:www.g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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