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7日披露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77)、《关于豁免相关方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9)和《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80),因工作人员疏忽,上述公告部分内容有误,现对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原文: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相关方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回避4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关联董事李苏华、杨水森、李碧君、李仕雄就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豁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苏华,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深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作出的部分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更正后:
(一)审议《关于豁免相关方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回避4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关联董事李苏华、杨水森、李碧君、李仕雄就该议案回避表决。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董事会人数半数以上,董事会无法形成有效决议,该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豁免相关方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公告
公告原文: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相关方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议案》,该议案拟豁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苏华,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深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腾投资”)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作出的部分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公司关联董事李苏华、杨水森、李碧君、李仕雄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出席监事会的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半数以上,无法形成决议,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更正后: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豁免相关方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议案》,该议案拟豁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苏华,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深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腾投资”)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作出的部分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鉴于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出席董事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董事会无法形成决议;监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出席监事会的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半数以上,无法形成决议;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原文: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0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相关方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回避4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公司关联董事李苏华、杨水森、李碧君、李仕雄就该议案回避表决。
更正后: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0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相关方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回避4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公司关联董事李苏华、杨水森、李碧君、李仕雄就该议案回避表决。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董事会人数半数以上,董事会无法形成有效决议,该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
公告原文:
1.审议《关于豁免相关方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议案》
2.审议《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
以上提案已分别经2020年11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0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中小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提案1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联股东李苏华、深圳市深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杨水森回避表决。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更正后:
1.审议《关于豁免相关方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议案》
2.审议《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
提案1已经2020年11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出席董事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董事会无法形成决议,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出席监事会的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半数以上,无法形成决议,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提案2已经2020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中小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提案1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联股东李苏华、深圳市深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杨水森回避表决。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公告全文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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