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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35         证券简称:利扬芯片        公告编号:2020-006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扬芯片”)于2020年11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1月20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利平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实现公司自有资金的有效利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收益,提升整体业绩,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以上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35         证券简称:利扬芯片        公告编号:2020-003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0年11月25日,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券商理财产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提请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9月2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05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1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7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6,05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5,109,441.95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0,942,558.05元。

  截至2020年11月5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0年11月5日出具了“天健验〔2020〕3-104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0年11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 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 额度及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券商理财产品等),公司在选择投资产品时,相关产品需属于风险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五) 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等协议,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 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 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和管理使用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并确保公司正常开展业务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6、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内,资金进行滚动使用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的要求,保荐机构同意本次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七、 上网公告文件

  (一)《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35         证券简称:利扬芯片        公告编号:2020-005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

  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0年11月25日,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扬芯片”)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利扬创芯片测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利扬创”)增资20,000.00万元专项用于实施“芯片测试产能建设项目”。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9月2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05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1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7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6,05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5,109,441.95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0,942,558.05元。

  截至2020年11月5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0年11月5日出具了“天健验〔2020〕3-104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0年11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根据《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基本情况

  鉴于“芯片测试产能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利扬创芯片测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利扬创”),公司拟以部分募集资金向上海利扬创增资20,000.00万元用于上述募投项目实施,其中:5,000.00万元作为实收资本,15,000.00万元作为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上海利扬创注册资本将由10,000.00万元增加至15,000.00万元。上海利扬创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上海利扬创的持股比例仍为100%。上海利扬创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募集资金,并对募投项目实施单独建账核算,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 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上海利扬创

  1、 基本情况

  

  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 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上海利扬创进行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上海利扬创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向其增资期间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

  六、 本次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款到位后,将分别存放于上海利扬创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定对上海利扬创、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监管。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利扬创和将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七、 专项意见说明

  (一)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上海利扬创增资20,000.00万元专项用于实施“芯片测试产能建设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以上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5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以上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三)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

  八、 上网公告文件

  (一)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35         证券简称:利扬芯片        公告编号:2020-004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扬芯片”)于2020年11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低风险投资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财务部门负责投资理财的具体实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 现金管理目的

  为了提高自有资金利用率,合理利用部分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 资金来源

  本次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 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 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本次现金管理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低风险投资产品。

  (五) 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 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七) 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 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投资收益,将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该项投资存在受市场波动影响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以及因发行主体原因导致本金受损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与金融市场变化情况,运用相关风险控制措施适时、适量介入,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6、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 专项意见说明

  (一)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低风险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进行现金管理。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为实现公司自有资金的有效利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收益,提升整体业绩,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的要求,保荐机构同意本次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五、 上网公告附件

  (一)《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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