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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摘要(上接C11版)

  (上接C11版)

  (二)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要求,本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发行人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1-6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4,681.55万元、10,268.72万元、13,308.53万元及7,028.55万元。

  (三)主要财务指标

  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账款-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采矿权)/期末净资产;

  (5)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期末净资产/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6)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7)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8)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和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9)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支出,利息费用为财务费用中的利息费用,利息支出为计入财务费用和资本化计入在建工程的利息费用;

  (10)每股经营性现金流量=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11)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四)资产构成及变化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总资产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2020年6月末与2017年末相比,总资产增长81.23%。总资产规模的增长主要源于以下原因,一是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流动资产随之同步增长;二是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发行人在报告期购买土地、建造厂房、购置并建造生产设备以满足客户不断增长的产品需求。

  (五)负债构成及其变化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结构以流动负债为主,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在90%左右。负债的规模和变动趋势与公司的经营规模密切相关,发行人在采购生产所需辅料及设备时,供应商通常会给予发行人一定的账期,由此形成应付账款;此外发行人采用流动资金借款的融资手段补充营运资金,短期借款及应付账款构成了发行人流动负债和负债总额的主要组成部分。

  (六)经营业绩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保持逐年上升的趋势,公司盈利能力良好。由于公司于2018年末转让所持广昇新材67.50%股权,自2019年起公司销售收入不包含广昇新材所属焊锡产品业务相应部分,并且2019年下游MLCC市场略有波动,当年度营业收入略有下滑。2020年1-6月,公司主要经营业绩指标均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

  以下从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期间费用和影响利润的其他因素等方面具体分析本公司报告期内盈利状况及盈利能力的变化情况。

  1、营业收入总体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公司专注于主营业务发展,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均在90%以上,是营业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是处理金属粉体生产过程中残留的金属废料及其他废料产生的销售收入,另外部分是公司发生的银砂贸易收入。

  2、毛利构成及变动趋势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销售产品毛利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销售毛利随着销售规模的增长而相应增长,特别是由于向三星电机销售的镍粉逐年上涨,同时镍粉毛利的上升导致镍粉产品对公司毛利的贡献逐年上升。从销售毛利的结构来看,2017年及2018年,镍粉、铜粉和焊锡产品是公司主要毛利来源;2019年及2020年1-6月,镍粉及铜粉是公司主要毛利来源。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销售产品毛利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其他业务毛利主要是处理金属粉体生产过程中残留的金属废料及其他废料以及部分银砂贸易业务所产生,其中主要是废镍材料。废料成本以入库时金属市价的一定比例确定,废料销售收入以销售时金属市价的一定比例确定,因此,报告期内其他业务毛利随金属市价变化而波动。2018年,公司报废了一批包装破损的镍原粉成品,该批废料入库成本较高,导致该年度其他业务毛利为负。

  (七)公司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现金流量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之间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1、主要财务信息

  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20年6月30日。公司2020年1-9月的相关财务信息已经中汇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2020年9月末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20年9月末,公司总资产及所有者权益较2019年末有所上升,主要系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及经营积累增加所致。

  2020年1-9月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20年7-9月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注:上表2020年7-9月相关数据已经中汇审阅。

  2020年前三个季度,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主要原因系:(1)受下游需求回暖影响,镍粉销量有所上升,且2020年3月20日起镍粉产品出口退税税率由10%上调为13%,加上因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600nm镍粉部分实现销售,转销相应存货跌价损失金额;(2)受下游市场需求拉动,铜粉销量有所增长,同时内外销结构的变化推动平均售价有所提升,相应推动毛利上升。

  2020年1-9月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20年7-9月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注:上表2020年7-9月相关数据已经中汇审阅。

  2020年前三个季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有所波动,系客户订单时间及相应在账期内的回款周期不同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略有减少,主要系发行人在2020年前三季度投资建设宁波新厂房;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有所波动,主要为公司2019年前三季度偿还借款发生现金支付。

  2020年1-9月,公司纳入非经常性损益的主要项目和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表2020年7-9月相关数据已经中汇审阅。

  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专项声明,保证公司2020年1-9月财务报表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发行人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已出具专项声明,保证该等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经营状况

