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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0-08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最高额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0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十二个月内滚动使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博敏电子于2020年9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3号)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核准。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69,958,501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2.05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84,299.9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054.51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245.49万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11月11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0〕3-11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情况

  根据《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司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124,477.52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取消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情况

  公司原计划募集配套资金124,477.52万元,用于高精密多层刚挠结合印制电路板产业化项目、高端印制电路板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2,245.49万元,相比原计划有所减少,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取消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缺口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取消及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其中,公司拟通过增资子公司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的方式实施“高精密多层刚挠结合印制电路板产业化项目”。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投资目的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二)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现金管理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本次公司现金管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投资的最高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期限为自本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在规定的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士在规定的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六)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尽管公司选择低 风险投资品种,但受金融市场影响,不排除未来相关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公司资金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依据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

  三、本次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

  本次现金管理均拟由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相关理财产品合同或协议书,不需要提供履约担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生产活动。

  (二)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预计收益根据购买时的理财产品而定,不会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证券投资基金以及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将严格按照董事会决议限定的现金管理范围、额度、期限等要求执行;公司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将对理财业务进行规范管理,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谨慎决策。公司主要选择购买期限较短的理财产品,可有效避免理财产品因政策性、操作性等变化带来的投资风险。购买上述理财产品均无须提供履约担保,且购买的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风险程度低。

  2、在现金管理期间,公司将与现金管理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如发现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产品及相关损益情况。

  四、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均为已公开上市的银行及券商等金融机构,或全国性、有影响力的地方性商业银行及规模和实力较强的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它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投资保本理财业务,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公司现金管理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233.32%,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方式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金融资产分类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审计结果为准)。

  六、风险提示

  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理财产品为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影响较大,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理财产品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七、决策程序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决策程序

  2020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0-085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博敏”)二期项目

  投资金额:计划总投资约20亿元

  特别风险提示:本投资项目存在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等多种因素的影响,项目实施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以及投资后未达预期收益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博敏为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拟与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江苏博敏二期项目投资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进一步提高产品档次、扩大产能、做大做强。项目为投资体量大、科技含量高的电子信息产业链项目,主要生产HDI线路板、软板、软硬结合板、集成电路载板、类载板、封装等,该项目计划总投资金额约20亿元。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具体签署本项目的对外投资协议。

  (二)审议情况

  2020年11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尚需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

  (三)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开发区永圣路9号

  注册资本:17,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徐缓

  经营范围:高端印制电路板(高多层PCB板、任意阶HDI、刚柔FPC)、新型电子元器件、传感器、物联网RFID天线、SIP一体化集成器件、半导体器件研发、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博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4.12%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博敏电子有限公司持有其5.88%股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江苏博敏资产总额为96,360.23万元,净资产为25,269.04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为64,600.84万元,净利润为3,144.83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0年9月30日,江苏博敏资产总额为104,474.77万元,净资产为35,394.51万元,2020年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为53,640.51万元,净利润为5,125.4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对方名称: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法定代表人:沈刚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南翔西路666号

  与公司的关系: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内容

  (1)江苏博敏决定在原电子电路板项目第一工厂建成投产的基础上,启动第二工厂建设,并在第一工厂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产品档次、扩大产能、做大做强。项目为投资体量大、科技含量高的电子信息产业链项目,主要生产HDI线路板、软板、软硬结合板、集成电路载板、类载板、封装等。

  (2)项目计划总投资约20亿元(包括土建、厂房装修、设备投入、流动资金)。项目总建筑面积约8万平方米,包括建设多层厂房(层高约23.9米)。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预计年产HDI板72万平方米,软硬结合板12万平方米。

  2、项目用地

  项目用地约80亩,选址位于一期项目厂区内西侧,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50年,面积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3、项目规划建设要求

  (1)乙方项目的厂区、厂房设计和建筑应符合规划、国土等部门要求。具体为:建筑占地面积(含厂房、办公用房、附属用房)不低于土地面积的50%,容积率不低于0.9(多层不低于1.2),非生产性用房不超过总用地面积的3%。具体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设计要点为准。

