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0-06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8月12日、2019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一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8月13日、2019年8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锁定期将于2020年11月26日届满,现将第一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锁定期届满后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和锁定期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股份。2019年11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6,043,800股已于2019年11月25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占公司总股本的1.08%。
根据《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即2019年11月26日)起12个月后开始分期解锁,锁定期最长为24个月。具体如下:
第一批解锁时点:自公司公告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60%。
第二批解锁时点:自公司公告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24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40%。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公司第一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锁定期将于2020年11月26日解锁,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60%,共计3,626,2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5%。
二、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安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锁定期届满后,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经管理委员会决定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2、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标的股票的转让作出限制性规定,或因股票流动性不足等市场原因导致标的股票未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持有人会议50%(不含50%)以上份额同意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相应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有人确定依据等事项,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的变更须经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锁定期满后所持股票全部解锁且全部出售,则本次员工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1/2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提前终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0-067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本次计划减持股东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本次计划减持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50,0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63%,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87,5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91%。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收到副董事长、总经理夏家信先生,董事、副总经理王从春先生,董事、副总经理陶长文先生,副总经理李恩平先生、孙彩军先生、李俊伟先生、贺玉先生分别出具的《计划买卖本公司股票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夏家信、王从春、陶长文、李恩平、孙彩军、李俊伟、贺玉。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拟减持股份人员的持股情况如下: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时间: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3、减持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减持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决定。
5、减持股份来源、拟减持数量上限及比例: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即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
截止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所涉股东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基本面也未发生重大变化。
4、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5、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计划买卖本公司股票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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