  目前发行人整体经营情况正常,未出现对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相关因素。发行人经营模式、采购模式、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九)股利分配情况

  1、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采取现金、股票方式或其他合法方式分配利润。

  2、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根据2017年5月11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5,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500,000.00元。

  3、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2019年1月17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和《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本次发行及上市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注:“年产1200吨超细纳米金属粉体材料项目”投资总额为29,021.88万元。该项目现已完成34条生产线的购建,拟以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入12,000.00万元,于江苏省宿迁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江山大道23号厂区内,新建7号和8号厂房,建筑总面积25,000.00平方米,并购建生产车间及设备。

  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在相关环保主管部门备案,履行了环评手续,发行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所募资金将全部存放在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并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若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需求,公司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若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先行置换前期投入的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合规性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取得相关备案及批复文件如下表所示:

  注1:依据《宿迁市工业企业投资项目“不再审批”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执行“先建后验”项目审核程序;

  注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涉及项目备案、项目环评批复。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三)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

  公司已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募集资金专户中集中管理。

  (四)董事会对募集资金可行性的分析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提升生产能力、生产效率,巩固产品优势,增强市场竞争力。

  公司专注于电子专用高端金属粉体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高度重视技术开发投入及研发队伍的建设。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金属粉体材料生产工艺技术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是目前全球领先的实现纳米级电子专用高端金属粉体材料规模化量产及商业销售的企业。公司拥有一支高素质的中外研发团队,自2013年起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以来,已拥有94项专利及1项专有技术。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拓展市场空间,巩固公司的行业竞争地位。

  公司已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公司治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措施,并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不断健全、完善。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包括生产计划、采购价格管理、原材料验收和出入库、生产工艺操作、物流管理、销售价格管理等各环节的管理制度。有效的管理运行体系可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得以顺利实施。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方面相适应,确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项目切实可行。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同业竞争和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围绕主营业务展开,是现有业务的延伸与升级,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也不会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第五节  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电子专用高端金属粉体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公司产品主要包括纳米级、亚微米级镍粉和亚微米级、微米级铜粉、银粉、合金粉。公司产品是电子信息产业的基础材料,主要用于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中镍粉、铜粉主要应用于MLCC(片式多层陶瓷电容器)的生产,并广泛应用到消费电子、汽车电子、通信以及工业自动化、航空航天等其他工业领域当中。

  上述领域的景气程度与宏观经济发展状况存在较为紧密的联系。在宏观经济向好的年度,受消费需求提振等因素的影响,电子产业的景气程度较高;而经济形势的较大波动,可能对包括公司在内的电子产业及相关上下游行业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近年来,公司产品主要应用领域市场需求处于持续稳步增长阶段,2019年公司主要产品的下游MLCC市场出现了波动。若未来市场因宏观经济形势变化而发生波动,可能对公司的销售收入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2、行业竞争风险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形成自身的技术优势,并在中高端电子元器件用金属粉体生产行业具备较强的竞争力,但是不排除未来可能会有新进入行业的厂商与公司展开竞争。同时,同行业其他企业亦会采取降价或扩产的方式保持自己的市场份额。公司存在可能因产品价格下跌或市场占有率下滑导致的利润水平下降的风险。

  随着电子元器件生产工艺和水平的发展和下游应用领域的驱动,MLCC等电子元器件集成化、小型化、高容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这对金属粉体材料的生产研发提出了更高的品质要求。目前公司投入大量资源进行工艺技术的研发和改进,在关键生产工艺环节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若公司不能在产品的功能特性上持续创新,保持产品较高的质量及良好的市场口碑,则难以保持销售的稳步增长和市场份额的持续提升,从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3、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客户主要为MLCC等电子元器件生产商,包括三星电机、台湾华新科、台湾国巨等知名MLCC生产商。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前五大客户的合计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6.57%、84.81%、93.72%和88.10%,其中,公司对三星电机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1.51%、72.79%、83.47%和69.32%,客户集中度较高。2019年客户集中度进一步提升,主要系当年三星电机对公司小粒径镍粉需求量显著增加,相应调整了其采购结构,公司小粒径镍粉销量占比大幅上升,该种产品价格较高,三星电机的销售金额占比有所提升。