  (2)平面规划需报经甲方规划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建筑规划、勘探、设计,并严格按设计方案施工,乙方选择的施工单位必须有资质,确保在开发区纳税不低于工程审计价款的2%,并尽可能要求在开发区辖区内设立公司,工程需进行监理和质量安全受监。

  (3)乙方项目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用工等建设生产环节应严格遵守国家和江苏省的相关法律法规。

  (4)项目采用边建设边投产方式,力争2020年底前开工,预计一年后部分设备开始投产。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

  (二)主要条款

  1、优惠政策及配套服务

  鉴于该项目为电子信息产业链项目,为支持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甲方给予乙方项目七年税收形成的大丰区留成部分予以平衡,并按此测算予以补贴(科技人才等按照专项文件享受的政策除外)。

  (1)甲方对乙方新购买的生产设备(含进口设备和国产设备)给予购置额15%的设备补贴。乙方设备购置金额每次达到人民币5000万元(含)金额后,提供设备采购合同、设备发票、设备批次表、结算凭证、报关凭证等材料向甲方申请补贴,甲方在收到乙方相关材料且每批次设备到场安装完成后两个月内兑现补贴。

  基础建设完成验收后,甲方给予建筑费用总额5%的建筑补贴。乙方凭建筑合同、发票验收等材料向甲方申请补贴,甲方在收到乙方相关材料后两个月内兑现补贴。设备购置补贴和建筑补贴,总计最高不超过20000万元。

  (2)甲方负责将水、电、燃气、蒸汽接到乙方项目围墙外,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指派专人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备案、环评、规划、消防、安全等相关手续,甲方在签订协议一个月内完成该场地的征地、场地平整、完成电、水、燃气、蒸汽等基础设施配套等工作,确保乙方项目如期顺利开工。

  (4)乙方污水按照环评要求处理达标到园区接管标准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并向园区污水处理厂按统一定价交纳污水处理。乙方自身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必须达到环保部门审批要求。

  (5)乙方引进人才政策按盐城市“人才工程”文件执行。

  (6)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向上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扶持资金。

  2、不可抗力及争议解决

  (1)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都不能履行本协议书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积极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7个工作日内,另一方提交本协议书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报告。

  (2)如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应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赔偿因其违约行为引起的包括律师费用在内的一切经济损失。

  (3)甲乙双方若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如提起诉讼由签约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本合同即生效。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项目建成后,公司产能规模将得到提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投资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不会导致公司的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该投资项目可能存在以下主要风险:

  (一)虽然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政策及市场发展需求,但由于市场本身存在不确定因素,若未来市场发展情况低于公司当前预测,有可能存在投资后未达预期收益的风险。因此,公司将时刻关注经济形势的变化,跟踪市场需求,以国家政策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通过改变营销策略、提升服务品质等手段降低经营风险。

  (二)本次投资项目建设中需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并有一定的工程建设周期,存在不确定性。

  (三)本次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较大,可能对公司现金流造成一定影响,增加财务风险,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强化资金统筹,合理安排投资节奏。同时,公司将加强对项目的资金管理和投资风险管理,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加强与专业机构的合作,对项目进行充分评估和分析,通过专业化的运作和管理等方式降低风险。

  (四)本次投资项目的各项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0-087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增资方式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标的名称: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博敏”)

  ● 增资金额:43,847.49万元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敏电子”)于2020年11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增资方式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博敏电子于2020年9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3号)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核准。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69,958,501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2.05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84,299.9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054.51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245.49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11月11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0〕3-11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取消及调整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2020年11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对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进行调整,取消及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二、以增资方式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一)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2020年11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增资方式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43,847.49万元对江苏博敏进行增资,其中43,000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其余847.49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款将全部存放于在相关商业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全部用于“高精密多层刚挠结合印制电路板产业化项目”的实施。

  本次增资完成后,江苏博敏注册资本将由17,000万元增加至60,000万元。本次增资属于对控股子公司进行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开发区永圣路9号

