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宝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20年11月30日起,本公司增加华宝证券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通过华宝证券办理列表中对应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华宝证券的规定为准。
注:易方达蓝筹精选混合型基金仅开放转换转入业务,转换转出业务暂不开放,具体开放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二、关于本公司在华宝证券推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该业务相关规定如下:
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2.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扣款金额:投资者通过华宝证券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起点金额为1元。华宝证券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在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华宝证券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华宝证券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或销售机构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上述基金申购具体确认时间及可查询时间以相关基金法律文件及公告通知为准。
4.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日常申购按相同的原则确认。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它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华宝证券的有关规定。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若今后华宝证券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进行调整,在不低于本公司对各基金设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的前提下,以华宝证券最新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费用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3.上述基金最新交易状态请关注本公司相关公告。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华宝证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57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57层
法定代表人:刘加海
联系人:刘闻川
联系电话:021-20515385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传真:021-20515593
网址:www.cnhbstock.com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30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易方达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整改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2020年11月18日发布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基金管理人对易方达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易方达证券公司分级基础份额简称“证券公司份额”,场内简称:证券分级,基金代码:502010;易方达证券公司分级A类份额场内简称:证券A,基金代码:502011;易方达证券公司分级B类份额场内简称:证券B,基金代码:502012)的基金合同进行了修改,基金合同修改涉及根据监管规定取消分级机制,并据此就易方达证券公司分级A类份额与易方达证券公司分级B类份额的终止运作,包括终止上市与份额折算等后续具体操作做了安排。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2020年底完成本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证券A与证券B按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为证券公司份额,并终止证券A与证券B的上市。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以及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整改前,证券分级、证券A与证券B仍可在二级市场正常交易,期间,证券分级、证券A与证券B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
2、本基金整改将证券A、证券B按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为证券公司份额。如果投资者在整改前以溢价买入或持有证券分级、证券A与证券B,折算后可能遭受因溢价消失带来的较大损失。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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