  上述客户集中度较高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MLCC行业目前的市场竞争格局,2018年全球前十大厂商合计占据MLCC行业93.80%的全球市场份额,其中三星电机占据该行业市场份额20%以上。若未来三星电机减少对公司产品的采购,则公司可能出现订单减少的不利局面。公司面临因客户集中度较高可能导致的经营风险。

  4、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本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镍块、铜棒及银砂,其价格会随该金属品种的全球市场的价格波动而发生变化。本公司生产成本受原材料采购成本影响而发生变化,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通常基于订单当天的相关网站发布的现货市场价格的中间价确定。

  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受大宗商品及相关商品期货价格的影响较大,价格波动可能对公司的生产成本造成较大影响。由于公司无法在原材料价格上涨时随时调整产品售价,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5、进口国贸易政策变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出口至韩国、日本及中国台湾地区,由于国际形势变动及贸易摩擦的可能,不排除该等国家和地区未来调整公司相关产品的进口政策,进而对公司产品的出口产生不利影响。

  6、人才储备不足及人才流失的风险

  作为一家研发纳米级、亚微米级及微米级金属粉体材料的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人才和管理人才对于公司发展尤为重要。公司未来金属类新材料的基础科学研究、适应新领域应用的新品类金属材料的研发生产,将对公司的研发能力和管理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公司将需要更多的研究型、专业型的研发人才和复合型的管理人才。若公司研发人才和管理人才储备不足,或发生人才流失的情况,则不能及时研发出适应下游市场的产品,从而削弱公司核心竞争力,阻碍公司快速发展。

  7、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技术实力的竞争是企业竞争的核心。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积累了多项专利及专有技术,公司通过与主要技术人员签订保密合同等措施降低技术失密的风险,但不能排除因个别技术人员违反职业操守而泄密或者技术机密被他人盗用的可能,一旦核心技术失密,将可能给公司生产经营和市场竞争力带来负面影响。

  8、相关客户违约的风险

  发行人与三星电机分别于2017年5月和2020年3月签署《合作协议》和《战略合作协议书》,约定了三星电机向发行人采购相关产品的条款。若三星电机未依照约定履行合同,发行人虽可依照合同约定处理相关事项,解决相关争议,但仍会给发行人经营业绩带来一定影响。

  9、存货管理和存货跌价风险

  为应对下游MLCC生产厂商的临时供货需求,公司通常会保有一定量的安全库存;为有效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同时也为降低原材料(主要是镍块、铜棒、银砂)采购成本,公司通常会在金属市场价格处于低点时进行一定量的采购;针对境外销售,公司销售给主要客户的每批产品均需由对方进行样品测试,测试通过后公司再行发货,从样品送货到产品发货间隔期约为半个月到一个月,如送检样品品质未达到客户要求,返工则需要一定时间,故公司通常保有一定量的产成品存货。另外,公司金属制粉设备除每个月例行的检修更换辅材之外会一直处于不停运状态,导致公司存在一定量的在产品。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的存货余额分别为5,445.09万元、12,837.48万元、15,229.02万元及16,152.17万元,存货周转率分别为4.24、3.83、1.79和1.71,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分别为56.77万元、72.34万元、1,325.86万元及1,090.57万元。存货规模较大会降低公司运营效率,同时产生跌价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10、税收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公司于2013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初次申请,并于2016年及2019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公司按15%的所得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未来如果公司不能持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国家调整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可能对公司的净利润产生影响。

  公司于2018年10月开始享受产品出口退税政策,2018年、2019年及2020年1-6月出口退税对公司净利润的具体影响金额如下:

  若未来出口退税政策发生变化,将对公司的净利润产生一定影响。

  11、汇率变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出口销售比例较高,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0.12%、88.11%、92.83%和89.20%。公司外销业务主要以美元结算,结算货币与人民币之间的汇率可能随着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产生波动,具有较大不确定性,使得公司面临汇率波动风险。

  12、因下游产品更新换代使得发行人存货面临减值的风险

  随着电子元器件生产工艺和水平的发展和下游应用领域的驱动,MLCC等电子元器件集成化、小型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特别是在小型化的发展方向上近年的产品更新迭代速度较快,这对上游金属粉体原材料的粒径等指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公司投入大量资源进行工艺技术的研发和改进,并同主要客户保持良好互动,不断研发创新出满足客户需求的金属粉体。