  法定代表人:徐缓

  注册资本:17,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1年6月8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高端印制电路板(高多层PCB板、任意阶HDI、刚柔FPC)、新型电子元器件、传感器、物联网RFID天线、SIP一体化集成器件、半导体器件研发、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博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增资前公司持有其94.12%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博敏电子有限公司持有其5.88%股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其98.33%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博敏电子有限公司持有其1.67%的股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江苏博敏资产总额为96,360.23万元,负债总额为71,091.19万元,净资产为25,269.04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为64,600.84万元,净利润为3,144.83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0年9月30日,江苏博敏资产总额为104,474.77万元,负债总额为69,080.26万元,净资产为35,394.51万元,2020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为 53,640.51万元,净利润为5,125.4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江苏博敏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增资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目的是为了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精密多层刚挠结合印制电路板产业化项目”实施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实力及行业竞争力,促进公司健康快速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博敏进行增资,增资来源为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之募集资金。江苏博敏获得上述增资后,将用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精密多层刚挠结合印制电路板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并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集中管理相关募集资金。上述事项属于公司募集资金用途范围,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向江苏博敏增资43,847.49万元以推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以对控股子公司江苏博敏增资方式来实施募集资金的投入,符合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相关安排,有利于稳步推进募集资金项目,确保公司持续快速的发展。本次增资符合公司江苏博敏募集资金的用途,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江苏博敏增资。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使用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江苏博敏增资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开展和顺利实施,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没有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3,847.49万元增资江苏博敏。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0-086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公司拟取消实施高端印制电路板生产技术改造项目,调整高精密多层刚挠结合印制电路板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124,477.52万元,现调整为82,245.49万元。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敏电子”)于2020年11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博敏电子于2020年9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3号)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核准。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69,958,501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2.05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84,299.9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054.51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245.49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11月11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0〕3-11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情况

  根据《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司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124,477.52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二、取消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情况

  (一)取消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取消及调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原计划募集配套资金124,477.52万元,用于高精密多层刚挠结合印制电路板产业化项目、高端印制电路板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2,245.49万元,相比原计划有所减少,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取消高端印制电路板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缺口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取消及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其中,公司拟通过增资子公司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的方式实施“高精密多层刚挠结合印制电路板产业化项目”。

  2、取消及调整实施募投项目的原因和影响

  公司根据本次实际募集资金的达成情况,本着合理、科学、审慎利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出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以及实施效率的考虑,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等方面进行相应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本次取消及调整不会改变公司现有业务模式,不会对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

  3、取消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议程序

  2020 年11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取消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关联交易。

  本次取消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关于取消募投项目后相关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

  根据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本次相关募投项目取消及调整后,并未存在结余募集资金,故不涉及取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相关结余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取消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未涉及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仅基于审慎性原则,针对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小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并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作出的决定,相关调整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取消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小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并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及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作出的决定。相关调整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全体监事会成员同意取消及调整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取消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未涉及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仅基于审慎性原则,针对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小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并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作出的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2020-091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2月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2月3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梅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东升工业园B区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2月3日

  至2020年12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0年11月1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0 年 12 月1 日(星期二)9:00-11:30,14:00-17:00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梅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东升工业园B区博敏电子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1)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登记;如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本人身 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1)办理登记;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参与现场会议;如以信 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务必在其上注明“博敏电子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字样并留有效联系方式;须在登记时间2020年12月1日下午 17:0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及

  交通费自理;

  (二)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不发礼品。

  联系地址:广东省梅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东升工业园B区博敏电子

  会议联系人:黄晓丹

  电话:0753-2329896

  传真:0753-2329836

  邮编:514768

  邮箱:BM@bominelec.com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2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0-082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微信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0年11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缓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临2020-08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临2020-08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取消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临2020-086)》。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以增资方式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以增资方式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临2020-087)》。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2020-088)》。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临2020-089)》。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20-09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于2020年12月3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0-09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0-089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敏电子”)于2020年11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博敏电子于2020年9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3号)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核准。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69,958,501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2.05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84,299.9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054.51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245.49万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11月11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0〕3-11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情况

  根据《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司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124,477.52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取消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情况

