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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0-07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尚未开庭审理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涉案的金额:1698.26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公司暂无法判断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石大海润石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大海润”)因与天津市原龙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龙化工”)买卖合同纠纷向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公司近日接到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缴费通知书》。本次诉讼的各方当事人情况如下:

  原告:青岛石大海润石化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中国(山东)青岛片区前湾保税港区上海路2号厂房506室(B)

  法定代表人:李贤东,执行董事

  被告:天津市原龙化工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化工街南(汉北路加油站旁)

  法定代表人:李连生,执行董事

  被告:李连生,男,汉族,系第一被告法定代表人。

  二、诉讼的案件事实、请求的内容及其理由

  1、案件事实:

  2019年5月份,原被告签署三份买卖合同,原告购买被告生产的粒碱,共付款14335900元。后被告未按合同约定发货,双方解除合同,被告未能退还货款。2019年8月份和2020年6月份,双方就还款问题签署协议,被告仅支付少部分货款(含少量以货抵债部分),余款未能退还。2020年10月底,被告已构成严重违约,无法如约还款,原告于11月中旬提起诉讼。

  2、诉讼请求:

  判令被告返还原告货款本金1389.74万元、逾期利息308.52万元(暂计算至2020年10月31日),以上共计1698.26万元,并判令被告支付自2020年11月1日至实际还款日的逾期付款利息(以本金为计算基数,按年利率15%计算,自2020年11月1日计算至被告还清之日);判令被告李连生就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令原告就被告天津市原龙化工有限公司所有的整套粒钾生产装置所属设备及附属设备享有优先受偿权;判令由被告承担保全费、担保费、案件受理费等全部诉讼费用。

  三、诉讼判决、裁定情况

  正在等待一审开庭通知,尚未进行庭审。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已申请诉讼保全,保全金额100万元。

  因上述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公司暂无法判断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最终影响需以后续法院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鉴于诉讼结果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市场风险,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0-074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0年11月23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0年11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 198 号石大胜华办公楼 A402 室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郭天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通过《关于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范围,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及整体盈利能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经审议,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与兖矿国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胜华创世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山东胜华国宏新材料有限公司(以工商注册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北京胜华创世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北京胜华创世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9220万元,增资完成后,北京胜华创世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将增加至人民币9720万元,公司仍持有北京胜华创世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0-075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山东胜华国宏新材料有限公司(以工商注册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

  ● 投资金额:8620.48125万元

  ● 特别风险提示: 设立投资标的尚需工商部门核准登记。投资标的成立后,可能会受宏观经济、行业竞争、市场需求变化、政策不确定性及运营管理等多种风险因素的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范围,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及整体盈利能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与兖矿国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兖矿国宏”)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胜华创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华创世”)共同出资设立山东胜华国宏新材料有限公司(以工商注册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

  (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合作方1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胜华创世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18A5K4F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10号院7号楼2层(02)201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于海明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经济贸易咨询;市场调查;自然科学研究;企业管理咨询。(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胜华创世为石大胜华的全资子公司。

  (2)合作方2基本情况

  名称:兖矿国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773198848H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77319.26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爱忠

  住所:邹城市昌宁路2888号

  成立日期:2005年04月12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碳酸二甲酯、液氮、液氧、液氩、硫磺、甲醇(包括工业甲醇、车用燃料甲醇、变性甲醇)、1,2-丙二醇、碳酸丙烯酯、液体二氧化碳生产及销售;火力发电;精对苯二甲酸、乙二醇、灰渣销售;房屋及机械设备租赁;84消毒液生产及销售;氢气的生产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股权结构: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9.58%;邹城市城市资产经营公司持股0.42%。

  该公司与石大胜华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山东胜华国宏新材料有限公司(以工商注册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住址:邹城市国宏大道8888号(以工商登记为准)

  注册资本:28734.9375万元

  经营范围:碳酸二甲酯、碳酸丙烯酯、1,2-丙二醇、一缩二丙二醇、粗丙醇、碳酰肼、丙二醇二乙酸酯生产、销售;甲醇、环氧丙烷、乙二醇、二氧化碳、水合肼、乙酸、乙二醇二乙酸酯、丙酸乙酯、丙酸丙酯的销售;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化工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不含国家限制产品)的研制、开发及技术服务;设备租赁;来料加工。(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最后核准为准)

  2.出资方式及比例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和出资方式如下:

  

  注:实物出资已进行评估。

  3.投资标的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人员安排

  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5名。其中,股东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胜华创世科技有限公司共委派3名董事,其中1名担任董事长;兖矿国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委派2名董事,其中1名担任副董事长。

  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为3名,其中包括1名职工代表监事和2名股东代表监事。其中,股东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北京胜华创世科技有限公司委派1名;兖矿国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委派1名。监事会主席由兖矿国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委派的监事担任。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二名,财务总监一名。

  三、该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公司与合作方的优势资源互补,有利于拓展公司业务范围,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及整体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本次对外投资资金以自有资金解决,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0-076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公司名称:北京胜华创世科技有限公司

  ● 增资金额:人民币9220万元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一、增资事项概述

  (一)增资事项基本情况

  1、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北京胜华创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华创世”)增资人民币9220万元,增资完成后胜华创世注册资本将增加至人民币9720万元,公司仍持有胜华创世100%股权。

  2、本次对胜华创世的增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北京胜华创世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胜华创世增资人民币9220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引起全资子公司控制权的变更。

  二、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 企业名称:北京胜华创世科技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18A5K4F

  3、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10号院7号楼2层(02)201

  4、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5、 注册资本:500万元

  6、 法定代表人:于海明

  7、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经济贸易咨询;市场调查;自然科学研究;企业管理咨询。(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8、 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9、 胜华创世为石大胜华的全资子公司。

  三、本次增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胜华创世进行增资,将进一步增强胜华创世的资金实力和运营能力,有利于解决其发展的资金需求,促进其更快、更好的发展,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对公司目前财务状况无不良影响。

  2、本次公司对胜华创世进行增资后,胜华创世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发生变更。

  四、本次增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增资可能面临子公司管理风险、业务经营风险等。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加强对胜华创世经营活动的管理,做好风险的管理和控制。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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