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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预重整债权 申报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ST节能     公告编号:2020-1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0年11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法院决定对全资子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预重整期间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0)。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决定对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院”)启动预重整(案号(2020)苏01破申76号),并指定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担任预重整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已于2020年11月23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披露了《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预重整公告》((2020)江苏冶金院管字第1号),公司于今日收到管理人递交的《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申报通知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主要内容:

  (一)债权申报期间和地点

  申报期限:2020年11月24日至2020年12月23日

  申报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2:00-4:30

  申报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52号A座603室,江苏院预重整管理人(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收。

  邮政编码:210012

  债权申报联系人:王静、张金忠

  联系方式:13584057807、15720616058

  (二)申报债权时应按照如下要求提供资料:

  1、申报人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需提供债权申报表、债权申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为律师的,提供律师执业证复印件)、送达地址确认书、关于受领分配银行账户信息的说明;

  2、申报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债权申报表、债权申报书、申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进行申报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为律师的,提供律师执业证复印件)、送达地址确认书、关于受领分配银行账户信息的说明;

  (三)债权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债权时应根据本通知的要求,完整地向管理人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人应自行留存一份申报资料;

  2、提交债权申报材料时,应向管理人提交所有证据材料的原件,供管理人核实。

  二、其他说明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通知书

  2、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表及其附件

  3、管理人关于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预重整的公告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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