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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0-1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0年11月18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11月24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越爱路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非独立董事邵恒、王佶、赵骐及独立董事陈卫东、梁飞媛、王迁通过通讯表决方式与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苗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8)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0-118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股转暨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纪华通”)拟将持有的北京水果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果堂”或“标的公司”)7.44%的股权转让给关联法人广西腾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腾讯创投”)。本次交易在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下,经交易双方协商,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价格为人民币4,464万元。本次股转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水果堂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广西腾讯创投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该关联交易金额隶属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腾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500MA5P986Y6D

  法定代表人:李朝晖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0年1月6日

  住所:北海市工业园区吉林路23号北海工业园区创新创业基地1幢3楼A52室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深圳市腾讯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有广西腾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为深圳市腾讯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西腾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广西腾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水果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335587018A

  法定代表人:王重阳

  注册资本: 37.653684 万人民币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 2015年5月19日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利泽中园101号楼三层

  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软件开发;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文具用品;电脑图文设计、制作;企业管理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

  

  (三) 财务情况

  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的主要财务指标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标的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在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下,经交易双方协商,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人 民币4,464万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股权交易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交易双方: 

  甲方(出让方): 绍兴上虞贻赫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广西腾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目标股权: 股权出让方合法拥有并拟转让给股权受让方的目标公司7.44%的股权。

  3、股权转让价款:4,464万元

  4、税费:各方应当各自承担因本协议及本次交易而产生的所有税负、费用和开支。

  5、主要交割条件:

  (1) 已经就本次股权转让在主管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取得更新后的营业执照,完成新的董事委派。

  (2) 上虞贻赫已就本次股权转让取得其内部批准,包括但不限于其董事会决议通过,并以书面形式告知保证方。

  6、支付安排:交割条件满足或被投资者豁免之日后的15个工作日内,广西腾讯创投通过银行汇款的方式,一次性支付转让对价。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为公司带来约4,464万元的资金支持。本次转让水果堂全部股权,有利于公司收回投资成本,实现投资项目增值及退出,有利于推动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年七月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大股东,本年年初至本年三季度末,公司与上述大股东之各一致行动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金额为88,061.4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31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6)。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该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符合市场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此次涉及关联交易的资产处置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符合市场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0-117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11月24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越爱路6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其中监事黄伟锋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浙峰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关于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原则,不会对本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侵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关于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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