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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0-08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回购事项概述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2020年11月12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即2020年11月12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87)。

  二、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0年11月19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641%,最高成交价为49.6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8.8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931,11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其他说明

  1、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于2020年11月19日首次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2020年11月12日至2020年11月18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8,589,900股的25%(即2,147,475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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