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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可能被拍卖、变卖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0-16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钟葱先生因与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可能被拍卖、变卖。

  根据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粤03民初4521号),判决如下:一、被告钟葱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偿还融资款剩余本金76,656,056.65元;二、被告钟葱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76,656,056.65元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自2018年12月19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被告钟葱已支付的利息3,535,416.22元需从违约金中予以抵扣);三、确认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被告钟葱持有的1,265万股“金一文化”股票(证券代码:002721)享有质权,有权就前述股票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四、驳回原告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可能被拍卖、变卖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可能被拍卖、变卖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拍卖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钟葱先生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拍卖情况如下

  

  2020年5月12日至2020年5月13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对钟葱先生持有公司的2,244,685股股份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了公开拍卖,并由自然人尹博成功竞得。截至目前,上述被司法拍卖的2,244,685股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二、其他说明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钟葱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7,287,8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3%。本次其持有的1,265万股股票可能被拍卖、变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公司于2020年11月7日发布《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将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1月21日10时起至 2020年11月22日10 时止(延时除外)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钟葱先生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959,720股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钟葱先生股份是否被拍卖、变卖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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