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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2020年12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全文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e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供投资者查阅。

  一、上市概况

  (一)股票简称:海融科技

  (二)股票代码:300915

  (三)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6,000万股

  (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1,500万股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三、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

  发行人: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金斗路666号

  联系人:王玮华

  电话:021-37560135

  传真:021-37560125

  (二)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于力、李鹏

  联系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4层

  电话:021-23153888

  传真:021-23153500

  发行人: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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