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20-070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至10月新签合同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1月至10月,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签合同总额约为人民币5,472.33亿元,同比增长32.05%。前述新签合同总额中,国内新签合同额约为人民币3,938.87亿元,同比增长28.21%;国外新签合同额折合人民币约为1,533.46亿元,同比增长43.04%。国内外水利电力业务新签合同额合计约为人民币1,898.05亿元。
10月,公司无中标合同金额在人民币5亿元以上的单个项目。
10月,公司新签合同金额在人民币5亿元以上的单个项目有:
单位:人民币 亿元
以上为阶段性数据,仅供投资者参考。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20-07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5月28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赎回2,000万股优先股的议案》,本次章程修订结合公司全部赎回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股票事项,拟对《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涉及优先股的内容进行调整。
同时,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涉及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上述内容的修订已于2020年11月16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具体修订内容请见本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一:《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条款对照表
附件二:《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条款对照表
附件三:《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条款对照表
附件一:《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条款对照表
附件二:《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条款对照表
附件三:《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条款对照表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20-071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等材料已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以书面及传真方式提交了表决意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中国电建北方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出资设立中国电建北方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最终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亿元,公司持股100%。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及增信事项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根据产品结构需要若涉及)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后续工作计划,增加163亿元人民币发行额度,即在不超过163亿元人民币的额度范围内分期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各类产品实际发行额度在总额度范围内可以根据实际发行情况相互调剂,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进一步授权董事长具体处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届时无需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授权事宜)。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产品架构和发行需要,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增加163亿元人民币增信额度,即为在不超过163亿元人民币的总额度内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管理人出具《差额补足承诺函》,按照《差额补足承诺函》的约定为发行产品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专项计划应付相关税金和费用以及优先级产品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之和之间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进一步授权董事长具体处理相关增信事宜(届时无需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授权事宜)。前述发行及增信事项的授权事宜如下:
1)确定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主体、发行品种、基础资产,在不超过163亿元人民币的额度范围内确定具体发行规模、期限、定价等与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确定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涉及的持有部分次级产品、流动性支持、差额补足等增信措施的安排。
3)就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做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于聘请服务机构,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办理发行相关的审批、登记、备案、注册等手续,签署与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
4)在公司已就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做出任何上述行动及步骤的情况下,批准、确认及追认该等行动及步骤。
5)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签署及发布与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及增信有关的公告,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和批准程序(如需)。
6)依据监管机构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与资产证券化产品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发行工作。
7)办理其他与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及增信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任何与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相关的文件或进行任何相关行为)。
8)授权期限自本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如果董事会及/或董事长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或部分发行,且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根据产品结构需要若涉及)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的(如适用),则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根据产品结构需要若涉及)可在该等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或有关部分发行。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投资建设甬台温高速至沿海高速温岭联络线PPP项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下属控股子公司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温岭联络线工程有限公司以32%、10%、10%、48%的股权比例成立项目公司投资建设甬台温高速至沿海高速温岭联络线PPP项目,项目总投资额为97.33亿元人民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为主体参与雄安容东片区1号地块综合开发项目投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参与投资雄安容东片区1号地块综合开发项目,该项目总投资约为260.04亿元人民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电建水电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治理重点亏损子企业资产经营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电建水电开发集团公司投资建设巴拉水电站项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中电建水电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与阿坝州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资设立的四川足木足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巴拉水电站项目,该项目总投资额为76.72亿元人民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上述议案一、议案二、议案三、议案五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另行发布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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