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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第二期)挂牌转让公告

  证券代码:600998           证券简称:九州通       公告编号:临2020-125

  转债代码:110034           转债简称:九州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优先股代码:360041

  ● 优先股简称:九州优2

  ● 每股面值:人民币壹佰元

  ● 发行价格:人民币壹佰元

  ● 本次挂牌总股数:800万股

  ● 计息起始日:2020年9月24日

  ● 挂牌日(转让起始日):2020年11月26日

  一、本期发行优先股概况

  (一)本期发行优先股获中国证监会核准

  2020年3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2020年4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89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优先股。本次优先股采用分次发行方式,本期发行800万股(以下简称“本期发行”、“本期非公开发行”)。

  (二)本期发行优先股的主要条款

  

  (三)本期发行优先股的结果

  本期发行优先股的发行对象共2名,符合《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期发行的基本情况如下:

  

  (四)验资情况及优先股登记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期发行优先股事项的验资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9月24日出具的《关于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第二期)申购资金到位的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0 )010062号),截至2020年9月24日止,本期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申购资金专用账户,即中信证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莎支行开立的0200012729201090571号账户已收到九州通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申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捌亿元整(RMB800,000,000.00元)。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9月25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0)010063号),截至2020年9月25日止,九州通本期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用等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人民币5,415,094.3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柒亿玖仟肆佰伍拾捌万肆仟玖佰零伍元陆角陆分(RMB794,584,905.66元),均为货币资金,全部计入其他权益工具。

  2、本期发行优先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证券登记手续情况

  本期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已于2020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手续。

  二、关于本期发行优先股符合挂牌转让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589号)、《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发行情况报告书(第二期)》,公司本期发行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优先股的数量为800万股,按票面金额(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票面股息率为6.02%,发行对象为2名符合《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公司认为,公司本次挂牌转让符合《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优先股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优先股挂牌转让的条件。

  三、本期发行优先股的挂牌转让安排

  (一)本期发行优先股挂牌转让的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函[2020]2601号)同意,公司本期发行优先股将于2020年11月26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挂牌转让。有关情况如下:

  1、证券简称:九州优2

  2、证券代码:360041

  3、本次挂牌股票数量(万股):800

  4、挂牌交易所和系统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

  5、证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二)本期发行优先股转让的提示事项

  本期发行优先股转让实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优先股业务试点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本期发行优先股的转让。投资者在参与优先股投资前,应详细参阅上海证券交易所优先股相关的业务规则。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优先股业务试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期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挂牌转让后,其投资者不得超过200人。上海证券交易所按照时间先后顺序对优先股转让申报进行确认,对导致优先股投资者超过200人的转让申报将不予确认。

  四、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发行的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申请转让符合《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优先股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之相关规定。

  五、法律意见书

  公司聘请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海润天睿”)作为本期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海润天睿就公司本期发行优先股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转让事宜出具法律意见,海润天睿认为,公司本次申请转让符合《公司法》《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优先股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优先股申请转让的条件。

  特此公告。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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