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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11         证券简称:新光光电         公告编号:2020-04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副董事长王玉伟先生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已超过3个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现由公司董事长康为民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

  特此公告。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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