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0-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土地收储补偿事项概述
2020年9月25日,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佛山市南海种禽有限公司(以下称:南海种禽公司)“种鸡场”地块收储补偿事宜及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及补偿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将南海种禽公司“种鸡场”757,916.94平方米(约1136.87亩)地块交由佛山市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称:佛山市土储中心)进行收储,根据评估机构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及各方商议谈判的结果,收储及补偿总金额为952,340,105元,其中南海种禽公司收储补偿金额为871,539,721元,广东省广弘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广弘食品集团)权益补偿金额为80,800,384元;同意南海种禽公司、广弘食品集团与佛山市土储中心、广东佛高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称:佛高控股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及补偿协议书》,并执行协议约定的事项,以完成“种鸡场”地块的土地收储、补偿及搬迁等工作;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和组织实施与本次土地收储补偿相关的一切事宜,本授权有效期至本次土地收储补偿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止。
2020年9月25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南海种禽公司和广弘食品集团就上述收储补偿事项分别与佛山市土储中心、佛高控股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及补偿协议书》以完成“种鸡场”地块的土地收储、补偿及搬迁相关工作,协议约定该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且完成各方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之日起生效。《关于佛山市南海种禽有限公司(以下称:南海种禽公司)“种鸡场”地块收储补偿事宜及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及补偿协议书>的议案》于2020年10月12日经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6日、2020年10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39、40、43)。
二、土地收储补偿事项进展情况
根据控股子公司南海种禽公司和广弘食品集团与佛山市土储中心、佛高控股公司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及补偿协议书》,近日控股子公司南海种禽公司和广弘食品集团分别收到首期土地收储补偿款435,769,860.50元和首期权益补偿款40,400,192元,占收储及补偿总金额的50%。
三、本期土地收储补偿款项对公司的影响
1、南海种禽公司本次收到的收储补偿款,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规定,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其中,属于对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有关费用性支出、停工损失及搬迁后拟新建资产进行补偿的,应自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应当分别下列情况进行处理:(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取得的搬迁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的金额后如有结余的,作为资本公积处理。
2、广弘食品集团本次收到的权益补偿款,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及补偿协议书》约定的事项及相关要求,进行会计处理。
上述事项的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土地收储补偿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佛山市南海种禽有限公司银行收款回单
2、广东省广弘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银行收款回单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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