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0-07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4,600万元的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此次补充流动资金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之日起方可实施,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审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5)。
公司于2019年12月03日召开了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0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59)。
截至2020年11月16日,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4,600万元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及时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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