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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C53版)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下转C55版)

  (上接C53版)

  开展买方信贷业务,原买方信贷客户是否选择与本公司继续合作存在不确定性,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五)存货金额较大的风险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1,400.91万元、14,656.32万元、14,539.63万元和13,810.61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7.97%、43.40%、45.68%和41.58%。公司存货金额较大主要是由公司产品特点、生产经营模式决定的:

  1、公司主导产品冷成形装备属于大中型装备,加工程序复杂、加工难度较高,相应生产周期较长,从原材料购进,到组织加工、装配,再到安装调试、发货,一般历时3-5个月;

  2、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市场需求不断丰富产品系列,导致公司存货中原材料、在产品和库存商品较高。

  随着产销规模的扩大以及产品系列的增加,存货占用公司营运资金可能会进一步增加,若不能提高生产计划和存货管理水平,可能会导致存货周转率下降、资金周转出现困难等情况,从而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负面影响。此外,若未来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市场竞争加剧,将可能导致大幅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风险。

  (六)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2020年春节前后,全国多地相继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各地政府陆续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并通过延长春节假期、推迟企业复工时间、实施交通卫生检疫等方式阻断疫情传播。新冠肺炎疫情导致公司及上下游企业生产复工延迟,对公司2020年一季度原材料采购、产品制造、销售、货物运输造成不利影响。目前公司已全面复工复产,订单和销售情况良好,2020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较2019年同期均有所增长。

  但由于疫情的延续时间及影响范围尚不明朗,若疫情在全球范围内进一步持续或加剧,则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20年6月30日,公司已在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中披露了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经会计师事务所审阅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一)申报会计师的审阅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9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7-9月和2020年1-9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2020年7-9月和2020年1-9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天健审〔2020〕9974号),审阅意见如下:“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思进智能公司2020年第3季度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思进智能公司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发行人的专项说明

  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公司2020年1-9月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出具专项声明,保证审计截止日(2020年6月30日)后财务报表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已对公司2020年1-9月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出具专项声明,保证该等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

  公司2020年1-9月合并财务报表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同比2019年1-9月合并财务报表及相关财务信息未经审计,但相关财务数据均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数据选取口径与同比财务数据保持一致,其数据真实合理,与2020年1-9月的数据可比。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4、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公司202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7,653.97万元,较2019年1-9月增长19.60%;公司2020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473.22万元,较2019年1-9月增长37.45%;公司2020年1-9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205.47万元,较2019年1-9月增长26.91%。公司2020年1-9月在受到新冠肺炎疫情不利影响的情形下,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仍有一定的增长,主要原因是公司持续加大新产品研发力度,抓住我国特高压、5G基站、轨道交通建设等领域大力发展的机遇,不断拓展产品应用领域和市场,销售订单较为充足。2020年1-9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217.47万元,较2019年1-9月增加4,653.43万元,主要系公司2020年1-9月营业收入增长,相应“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以及公司2020年1-9月以票据背书支付货款较多,相应“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结合公司的在手订单、市场需求及公司产能等情况,公司预计2020年度营业收入区间为37,000.00万元至39,000.00万元,同比增长13.38%至19.5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区间为9,200.00万元至10,000.00万元,同比增长14.10%至24.0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区间为8,000.00万元至8,800.00万元,同比增长7.22%至17.94%。(上述2020年度财务数据系公司对经营业绩的合理估计,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亦不构成盈利预测)。

  (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产业政策、进出口业务、税收政策、行业周期及市场环境、业务模式、竞争趋势、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重大诉讼或仲裁、主要客户群体和供应商、重大合同条款及执行情况、安全生产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变更,也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ijin Intelligent Forming Machinery Co., Ltd.