  若公司不能保持目前良好的创新发展能力,则有落后于下游产品更新迭代速度的风险,使得公司产品被下游淘汰,相关产品价格下跌或滞销,相关存货将计提跌价准备,从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1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用于“电子专用高端金属粉体材料生产基地建设及搬迁升级项目”、“年产1200吨超细纳米金属粉体材料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二代气相分级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以上项目能否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的利润增长和战略发展规划的实现构成很大影响。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遇到诸如国家政策、宏观经济形势、技术等发生变化,从而导致各项目实施所依赖的基本条件发生变化,同时也会受公司自身管理水平等内在因素的影响,导致项目不能如期完成或不能实现预期收益,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14、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将获得大幅提升,长期来看随着公司业务的扩张,公司的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每股收益也将随之增加。但由于公司业务的发展需要一定时间,本次发行完成后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存在短期内下降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15、因“新冠疫情”造成的风险

  鉴于新冠疫情仍存在在全球蔓延的风险,发行人主要客户所在地韩国、日本及中国台湾,主要客户工厂所在地的东南亚各国各地区均受到疫情不同程度的影响,就目前状况及2020年1-9月的业绩情况,新冠疫情对发行人生产及销售的影响可控,对发行人整体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的影响较小。若新冠疫情持续在全球蔓延未得到有效控制,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有受到负面影响的可能。

  二、重大合同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正在履行或即将履行的重要合同(标的金额在500万元以上或者虽未达到前述标准但对公司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大影响的有关合同)如下:

  (一)采购合同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采购合同情况如下:

  (二)销售合同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销售合同情况如下:

  博迁新材、广新进出口与三星电机于2020年3月31日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书》,约定三星电机预计在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每年将从博迁新材、广新进出口购买约500吨80nm-300nm镍粉,三年内总共购买约2,000吨该产品。该协议已签署成立并生效,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履行。

  (三)授信、借款及担保合同

  1、授信合同

  2020年9月9日,博迁新材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豫支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宿豫支行”)签署《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编号:SX131320003671),约定江苏银行宿豫支行向博迁新材提供最高综合授信额度4,000万元,授信期限为2020年9月9日至2021年3月10日。

  2、借款合同

  2019年11月21日,博迁新材与中行宿迁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319335647D191111),约定博迁新材在上述《授信额度协议》项下借款5,000万元,借款期限自实际提款日起12个月。

  3、抵押、担保合同

  2018年9月28日,博迁新材与中行宿迁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2018年宿抵字319335647-1号),约定博迁新材将其位于宿豫区经济开发区华山路北侧、钱塘江路东侧,不动产权证号为苏(2017)宿迁市不动产权第0087475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厂房抵押给中行宿迁,为博迁新材与中行宿迁之间自2018年9月28日起至2023年9月27日止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抵押,最高额抵押金额为6,930.73万元。

  (四)其他合同

  2019年8月23日,广新纳米与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市政工程”)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宁波市政工程承包广新纳米位于宁波市石碶街道黄隘村的“电子专用高端金属粉体材料生产基地建设及搬迁升级项目一期工程”的土建及安装工程,暂定合同总价为5,500.00万元。

  (五)承销协议与保荐协议

  2019年6月及2020年8月,发行人与海通证券签订了《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被保荐机构)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关于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协议》及补充协议。

  2019年6月及2020年8月,发行人与海通证券签订了《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关于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承销协议》及补充协议。

  三、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四、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1、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2、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未出现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3、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未涉及刑事诉讼事项。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三)律师事务所

  (四)会计师事务所

  (五)资产评估机构

  资产评估机构之一:

  资产评估机构之二:

  (六)验资机构及验资复核机构

  (七)股票登记机构

  (八)收款银行

  (九)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二、预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请投资人关注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相关媒体披露的公告。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招股意向书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和地点

  查阅时间:工作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查阅地点: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住所

  除以上查阅地点外,投资者可以登录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查阅《招股意向书》正文及相关附录。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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