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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0-1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现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具体情况

  2020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殷凤山先生、殷平女士、单永祥先生、陈亚峰先生、吴汉存先生、尤劲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周友梅先生、周献慧女士、乔法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周友梅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内容。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具体情况

  2020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

  (一)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资格审查,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缪永国先生、王晋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 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已于2020年11月1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推举并表决通过,同意选举汪丽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0)。

  三、其他说明

  1、为确保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正式就任前,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将继续履行相应职责。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3、关于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1月20日

  附件:相关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殷凤山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47年生,专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大丰县草庙乡长城电工厂副厂长、草庙乡工办副主任、草庙镇党委副书记;先后担任中共盐城市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盐城市第四届、第五届、第七届人大代表,江苏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目前兼任江苏省农药协会副会长、大丰区民营企业商会会长、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获得“国家优秀乡镇企业家”、“江苏省明星企业家”、“江苏省劳动模范”等光荣称号。

  1988年9月至1993年8月任大丰县农化二厂(丰山集团前身)厂长;

  1993年9月至1995年12月任盐城丰山农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1996年9月至2014年11月任江苏丰山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4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殷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生,本科学历。先后担任大丰市第十一届、第十二届、第十三届政协委员;目前兼任江苏省联执委、盐城市八届政协委员、盐城市大丰区十四届妇联副主席、盐城市大丰区女企业家协会会长、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副会长。曾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江苏省劳动模范”、“江苏省五一巾帼标兵”、“江苏省十大年度经济人物”、“盐城市优秀企业家” 等荣誉,并在2015中国职业经理人大会上荣获“2015中国杰出CEO(高级职业经理人)”称号。

  1990年6月至1997年5月任大丰市草庙镇供销社蚕茧站主管;

  1997年6月至2002年9月任丰山有限保管员;

  2002年10月至2004年11月任丰山有限营销办主任;

  2004年12月至2012年8月任丰山有限工会主席;

  2004年12月至2012年8月任丰山酒业董事长、总经理;

  2012年9月至2014年11月任江苏丰山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2014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裁。

  尤劲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生,研究生学历。

  1990年9月至1997年6月,就读于苏州大学;

  1997年7月至1998年10月,任江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

  1998年11月至2006年1月,任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经理;

  2006年2月至2014年1月,任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江苏高投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4年2月至2018年1月,任江苏毅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2018年2月至今,任江苏毅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及董事;

  2017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陈亚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生,专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品牌管理师。

  1995年9月至1997年7月就读于苏州财经大学;

  1998年9月至2001年7月就读于南京农业大学;

  2008年3月至2010年7月就读于东北财经大学;

  1988年3月至1989年2月任大丰县草庙织布厂出纳会计;

  1989年3月至1993年6月任大丰县农化二厂总账会计;

  1993年7月至1996年8月任盐城丰山农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1996年9月至2014年11月担任江苏丰山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常务副总裁;

  2014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常务副总裁。

  单永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生,本科学历。

  1994年9月至1996年7月就读于南京林业大学;

  2008年3月至2010年7月就读于中国石油大学;

  1996年9月至1997年6月任大丰市黄海制药厂操作员;

  1997年7月至1998年12月任江苏丰山集团有限公司工艺员、车间主任;

  1999年1月至2000年12月任江苏丰山集团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

  2001年1月至2014年11月任江苏丰山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

  2014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吴汉存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

  2004年2月至2006年7月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网络学院;

  1992年8月至2002年7月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丰市支行会计科副科长;

  2002年8月至2014年11月任江苏丰山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014年11月-2017年11月任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2017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候选人

  周献慧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5年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

  1982年2月至1998年6月任化工部计划司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

  1998年7月至2000年3月任国家石化局规划发展司综合处副处长(正处级);2000年3月至今任中国石油化学工业联合会(协会)副主任、主任、副秘书长;

  2015年6月至今任北京国化格瑞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2015年11月至今任中国化工环保协会理事长;