  注册资本:6,029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忠明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0年6月14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12年6月27日

  住所:宁波高新区江南路1832号

  邮政编码:315103

  电话:0574-87749785

  传真:0574-88365122

  互联网网址:www.sijin.cc(中文)、www.machinesijin.com(英文)

  电子邮箱:nbsijin@163.com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方式

  公司是由宁波思进机械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2012年6月19日召开的创立大会暨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截至2012年3月31日账面净资产96,553,078.49元折为股本4,980万股,每股面值1元,净资产超过股本部分46,753,078.49元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2012年6月19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验〔2012〕191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2年6月18日止,公司已收到全体发起人所拥有的截至2012年3月31日止思进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96,553,078.49元,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司的折股方案,将上述净资产折合股本4,980万元,净资产与股本的差额46,753,078.49元计入资本公积。2012年6月27日,公司取得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3021500000194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4,980万元。

  (二)发起人

  公司是由宁波思进机械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设立时发起人及股本结构如下:

  三、有关股本的情况

  (一)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6,029万股,以本次公开发行新股2,010万股计算,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8,039万股,本次发行的股份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公司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二)前十名股东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前十名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四)发行人股本中涉及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股本中不涉及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

  四、发行人业务

  (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多工位高速自动冷成形装备和压铸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目前拥有SJBF系列多工位自动冷成形装备、SJBP系列零件多工位自动冷成形装备、SJNF系列多工位自动冷成形装备、SJNP系列特殊零件多工位自动冷镦复合成形装备、SJPF系列特殊零件多工位自动冷镦复合成形装备等五大系列一百二十余种规格的冷成形装备和SJ系列三十余种压铸设备。

  自公司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均围绕金属成形机床领域展开,产品种类有所丰富,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依靠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具有行业普遍采用的、稳定的经营模式。具体情况如下: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铸件、电器件、锻件、焊接件、钣金件、铜件、气动元件和轴承等。对于主要原材料,公司采取与供应商签订年度框架合同,在实际采购时再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的方式进行采购。公司与铸件、锻件等主要原材料供应商每半年调整一次价格,从而保证了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相对稳定。具体来讲,公司根据销售需求情况制定生产计划,生产中心根据生产计划并参考现有库存量的情况编制采购计划,然后向供应商采购原材料。公司建立了以生产计划为轴心的灵活采购模式,通过ERP系统中的合格供应商系统,保证了材料质量的可靠性和采购价格的合理性。

  公司建有动态、详细的合格供应商清单,建立了完整的供应商准入制度,供应商必须经生产中心、技术中心、质管部、财务管理部等多部门联合考核达标后才能进入公司的采购网络系统。公司在采购过程中合理、公正地对待所有的供应商,确保其合法权益。在长期生产经营中,公司与多家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供应渠道和良好的合作关系。

  2、生产模式

  公司的生产管理采取订单生产和备货生产相结合的模式,订单生产模式下,由客户提供个性化零部件的样品或图纸(一般为使用其他装备和工艺生产的零部件),公司组织销售部门、生产部门、技术部门召开讨论会,评估工艺可行性,评估通过后,销售部门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合同生效后,技术中心根据客户的定制要求进行个性化、专业化设计并生成物料清单,生产中心安排生产。备货生产模式下,销售部门根据近期市场销售情况,并结合市场预测编制销售计划;生产中心根据市场预测、销售计划、产成品库存情况,结合生产能力,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安排生产;备货生产模式下向客户最终销售时,需要根据客户的具体要求,对装备的模具进行个性化设计、定制,并对装备的工作行程、工件尺寸等具体指标进行个性化调整。

  公司已经建立了产品研发、金加工、整机装配、检测调试等所有工序在内的完整生产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为克服加工设备和生产场地的不足,提高供货速度,公司将加工技术难度较低、占用较多场地的部分铸件毛坯加工工序通过专业化的外协单位实现,满足了公司近年来业务增长的需要,提升了公司整体经济效益。外协加工件的加工方式相对简单,市场供应充足,加工费用金额占采购总额及营业成本的比例较低,公司对外协厂商不存在技术依赖。

  3、营销模式

  公司销售及客户管理工作由市场营销部负责,市场营销部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制定销售计划、协调计划执行、跟踪客户动态、进行客户管理等。

