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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基金参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费率优惠活动并下调申购起点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1月20日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协商一致,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旗下部分基金参加招商银行的费率优惠和下调申购起点活动,具体折扣费率和下调后的申购起点以招商银行活动公告公示为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参加活动的基金以招商银行活动公告公示的信息为准。

  二、活动内容

  投资者通过招商银行购买本公司旗下前端收费模式开放式基金,申购费率优惠降至1折(仅限相关品种的组合内申购,组合外申购不优惠),不设最低限制,按笔收取固定费用的除外,具体优惠安排和具体使用品种等以招商银行活动公告为准。

  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此外,投资者通过招商银行购买本公司旗下前端收费模式开放式基金,首次申购起点和追加申购起点一并下调,具体下调后的申购起点以招商银行活动公告为准。

  三、活动期限

  自2020年11月起,具体起止时间以招商银行活动公告为准。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55

  网站:http://www.cmbchina.com

  2、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67-9908(免长途话费)、021-60359000

  网址:http://www.zsfund.com

  五、重要提示:

  1、本活动的折扣费率由招商银行决定和执行,本公司根据招商银行提供的折扣费率办理。本活动解释权归招商银行所有,招商银行其有权对上述活动内容进行变更,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有关活动具体事宜,请咨询招商银行。

  2、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zsfund.com)的相应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3、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0日

  浙商日添利货币市场基金调整

  B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

  最低数额限制并暂停自动升降级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浙商日添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有关规定,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0年11月20日起,调整浙商日添利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代码:002078)的申购、赎回最低数额限制,暂停基金份额的自动升降级并开通两类基金份额间的转换业务,具体如下:

  一、自2020年11月20日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办理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及赎回业务的,单笔申购申请最低金额调整为0.01元,单笔赎回申请最低份额调整为0.0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直销机构保留的B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本公司直销机构的相关规定。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及赎回业务的,单笔申购申请最低金额、单笔赎回申请最低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其他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以其他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其他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单笔转入申请应遵循转入基金份额类别的相关限制,单笔转出申请应遵循转出基金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二、自2020年11月20日起,暂停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在其他各销售机构的自动升降级业务,并继续暂停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在本公司直销机构的自动升降级业务,即自该日起投资者持有的A类基金份额不再自动升级为B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亦不再自动降级为A类基金份额。

  三、自2020年11月20日起,投资者可在同时销售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办理两类基金份额间的转换业务,具体转换规则如下:

  (一)投资者进行类别转换需向销售机构提交转换申请,类别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

  (二)A类基金份额与B类基金份额之间的类别转换不收取转换费。

  (三)正常情况下,基金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类别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类别转换的成交情况。

  A类、B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不同,投资者在提交申购、赎回等交易申请时,应正确填写基金份额的代码,否则,因错误填写基金代码所造成的交易申请无效或被确认为错误类别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申购申请确认成交后,实际获得的基金份额类别以本基金的登记机构根据上述规则确认的基金份额类别为准。

  类别转换的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办理程序、需要提交的文件等应遵照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各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以其规定为准。

  如后续本基金调整上述事项,本公司将另行公告。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067-9908(免长途话费)或021-60359000咨询相关信息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zs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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