  现任扬农化工(600486)独立董事。

  周友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目前兼任民建中央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委员,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会计学会副会长,反倾销会计咨询专家、江苏省财政厅管理会计咨询专家,江苏省政协第十届、十一届委员,南京市栖霞区第十七届人大代表;曾任江苏舜天(600287)、南京高科(600064)、亚夏汽车、通鼎互联(002491)、丰东股份(002530)、路通视信(300555)等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光一科技(300356)、安徽弘毅(835302)、南京海运公司独立董事。

  1984年7月至2002年8月任安徽财经大学教授;

  2002年9月至2015年9月任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院长;

  2015年10月至今任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

  近年来,在《中国经济问题》、《经济学家》、《财务与会计》、《审计研究》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80余篇,公开出版著作15部。

  乔法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生,本科学历,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目前正参加应急管理部与中国石油大学合办的“化工复合型人才高级研修班”,2021年毕业。

  2008年至2014年任中国石化齐鲁石化主任;

  2014年至今任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副总工程师,分管协会技术咨询部、外派常驻项目部和信息化部,协助硝化分会秘书处工作;

  2018年1月至2020年5月任潍坊安星达安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协会下属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18年12月至2020年6月任苏州安星达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协会下属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18年11月至2020年4月任绍兴安星达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协会下属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先后发表10余篇论文,包括但不限于《石油化工园区事故多米诺效应预防和控制》、《基于QRA的转油站系统风险评价及控制研究》和《应急能力评估在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应用》。

  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缪永国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生,专科学历。2012年7月毕业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1983年10月至1987年10月在上海警备后勤部服兵股;

  1992年12月至1995年12月任大丰县农化二厂经理;

  1996年1月至2014年11月任丰山有限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

  2014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

  王晋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生,硕士学历。

  2003年9月至2007年7月就读于沈阳农业大学;

  2007年9月至2010年4月就读于沈阳化工大学;

  2010年5月至2013年4月任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

  2013年5月至2014年11月任丰山有限技术部经理、副总工程师;

  2014年11月至2016年12月,任公司副总工程师;

  2016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工程师、监事。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0-119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2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2月7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西康南路1号丰山集团1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2月7日

  至2020年12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0年11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苏高投创新价值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高投科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江苏高投宁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0年12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登记地点: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西康南路1号丰山集团证券部

  (三)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四)异地股东可以使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汉存

  联系电话:0515-83378869

  传 真:0515-83373012

  邮 编:224100

  邮 箱:fszq@fengshangroup.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西康南路1号丰山集团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15分钟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2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0-120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

  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推举并表决通过,同意选举汪丽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一致。汪丽女士将与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其他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汪丽女士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任职资格的条件。

  汪丽女士的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11月20日

  附件:

  汪丽女士,1980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中级职称。1999年9月加入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文员、餐厅司务长等职务;2006年2月至2015年1月,调入公司财务部,先后担任出纳、资金主管等职;2015年2月至2017年9月,担任丰山集团子公司南京丰山化学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7年10月至2019年1月,担任丰山集团财务部总账;2019年2月至2020年9月,任公司制剂事业部财务经理。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制剂事业部财务经理、职工代表监事。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0-114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9日在四川广安富盈酒店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殷凤山先生召集并主持。

  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9日以邮件、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现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殷凤山先生、殷平女士、尤劲柏先生、陈亚峰先生、单永祥先生和吴汉存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6)及相关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现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选举周友梅先生、周献慧女士、乔法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6)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变更承诺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江苏高投创新价值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高投科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江苏高投宁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变更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的关于减持股份的部分承诺条款。关联董事尤劲柏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变更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7)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完成了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将由116,142,600股变更为116,233,6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116,142,600元变更为116,233,600元,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结合实际生产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就上述事项对《公司章程》的注册资本、股本条款进行修改,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代理人办理后续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8)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0年12月7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筹办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119)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备查文件

  1、《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0-115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9日在四川广安富盈酒店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3名监事出席现场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缪永国先生主持。