  营销模式方面,公司采取了直销的营销模式,主要通过参加国内外行业展览会、在专业杂志、网络媒体发布广告等方式进行产品推广和客户开拓,部分产品通过招投标方式进行销售。销售价格方面,公司采取“成本加成”的定价模式,即根据产品的直接成本费用、技术工艺价值确定基础价格,同时综合考虑市场环境、产品技术附加值、品牌附加值等因素以成本加成的方法确定最终的销售价格。在此定价模式下,公司产品销售价格进行不定期调整,时间间隔一般在五六个月左右。公司采用的原材料采购及产品销售定价模式能有效的应对材料波动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的影响,且公司调整销售价格的频率与供应商采购定价的调整频率基本保持一致,故可以较为及时的将材料价格波动传导至下游市场。

  公司上述主要经营模式涵盖冷成形装备和压铸设备。在结算模式方面,压铸设备与冷成形装备的结算模式存在一定的差异。由于公司以冷成形装备为主导产品和重点发展方向,且冷成形装备和压铸设备的客户重叠度较低,公司为了规避压铸设备客户信用风险,公司在压铸设备销售方面通常采取“款到发货”的结算模式。

  综上,公司主要业务流程具体如下:

  1、业务开发;公司通过参加国内外行业展览会、拜访下游企业、参与招投标、客户推荐、网络推广等方式与客户进行接洽,寻找业务机会;部分客户因公司拥有良好的业界口碑而主动与公司接洽。

  2、商务洽谈、技术沟通、签订合同;公司销售部门与客户进行商务洽谈,双方达成初步意向后,公司销售部门会同技术部门与客户进行技术沟通,并进行合同细节方面的商谈,敲定合同细节后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

  3、收取首付款、安排生产;合同签订后,根据合同约定,公司通常向客户收取合同金额30%左右的首付款。生产部门根据销售合同约定的产品型号及技术参数安排生产。公司通常备有一定数量和规格的原材料,如果公司库存原材料数量和规格不能满足生产需要,生产部门将信息反馈至采购部门,由采购部门向供应商及时订购。生产部门装配完成后进行设备调试,在设备参数指标达到合同要求后,公司邀请客户到公司现场进行试机。根据设备型号的不同,生产周期一般为3-5个月。

  4、收取合同约定的第二笔货款并发货;对于冷成形装备,现场试机达到客户要求后,公司向客户收取合同金额60%左右的货款;若客户采取买方信贷方式付款,则以买方信贷方式支付剩余全部货款(对于压铸设备,公司通常情况下在发货前收取剩余全部货款)。收到第二笔货款后,公司安排发货至客户指定交货地点,客户检查后进行签收确认,公司依此确认收入。

  5、收取剩余尾款;产品质保期(通常为1年)结束后,公司向客户收取剩余的尾款。

  (三)主要原材料和能源

  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为铸件、电器件、锻件、焊接件、钣金件、铜件、气动元件和轴承等。目前,公司已与国内多家原材料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可确保公司生产所需各类原材料按质量要求及时供应。

  公司主要产品生产所需的主要能源为电力,由当地供电部门提供,电力供应充足。

  (四)行业竞争情况

  目前,我国冷成形装备行业竞争格局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为国际著名企业,凭借其较强的技术、品牌优势,在冷成形装备高端市场占据领先地位,面对国内巨大的市场需求和相对较低的生产成本,纷纷通过在国内建立独资企业、合资企业的方式占领部分国内市场,例如美国国民机器(National Machinery)在苏州设立外商独资企业苏州爱恩机械有限公司,意大利卡锣萨尔维(Carlo Salvi)在广州设立外商独资企业卡锣萨尔维(广州)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等。

  第二层次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掌握中高端冷成形装备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较大规模和一定品牌知名度的少数本土优势企业及台资企业,在中高端冷成形装备市场具有一定竞争力,与国际著名企业相比,国内优势企业对客户需求更为理解,服务方式更为灵活,具有明显的本土化优势。

