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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签订采购框架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0-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本合同为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合光能” 、“公司”或“买方”)采购合作框架协议,公司拟于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期间向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股份”)下属公司天津环欧国际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欧国际”、“合同对方”或“卖方”)采购210尺寸单晶硅片,合计数量不少于12亿片,预估合同总金额约65.52亿元(含税,根据当前市场价格测算,实际合同交易总额以最终成交金额为准)。

  合同生效条件及履约期限:合同签订需经双方盖章(合同专用章/公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合同为年度采购合作框架协议,合同签订有助于公司进一步稳定供应链,对公司2020年业绩没有直接影响。

  特别风险提示:

  1.合同条款中对采购定价机制、数量、交付等作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双方因合同标的价格波动或采购需求波动产生的履约风险较小;但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2.受全球经济形势、贸易争端及行业阶段性供需变化等因素影响,近年来国内单晶硅片价格波动较大,合同签订有助于公司进一步稳定供应链,对公司未来年度业绩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合同审议程序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本着长期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公司与中环股份下属公司环欧国际签订单晶硅片采购框架合同,公司在2021年度向合同对方采购210尺寸单晶硅片,合计数量不少于12亿片,预估合同总金额约65.52亿元(含税,根据当前市场价格测算,实际合同交易总额以最终成交金额为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标的情况

  合同约定2021年1月-2021年12月期间,天合光能向合同对方采购210尺寸单晶硅片,合计数量不少于12亿片,合同交易总额以最终成交金额为准。

  2.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对方名称:天津环欧国际硅材料有限公司

  (2)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208-11

  (3)注册资本:46,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张长旭

  (5)股权结构:中环股份间接持有环欧国际100%股权,环欧国际为中环股份太阳能硅片销售公司。

  (6)主营业务:太阳能单晶硅片销售业务。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自主经营。

  (7)中环股份是公司重要的供应商合作方之一,与公司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环欧国际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8)截至2019年12月31日,环欧国际总资产为23.71亿元,净资产5.97亿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119.01亿元,净利润0.25亿元。

  三、合同主要条款

  1.规格、数量:双方约定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买方向卖方预计采购的210尺寸单晶硅片数量不少于12亿片,双方需在2020年12月31日前确认2021年的月度交货计划。

  2.定价模式:以卖方交付买方要求的规格产品正式报价为基础,卖方需确保在符合双方产品技术要求的情况下,优先考虑给予买方最惠待遇。

  3.交货时间及付款方式:按合同双方每月签订的采购订单中的具体约定履行。

  4.履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5.结算方式:根据合同约定支付部分预付款(可用于抵扣货款),每批次产品发货当日以银行承兑或电汇方式支付等额货款。

  6.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时,买卖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合同签订需经双方盖章(合同专用章/公章)后生效,合同下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为2021年度采购合作框架协议,合同签订有助于公司进一步稳定供应链,对公司2020年业绩没有直接影响。

  本次采购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是基于双方长久以来的战略合作关系,将有助于公司及时有效应对市场环境变化,确保公司供应链的长期稳定,为公司210尺寸光伏电池和组件的产能规划落地和市场拓展提供有力保障,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

  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合同的履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会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1.合同条款中对采购定价机制、数量、交付等作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双方因合同标的价格波动或采购需求波动产生的履约风险较小;但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2.受全球经济形势、贸易争端及行业阶段性供需变化等因素影响,近年来国内单晶硅片价格波动较大,合同签订有助于公司进一步稳定供应链,对公司未来年度业绩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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