  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9日以邮件、通讯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现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选举缪永国先生、王晋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6)及相关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变更承诺事项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变更公司股东江苏高投创新、江苏高投科贷、江苏高投宁泰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的关于减持股份的部分承诺条款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变更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7)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0-117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变更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丰山集团”)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江苏高投创新价值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江苏高投创新”)、江苏高投科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江苏高投科贷”)、江苏高投宁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江苏高投宁泰”)发来的《关于根据现行规定变更锁定期承诺的函》,江苏高投创新、江苏高投宁泰、江苏高投科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南京毅达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毅达”),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上述股东申请变更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的关于减持股份的部分承诺条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原承诺的背景及内容

  2017年5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减持细则》)第四条规定“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由于江苏高投创新、江苏高投科贷、江苏高投宁泰在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合计持股数超过5%,属于《减持细则》规定的大股东范畴,因此根据《减持细则》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要求,对公司出具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项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企业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本企业承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不违反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存在对所持发行人股份进行减持的可能性,累计减持最大股份数量为本企业所持全部发行人股份。如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上述减持股份数量本企业与本企业的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发行人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同时,本企业在减持前将提前将本企业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企业方可以减持企业股份(如涉及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首次卖出前,将至少提前15个交易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提示发行人予以公告)。

  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等中国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则关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本企业违反承诺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发行人所有,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从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扣除与本企业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等额的现金分红,并收归发行人所有。

  3、本企业承诺将严格按照《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草案)》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履行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并实施利润分配。本企业承诺根据《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在相关股东大会/董事会进行投票表决,并督促发行人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二、承诺变更的原因

  2020年3月6日,中国证监会颁布《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17号)及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以下统称“创投减持特别规定”)均规定了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创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创投基金),在其所投资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后,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相关规则。同时,《创投减持特别规定》规定创投基金减持其持有的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创投减持特别规定未作规定的,适用《减持细则》的相关规定。

  江苏高投创新、江苏高投科贷、江苏高投宁泰均是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创投基金,满足《创投减持特别规定》减持规定。

  三、变更后的承诺

  此次江苏高投创新、江苏高投科贷、江苏高投宁泰仅对上述承诺事项中第2点涉及采取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承诺进行相应变更,其他承诺内容不发生变化,变更后的承诺具体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企业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本企业承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不违反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存在对所持发行人股份进行减持的可能性,累计减持最大股份数量为本企业所持全部发行人股份。采取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方式减持的,按照减持届时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予以执行;上述减持股份数量本企业与本企业的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发行人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同时,本企业在减持前将提前将本企业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企业方可以减持企业股份(如涉及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首次卖出前,将至少提前15个交易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提示发行人予以公告)。

  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17号)、《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中国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则关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本企业违反承诺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发行人所有,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从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扣除与本企业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等额的现金分红,并收归发行人所有。

  3、本企业承诺将严格按照《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履行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并实施利润分配。本企业承诺根据《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在相关股东大会/董事会进行投票表决,并督促发行人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四、变更承诺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19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变更承诺事项的议案》,同意江苏高投创新、江苏高投科贷、江苏高投宁泰变更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的关于减持股份的部分承诺条款。尤劲柏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江苏高投创新、江苏高投科贷、江苏高投宁泰应就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股东江苏高投创新、江苏高投科贷、江苏高投宁泰申请变更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的关于减持股份的部分承诺条款,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变更承诺事项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变更公司股东江苏高投创新、江苏高投科贷、江苏高投宁泰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的关于减持股份的部分承诺条款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江苏高投创新价值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高投科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江苏高投宁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根据现行规定变更锁定期承诺的函》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0-118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0年9月22日为授予日,向10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9.10万股,授予价格为16.06元/股。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公W[2020]B115号《验资报告》,截至2020年10月27日,公司注册资本由116,142,600元增加至116,233,600元,股份总数由116,142,600股增加至116,233,600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完成了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向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0-111)。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结合实际生产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就上述限制性股票授予导致公司注册资本、股本变动事宜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暨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因上述变更事项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代理人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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