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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 002863         证券简称: 今飞凯达          公告编号: 2020-111

  债券代码: 128056         债券简称: 今飞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名称:今飞凯达,证券代码:002863)于2020年11月25日、2020年11月26日、2020年11月2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本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公司于2020年8月5日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2);公司于2020年11月23日披露了《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1),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数93,312,582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4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02.26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88,662,156.18元。公司和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婺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婺城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义乌支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签署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存储。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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