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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直销平台开展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在本公司直销平台(含网上直销和直销柜台)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如下:

  一、优惠活动时间

  自2020年11月27日15:00(含)起,结束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及适用优惠费率的基金范围

  1、投资者通过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D类份额(东方红货币D,代码007865)赎回转申购(含定期定额赎回转申购)至本公司所管理的所有其他公募基金(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其他基金份额、东方红6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除外)时,若原申购费率不为零,按照原申购费率的10%执行。如原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的,按照原申购费用执行,不再参与本次费率优惠活动。

  2、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平台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截至2020年11月27日已成立的本公司管理的所有公募基金时,优惠费率按照原申购费率的40%执行,如原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的,按照原固定费用执行,不再参与本次费率优惠活动。对于通过直销中心申购且实施差别申购费率的养老金客户,其在申购时仍适用基金招募说明书中规定或经公告的养老金客户的原差别申购费率,不再参与上述费率优惠活动。

  3、投资者通过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A类份额(东方红货币A,代码005056)、B类份额(东方红货币B,代码005057)和E类份额(东方红货币E,代码005058)转换转出(含定期定额转换转出)至截至2020年11月27日已开通与上述基金之间转换功能的其他基金时,若原申购补差费率不为零,按照原申购补差费率的40%实施,如原申购补差费适用固定费用的,按照原申购补差固定费用执行,不再参与本次费率优惠活动。对于通过直销中心申购并实施差别申购费率的养老金客户,其在办理转换业务时,原申购补差费率按照“除养老金客户之外的其他投资者”的申购费率计算。

  三、重要提示

  1.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一定保证产品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欲了解参加本次优惠活动的上述基金产品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2.如有疑问,投资者可拨打客服电话或登录相关网址进行咨询:

  (1)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dfham.com

  (2) 客服电话:4009200808。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7日

  东方红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1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2020年11月30日(含)至2020年12月2日(含)东方红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暂停300万元以上(不含300万元)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的所有销售机构自2020年11月30日起(含)至2020年12月2日(含)暂停接受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单日累计金额300万元以上(不含300万元)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申请,即,如单个基金账户日累计申请金额超过300万元,按申请金额从大到小进行排序,若存在单笔金额超过300万元的申请,则对该笔申请不超过300万元(含300万元)的部分予以确认,其余申请(若有)不予确认;若单笔金额均未超过300万元,则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300万元限额(含300万元)的申请给予确认,其余不予确认。在暂停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业务正常办理。

  (2)本基金自2020年12月3日起(含)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3)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公司网站:www.dfha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9200-808咨询。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7日

  东方红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1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2020年11月30日(含)至2020年12月2日(含)东方红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暂停300万元以上(不含300万元)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的所有销售机构自2020年11月30日起(含)至2020年12月2日(含)暂停接受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单日累计金额300万元以上(不含300万元)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申请,即,如单个基金账户日累计申请金额超过300万元,按申请金额从大到小进行排序,若存在单笔金额超过300万元的申请,则对该笔申请不超过300万元(含300万元)的部分予以确认,其余申请(若有)不予确认;若单笔金额均未超过300万元,则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300万元限额(含300万元)的申请给予确认,其余不予确认。在暂停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业务正常办理。

  (2)本基金自2020年12月3日起(含)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3)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公司网站:www.dfha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9200-808咨询。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7日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

  公司为代理销售机构的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安基金”)协商,腾安基金自2020年11月27日起(含)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东方红睿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简称“东方红睿丰混合”,基金代码:169101)、东方红中国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东方红中国优势混合”,基金代码:001112)、东方红睿满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简称“东方红睿满沪港深混合”,基金代码:169104)、东方红优享红利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东方红优享红利混合”,基金代码:003396)、东方红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东方红策略精选混合”,基金代码:A类,001405、C类,001406)、东方红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东方红价值精选混合”,基金代码:A类,002783、C类,002784)和东方红配置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东方红配置精选混合”,基金代码:A类,005974、C类,005975)。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办理

  自2020年11月27日起(含)投资者可在腾安基金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上述基金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交易级差、业务办理具体时间及流程以腾安基金的规定为准。

  二、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017(拨通后转1转8)

  公司网站:www.txfund.com

  2、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址:www.dfham.com

  三、 重要提示

  1、腾安基金具体营业网点、业务办理方式及程序等,请投资者遵循腾安基金的相关规定。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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