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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20-09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华数传媒”)于2020年11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83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6)。

  公司收到核准文件后,积极开展标的资产交割工作。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之标的资产浙江华数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华数”)83.44%股份以及宁波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华数”)100%股权已完成过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2020年11月11日,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数集团”)等41名股东合计持有的浙江华数83.44%股份已在浙江华数所在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过户至华数传媒名下,浙江华数已于2020年11月13日领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581668825A的《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浙江华数91.74%股份,浙江华数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020年11月12日,华数集团等3名股东合计持有的宁波华数100%股权已在宁波华数所在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过户至华数传媒名下,宁波华数于2020年11月13日领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212778205218Q的《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宁波华数100%股权,宁波华数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本次交易后续事项

  本次交易的后续事项主要包括:

  1、上市公司尚需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

  2、上市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涉及的新增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登记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该等股份的上市事宜;

  3、上市公司尚需向主管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因本次交易引起的注册资本增加、公司章程修订等相关事宜的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4、本次交易过程中,相关方签署了多项相关协议并出具了多项承诺,相关方应继续按照协议约定内容及承诺履行相关义务;

  5、上市公司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本次交易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本次交易已经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交易各方有权按照相关批准和协议约定实施本次交易;

  2、上市公司向华数集团等43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的浙江华数83.44%股份和宁波华数100%股权已经办理完毕过户手续,过户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约定;

  3、上市公司尚需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

  4、上市公司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5、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之日,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尚需根据本次交易的相关约定办理后续事项,上市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涉及的新增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登记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该等股份的上市事宜;尚需向主管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因本次交易引起的注册资本增加、公司章程修订等相关事宜的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在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切实履行协议约定的基础上,上述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法律顾问意见

  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认为:

  “1、本次交易已经履行了现阶段应当履行的批准和授权程序,具备实施的法定条件;

  2、本次交易所涉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已依法办理完成,华数传媒已经合法取得标的资产的所有权及相关权益;

  3、本次交易各方尚需办理本法律意见书正文‘四、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后续事项’所述的后续事项,在交易各方按照协议及承诺履行各自义务的前提下,该等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四、备查文件

  1、标的资产过户的相关证明文件;

  2、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标的资产过户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3、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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