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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与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0-07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为框架意向性协议,具体合作项目及相关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程科技”或“公司”)将根据后续具体合作事宜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本协议的签订有利于公司实现技术水平的提升,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如双方能顺利开展和实施具体合作项目,将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一、概述

  为达成长期、稳定、紧密的战略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近日公司与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网信通产业集团”)就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及交流合作常态机制达成共识,并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拟围绕人工智能创新、智能产品创新等领域开展合作。

  本协议为双方开展合作的意向性文件,其确定的原则作为双方今后签订相关合同的依据。本次合作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未来若有进一步的合作,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330330555N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技城北区国网智能电网研究院内C座4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政涛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专业承包;安全防范工程;工程设计;经营电信业务;软件开发;工程设计;零售计算机及配件、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电子产品、通信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合同能源管理;通信设备租赁;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健康管理(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销售电子设备、电力设备;研发机械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通信设备、电子设备、电力设备;制造机械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通信设备、电子设备、电力设备(限外埠分支机构经营)。

  股东情况: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二)交易情况

  公司在最近三年与国网信通产业集团未发生类似交易。国网信通产业集团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履约能力

  国网信通产业集团是国家电网整合系统内优质信息通信资源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是我国能源行业主要的信息通信技术、产品及服务提供商,其经营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国网信通产业集团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主要内容

  本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作双方

  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内容

  双方重点围绕人工智能创新、智能产品创新等领域开展合作。

  1、在人工智能创新应用方面的合作

  国网信通产业集团与惠程科技在电力人工智能创新应用领域,共同探索三维视觉技术、机器人等先进技术的应用与推广。

  2、在智能产品创新领域的合作

  惠程科技基于智能产品领域的能力沉淀,根据能源互联网建设的需求,与国网信通产业集团共同探索研究创新型产品,并在能源领域开展联合推广。

  3、在混改领域的合作

  惠程科技积极参与国网信通产业集团在新能源城配物流运营等领域的混改工作,为国网信通产业集团相关业务带入战略性资源、资本。

  (三)合作机制

  为保证合作的有效开展,不断拓宽合作渠道,扩大合作成果,双方同意建立经常性的合作沟通协调机制。

  1、建立高层沟通机制。双方高层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会晤和交流,确定双方合作方针、原则,协商合作中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保障双方合作顺畅。

  2、建立日常联络机制。双方确定国网信通产业集团和惠程科技的对口联系部门,明确各项工作的联络人,具体负责双方日常联络,推动各项合作顺利开展。

  3、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双方各自派遣专业管理或业务人员成立联合工作小组,共同研究执行合作中的重要事项和计划,确保各项合作工作顺利开展。

  (四)知识产权条款

  1、双方合作不改变原有知识产权归属。

  2、双方联合研究所形成的一切成果的知识产权与效益均归合作双方共同享有(特别约定的除外)。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转让本协议项下合作成果或将该成果用于本协议外的其他目的。

  3、在合作期内双方独立形成的成果,知识产权归各自所有。

  (五)其他

  1、本协议为双方全面合作关系的指导性文件,具体合作内容及形式秉承“一事一议”的原则,由双方另行签署具体的协议加以约定,并由双方实施部门(单位)具体研究并落实实施。

  2、双方对本协议的条款可进行补充,书面形式的补充以备忘录形式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本着相互谅解、互助扶持的精神助力于双方的发展,对于合作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友好协商解决。

  4、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有效期届满前两个月双方就是否继续合作进行协商,若无书面异议,本协议将顺延两年,或经双方协商签署新的合作协议。

  5、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签订本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2020年9月,公司与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四川中电启明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三峡清洁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或其子基金、德仕安(北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达成合作意向,各方拟共同出资设立思极星能科技(四川)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以建设新能源运营服务中心、线上服务平台及充换电综合服务场站。本协议的签订符合公司发展规划,是公司在智能制造、人工智能应用、绿色智慧物流配送等领域战略布局的重要体现,有利于整合双方资源,充分发挥双方在资源、技术、品牌等的优势,实现优势互补。本协议的签订有利于公司实现技术水平的提升,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如双方能顺利开展和实施具体合作项目,将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2、本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本协议的履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也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国网信通产业集团形成依赖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仅为框架意向性协议,具体合作项目及相关事宜尚需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双方后续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本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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