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0-06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0日在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60),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于2020年11月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1月26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26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19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19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成都市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10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大会审议议案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丁立国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田立新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吕涛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郑平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秦亮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周顺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杨波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黎军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刘志强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01选举马晖为第十二届监事会监事;
3.02选举王辉为第十二届监事会监事。
(二)议案相关事项说明
1、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以上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三)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传真登记、信函登记。
(四)登记时间:2020年11月24日、11月25日(上午9:30至下午16:00)。
(五)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受托人请携带身份证件及相关文件到场,法人授权等相关文件均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七)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10层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10051
联系电话:(028)68539558 传真:(028)68539800
联系人:宋晓萌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公司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代码为“360593”,投票简称为“大通投票”。
(三)股东网络投票的具体程序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93”,投票简称:“大通投票”。
2、填报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均为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
(如表一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1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26日上午9:15—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生)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授权受托人对大通燃气下述提案表决如下:
委托人授权受托人对大通燃气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备注: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意见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单位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2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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