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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0-1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20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1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慕英杰女士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阳江市阳东区景富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阳东区PPP模式整区推进村镇污水处理建设项目的建设能力,保障项目正常实施,公司拟为阳江市阳东区景富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东景富建设”)的融资事项提供担保。阳东景富建设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市分行申请贷款,公司拟为阳东景富建设提供不超过6.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阳东项目工程全部验收合格且政府第一笔政府付费达到支付条件并支付到阳东景富建设账户之日止,即在项目建设期提供担保。

  本次公司向阳东景富建设提供的担保主要是为了进一步提升项目建设能力,加快项目实施和回款进度,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阳东景富建设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山市环保产业有限公司100%持股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整体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为阳江市阳东区景富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山东希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山东希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希元”)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原支行申请人民币贷款15,000万元,董事会同意为该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主合同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为山东希元提供担保,能加快项目融资,顺利推进项目建设施工,有利于公司在循环经济领域的业务布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该笔借款有充分的风险控制措施,整体担保风险可控,故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为山东希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0-104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阳江市阳东区景富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阳江市阳东区景富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阳东区PPP模式整区推进村镇污水处理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阳东项目”)的建设能力,保障项目正常实施,阳江市阳东区景富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东景富建设”)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市分行申请贷款,董事会同意为阳东景富建设提供不超过6.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阳东项目工程全部验收合格且政府第一笔政府付费达到支付条件并支付到阳东景富建设账户之日止,即在项目建设期提供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提供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阳江市阳东区景富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年09月18日

  3、注册地点:阳江市阳东区合山镇牛栏村内325国道旁厂房

  4、法定代表人:罗关典

  5、注册资本:23,505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道路工程、架线和管道工程、工矿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勘察、规划、设计、建设、经营管理及运营维护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建筑装饰材料、建筑机械、建筑设备批发、零售;投资广告服务业;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承接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服务;环保工程技术咨询;污泥、中水回用、回收技术研究和应用;市政环卫保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股60%,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山市环保产业有限公司持股40%。阳东景富建设为公司项目子公司。

  8、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中2019年12月31日数据经审计,2020年9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9、经核查,阳东景富建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阳东项目工程全部验收合格且政府第一笔政府付费达到支付条件并支付到阳东景富建设账户之日止

  3、担保额度:不超过65,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向阳东景富建设提供的担保主要是为了进一步提升项目建设能力,加快项目实施和回款进度,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阳东景富建设为公司及中山环保100%持股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整体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90,965.51万元,占2019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5.37%,占2019年末公司经审计总资产的4.36%,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其他

  本次担保事项披露后,如果担保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会及时披露相应的进展公告。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0-105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山东希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山东希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山东希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希元”)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原支行申请人民币贷款15,000万元。董事会同意公司为该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主合同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提供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东希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9年11月8日

  3、注册地点: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开发区湖畔丽园小区西侧C2号楼07号商铺

  4、法定代表人:王静

  5、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废活性炭回收再生利用;活性炭生产、销售;危废综合利用技术及产品应用技术研发、销售;危废综合利用设备研发与制造;危险废弃物收集与储存;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料制造;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危险废物治理、其他污染治理;环保服务咨询业务(以上经营范围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东方园林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持股65%,北京宜方宏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持股35%。

  8、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注:山东希元为2020年新建项目,无2019年财务数据,2020年数据未经审计)

  9、经核查,山东希元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主合同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

  4、风险控制措施:

  (1)山东希元以自有土地(评估价值约1492万元)为本次借款事项提供抵押担保;

  (2)山东希元股东北京宜方宏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山东希元法定代表人王静为本次借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两方同时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山东希元提供担保,能加快项目融资,顺利推进项目建设施工,有利于公司在循环经济领域的业务布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该笔借款有充分的风险控制措施,整体担保风险可控,故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90,965.51万元,占2019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5.37%,占2019年末公司经审计总资产的4.36%,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其他

  本次担保事项披露后,如果担保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会及时披露相应的进展公告。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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