  公司原计划募集配套资金124,477.52万元,用于高精密多层刚挠结合印制电路板产业化项目、高端印制电路板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2,245.49万元,相比原计划有所减少,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取消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缺口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取消及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其中,公司拟通过增资子公司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的方式实施“高精密多层刚挠结合印制电路板产业化项目”。

  二、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及操作流程

  为加快票据周转,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拟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支付部分募投项目应付设备、材料采购款及工程款等,同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用款需求(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采购及工程款等支出),通过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结算方式以自有资金进行支付,汇总并保留相关支付单据;

  2、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将已经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支付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进行置换,将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其他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使用资金;

  3、公司财务部门建立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的明细台帐,按月编制《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并报送保荐机构;

  4、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支付部分募投项目应付设备、材料采购款及工程款等,同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将有利于加快票据周转,提高公司整体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0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且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同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有利于加快票据周转,提高公司整体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0-083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微信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0年11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信峰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取消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临2020-086)》。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取消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小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并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及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作出的决定。相关调整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全体监事会成员同意取消及调整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以增资方式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以增资方式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临2020-087)》。

  监事会认为:公司以对控股子公司江苏博敏增资方式来实施募集资金的投入,符合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相关安排,有利于稳步推进募集资金项目,确保公司持续快速的发展。本次增资符合公司江苏博敏募集资金的用途,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江苏博敏增资。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2020-088)》。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临2020-089)》。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0-084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博敏电子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投资扩建项目

  投资金额:计划投资总额30亿元人民币以上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项目尚需通过立项备案、环境影响审批等程序,相关项目投资所涉建设周期等均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投资项目存在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等多种因素的影响,项目实施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以及投资后未达预期收益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加快公司产业布局,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拟与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签署相关协议书,通过招拍挂程序依法取得相关土地使用权的形式在广东增城(梅江)产业转移工业园(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投资扩建生产项目,计划投资总额30亿元人民币以上。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具体签署本项目的对外投资协议。

  (二)对外投资的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

  二、投资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对方名称: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钟秀堂

  单位地址:梅州市梅江区仲元东路51号

  单位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与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博敏电子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投资扩建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广东增城(梅江)产业转移工业园(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

  (三)项目投资方: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四)产业类型:电子电路制造,经营范围:印制电路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等,主要产品:双面、多层、柔性、高频、HDI印刷电路板等新型元器件。

  (五)项目投资规模:计划投资总额30亿元人民币以上(其中,计划固定资产投资额24亿元人民币以上)。

  (六)投产进度:项目正式动工之日起计三年内实现首期投产、五年内实现全部建成投产,预计年产量360万平方米以上。

  (七)市场定位及可行性分析:

  未来3-5年内,随着5G的全面商转,高端印制电路板(PCB)的需求将会越来越旺盛。公司经过二十多年的积累和创新,具备技术领先优势,在PCB 生产领域拥有先进的工艺技术,已具备规模化、稳定、可靠地生产高端产品的能力。随着市场需求的进一步增长,公司高端PCB的产能已不能满足高端市场快速发展的需求,因此,公司需要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提升高端产品占比,进一步满足高端市场需求。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项目投资有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加快公司产业布局,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不会导致公司的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该项目可能存在如下主要风险:

  (一)本次投资项目尚需通过立项备案、环境影响审批等程序,相关项目投资所涉建设周期等均存在不确定性。

  (二)虽然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政策及市场发展需求,但由于市场本身存在不确定因素,若未来市场发展情况低于公司当前预测,有可能存在投资后未达预期收益的风险。因此,公司将时刻关注经济形势的变化,跟踪市场需求,以国家政策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通过改变营销策略、提升服务品质等手段降低经营风险。

  (三)本次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较大,可能对公司现金流造成一定影响,增加财务风险,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强化资金统筹,合理安排投资节奏。同时,公司将加强对项目的资金管理和投资风险管理,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加强与专业机构的合作,对项目进行充分评估和分析,通过专业化的运作和管理等方式降低风险。

  (四)本次投资项目的各项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0-090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3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向16名特定投资者发行69,958,501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511,012,097股。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现将《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等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并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上述事宜需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股份登记手续后生效。除以上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修订后的全文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日披露的《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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