  第三层次为规模较小、技术研发能力相对较弱的民营企业,此类企业由于市场知名度较低、产品性能及稳定性相对较差,主要在低端市场开展竞争。

  冷成形装备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资金密集型行业,没有政策性限制,虽然具有一定的进入门槛,但是行业内企业数量较多,市场竞争较为充分,市场化程度较高。

  压铸设备的行业竞争情况如下:

  目前国际知名压铸机厂商主要集中在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以瑞士布勒(Buhler)、德国富来(Frech)及日本宇部(UBE)和东芝(Toshiba)为代表的知名企业占据了全球市场主要份额,这些厂商大都成立较早,积累了较为深厚的行业经验。国外企业生产设备普遍较为先进,研发能力强,在整体技术水平上处于领先地位。随着近年来我国压铸机行业技术的不断进步,国产产品质量和技术含量不断提升,以力劲科技(00558.HK)、伊之密(300415)、苏州三基等为代表的压铸机制造商在实时控制压射技术、压铸机关键性能指标等关键技术方面已取得较大突破,整机制造水平已接近国外知名品牌。

  我国压铸机生产企业数量众多,生产区域较为集中,目前已形成了以上海、江苏、浙江为代表的华东产业群、以广东为代表的华南产业群以及东北产业群等。从市场竞争格局而言,我国压铸机行业集中度较低。虽然我国压铸机行业技术已取得长足进步,但国内压铸机高端市场仍被国际知名企业如瑞士布勒(Buhler)、德国富来(Frech)等公司占据。

  (五)行业地位

  目前,国内冷成形装备行业的企业数量较多,行业集中度较低,由于冷成形装备行业没有权威的销售统计数据,且行业内的主要企业均为非上市或者非公众公司,无法获取各行业的相关数据来分析公司的市场占有率。

  发行人为国内机械基础件行业提供了多种型号的多工位中、高端冷成形装备,部分产品实现了进口替代,其产品技术性能处于国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产品的部分技术性能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发行人多工位冷成形装备产销量在国内位居行业前列。2020年1月,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认定发行人在多工位自动冷镦机领域为宁波市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未来公司将在巩固现有行业地位的前提下,紧密跟踪行业发展趋势和客户需求,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扩大产能,完善提升营销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进一步扩大公司在国内企业中的领先优势,不断缩小与国际同行业知名企业的差距,不断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由于公司集中精力和资源致力于冷成形装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压铸设备的业务量相对较小,非公司的主导产品,公司在压铸机方面的技术积累以及市场占有率与国内外主要压铸机生产商具有较大的差距。

  五、主要资产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本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和运输工具等,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房屋及建筑物

  (1)自有房屋及建筑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的房屋及建筑物情况如下:

  注:根据公司与宁波国家高新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于2019年9月签订的《非住宅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公司已于2020年4月将协议约定的浙(2018)宁波市高新不动产权第0022578号证书所属面积为1,045.5平方米的土地,地上2,894.16平方米的有证房屋建筑物以及227.37平方米的无证房屋建筑物移交给征收单位,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变更。

  (2)租赁的房屋及建筑物

  报告期内,公司与宁波市科技创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宁波高新区国资厂房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标的物是1,500平方米的厂房及围墙等附属设施,该厂房位于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1832号南侧,扬帆路777号梅墟街道拆迁办北侧,用于存放物资材料等。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正在执行的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2020年9月1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止,租金为人民币12.64万元/半年。

  根据宁波国家高新区国有资产管理与会计核算中心于2019年4月22日出具的《证明》:“兹证明位于宁波高新区江南路1832号南侧(扬帆路777号梅墟街道拆迁办北侧),面积1500平方米的厂房及围墙等附属设施,已由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回购,该厂房原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工业用地,原产权证已经注销。现由宁波国家高新区国有资产管理与会计核算中心进行管理。截至本证明出具之日,上述厂房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等他项权利,不存在法律纠纷或潜在纠纷。”

