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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0-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以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资金的额度和权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1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市支行购买了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虽属于保本型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剧烈波动的影响。

  2、资金的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职业道德风险。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的投资品种。财务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通报公司经营管理层,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公司持有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不能用于质押。

  2、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金融机构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需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四、 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的未到期余

  额为21800万元(含本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批授权的投资额度。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各银行签署的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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