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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0-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2月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12月3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洪福路1108号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2月3日

  至2020-12-03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0年11月26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 登记地点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洪福路1108号,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文件须在登记时间2020年11月26 日下午 17:00 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异地股东须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1)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股 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 盖公章)

  (2) 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 印件并加盖公章)、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 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 证明原件、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

  (4)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 件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俞周忠、郑斌杰

  联系电话:0573-83382807

  邮箱地址:IR@lante.com.cn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洪福路1108号,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邮政编码:314023

  (二)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现场会议出席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2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0-006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公司在实际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过程中,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公司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中章程修改中第二百一十九条内容提交股大审议,并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内容提出了修改建议。公司拟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建议修改《公司章程》。应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要求,公司拟将前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内容及本次新增章程修改内容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0年11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新增章程修改内容如下:

  其中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情况增加“出资时间”一栏。

  修改前: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及持股比例如下:

  

  修改后: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及持股比例如下:

  

  其余条款: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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