  上述租赁厂房原产权证已注销,现由宁波国家高新区国有资产管理与会计核算中心进行管理,出租方未重新办理产权证,尚不具备办理租赁备案的条件。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用于租赁的房屋需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其他合法权属证明。且在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未按照规定办理登记的,可能被责令限期改正;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将被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上述租赁房产虽未履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存在程序瑕疵,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11号)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发行人与出租方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综上,发行人租赁房产不涉及集体土地或划拨地,虽然暂未办理租赁备案手续,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出租方有权进行出租,且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3)未取得产权证书的建筑物

  ① 已履行报批报建手续的临时建筑物

  为缓解生产场地紧张的现状,公司在向宁波市科技创业发展有限公司租赁的土地上建设生产车间。发行人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2012)浙规临建字第0207002号),由于该土地所有权非公司所有,因此不能正常办理建筑物所有权证。该建筑物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土地租赁协议,如宁波市高新区因发展需要终止租赁协议,公司需无条件同意,并不予任何赔偿。公司须自行拆除地面上建筑物,未在规定时间内拆除的,视为主动放弃,由政府或出租方统一拆除,政府或出租方不做任何赔偿或补偿。

  ② 未办理建筑规划许可手续的临时建筑物

  近年来,公司产品符合市场需求,市场开拓有力,为了在较短时间内满足客户需求,公司在未办理报建手续的情况下建设了部分临时建筑物,以解决公司生产加工场地面积不足的问题。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思进智能共有建筑面积4,599.49平方米的临时建筑物未办理报建手续,其中1,752.03平方米建筑物建在公司已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范围之内,2,847.46平方米建筑物建在公司租赁土地上,具体情况如下:

  注:仓库(一)原面积为1040.40平方米,根据公司与宁波国家高新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于2019年9月签订的《非住宅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公司已于2020年4月将协议约定的仓库(一)所属面积为227.37平方米的无证房屋建筑物移交给征收单位。

  上述未办理建筑规划许可手续的临时建筑物占公司生产办公用建筑物总面积的百分比较小,现在主要用于仓储和机械加工业务,公司主要生产、调试设备均安装在履行合法手续并取得相关所有权证的建筑物内,日常生产活动主要在履行合法手续并取得相关所有权证的建筑物内进行。虽然上述临时建筑物存在被相关部门责令拆除的风险,但是公司可在较短时间内将上述建筑内的相关业务转移至思进犇牛。因此,上述临时建筑物因责令拆除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影响较小。

  根据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分别于2019年6月3日、2019年8月13日、2020年3月13日和2020年7月14日出具的《证明》,自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7月14日期间,发行人未出现因违反土地管理和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受到处罚或可能被处罚的情形。

  根据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分别于2019年4月19日、2019年8月1日、2020年3月17日和2020年7月21日出具的《证明》,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20年7月21日,发行人在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未曾因违反房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而受到该局处罚。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于2020年4月24日出具了《确认函》:“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于现有厂区内建设有临时建筑物的事实,但鉴于该等临时建筑物主要为缓解公司生产场地紧张状况而建造,目前公司已取得新的生产建设用地,根据相关协议,公司将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现有厂区整体搬迁工作,故本局同意公司继续使用该等临时建筑物。该等临时建筑物在建设和使用过程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会因此受到行政处罚。”

  发行人位于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1832号的所有土地房产均已与政府相关部门签订征收协议,公司将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制定科学、合理的搬迁计划,综合考虑机器设备的新旧程度、性能及搬迁费用等因素,确定将各类机器设备搬迁至子公司思进犇牛生产基地继续使用或处置报废。公司已在取得的鄞州区GX07-02-07-03地块进行新的生产基地建设,该地块距离公司江南路的生产基地较近。新生产基地建成后,公司主要管理人员、销售人员、技术及生产人员将搬迁至新生产基地办公、生产,从而彻底解决思进智能的临时建筑物问题。

  ③ 思进犇牛未取得产权证书的建筑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思进犇牛未取得产权证书的建筑物主要是非生产用房,具体情况如下:

