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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国盛金控        公告编号:2020-06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书面通知于2020年11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0年11月21日20:00-22:00以电子邮件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总经理办理“17国盛金”债券存续期内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顺利开展“17国盛金”相关工作,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17国盛金”债券存续期内相关事项,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1)向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议案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内,并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2)在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决定及办理本债券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上述授权在“17国盛金”债券存续期内有效,至本次债券相关发行文件及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终止。如在“17国盛金”存续期内有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未尽事宜,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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