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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0-05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 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近日,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视觉中国”)收到银行反馈的担保合同如下:

  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签订《借款保证合同》及《借款质押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联景国际有限公司向上海银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600万元,担保期限为履行债务的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另外,为上述贷款提供存单质押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400万元,担保期限至债务履行完毕。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夏视觉(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上海银行签订《借款保证合同》,为联景国际有限公司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担保期限为履行债务的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2. 担保额度的审批情况

  2020年3月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中为联景国际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00万元;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联景国际有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上述担保授权期限分别自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额度发表了独立意见,并经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4日、2020年3月20日、2020年4月29日、2020年6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视觉中国: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视觉中国:关于2020年度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视觉中国: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视觉中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视觉中国: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视觉中国: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审批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联景国际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9月4日

  注册地:8/F., Golden Star Building,20-24 Lockhart Road,Wanchai, Hong Kong

  董事:柴继军

  已发行股份数:普通股100股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联景国际有限公司资产总额54,180.41万元,负债总额30,583.05万元,银行贷款总额15,081.5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0,583.05万元,净资产23,597.36万元,营业收入72.37万元,利润总额-1,008.21万元,净利润-1,008.02万元,资产负债率56.45%;截至2020年9月30日,联景国际有限公司资产总额52,844.94万元,负债总额30,007.00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0,007.00万元,净资产22,837.93万元,营业收入26.55万元,利润总额-202.74万元,净利润-202.74万元,资产负债率56.78%。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保证合同》

  保证人:华夏视觉(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债务人:联景国际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8,000万元

  担保期限:履行债务的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担保范围:质权人在主合同项下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律师费)。

  2.《借款保证合同》

  保证人: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债务人:联景国际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5,600万元

  担保期限:履行债务的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担保范围:质权人在主合同项下所享有的70%债权,包括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律师费)。

  3.《借款质押合同》

  出质人: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债务人:联景国际有限公司

  质权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质押担保

  质物:视觉中国于上海银行的存单,金额人民币2,400万元

  担保金额:人民币2,400万元

  担保期限:至债务履行完毕

  担保范围:质权人在主合同项下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实现质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律师费)。

  四、董事会意见

  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4日、2020年4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视觉中国:关于2020年度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视觉中国: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视觉中国: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视觉中国: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暨公司2019年报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余额为46,050万人民币,占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4.98%,均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与上海银行签订的《借款保证合同》及《借款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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