  思进犇牛未取得产权证书的建筑物不涉及子公司主要生产活动,主要为门卫室、配电房、储物间以及车间卫生间等。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李忠明、李梦思承诺:如果发行人及子公司因任何一处临时建筑物被拆除或者受到行政处罚,导致产生费用开支和相关损失,本人愿意全额承担。

  (4)江南路1832号生产基地搬迁情况

  ①已签订的搬迁协议

  2019年4月,公司与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土地整理中心(高新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收储方”)签订了《高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购协议》,约定由收储方收购公司位于江南路1832号的15,653.5平方米(约23.48亩)工业/工交仓储用地,收购价款为6,500.55万元(含房屋土地、设施设备和附属物的评估补偿补助奖励等)。公司需在2022年6月30日前将搬迁完毕的房屋土地交付给收储方,并协助收储方办理土地和房屋权属变更或注销手续。

  2019年9月,公司与宁波国家高新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签订《非住宅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协议约定被征收房屋地址位于江南路1832号,建筑面积为2,894.16平方米,土地面积为1,045.5平方米,征收补偿价款为853.32万元(含房屋评估值、货币补偿、停业停产损失补偿及其他补偿)。公司在签约期限届满之日起180天之前搬迁并腾空房屋,被征收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由征收方代理申请注销登记。

  ②搬迁进度及安排

  根据《高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购协议》的约定,公司需在2022年6月30日前将江南路1832号的15,653.5平方米(约23.48亩)工业/工交仓储用地搬迁完毕的房屋、土地交付给征收方。截至目前,该地块上的房屋、机器设备仍在正常使用,公司将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制定科学、合理的搬迁计划,综合考虑机器设备的新旧程度、性能及搬迁费用等因素,确定将各类机器设备搬迁至子公司思进犇牛生产基地继续使用或处置报废。

  根据《非住宅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的约定,公司需在签约期限届满之日起180天之前搬迁并腾空1,045.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上的房屋。公司已于2020年4月将协议约定的面积为1,045.5平方米的土地,地上2,894.16平方米的有证房屋建筑物以及227.37平方米的无证房屋建筑物移交给征收单位。

  公司已在取得的鄞州区GX07-02-07-03地块进行新的生产基地建设,该地块距离公司江南路的生产基地较近。项目建设期预计从2019年10月至2021年9月,项目建成日期早于2022年6月30日,为公司的搬迁工作预留了较为充足的时间,届时公司主要管理人员、销售人员、技术及生产人员将搬迁至新生产基地办公、生产。

  目前,新生产基地2#、3#厂房已结顶,1#厂房、研发车间及地下室目前正在进行土建施工。新冠疫情对新生产基地的建设总体进度未造成重大影响,新生产基地预计能够按期完工,且计划在2021年下半年陆续投入使用,近期新冠疫情不会对发行人搬迁计划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5)公司房屋建筑物的屋顶对外出租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房屋建筑物的屋顶对外出租情况如下:

  2016年12月19日,思进犇牛与浙江鸿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签订《屋顶租赁合同》,约定思进犇牛将其1#厂房的屋顶租赁给浙江鸿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作为浙江鸿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建设安装太阳能光伏电站使用,租赁面积为31,429平方米,租赁期为20年,自2017年1月1日至2036年12月31日,年租金为220,000元。

  2、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思进犇牛拥有的主要生产设备如下:

  单位:万元

  (二)主要无形资产

  1、注册商标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思进犇牛拥有的商标情况如下:

  公司及子公司思进犇牛对上述商标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思进犇牛不存在任何由其他主体对本公司提起的关于商标方面的诉讼或仲裁事项,亦不存在本公司对其他主体提起的关于商标方面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综上,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自行申请的方式取得商标权,已取得完备的权属证书,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对其商标权的行使无限制,不存在商标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

  2、土地使用权

  (1)已取得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思进犇牛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产权情况如下:

  (下转C5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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