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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13       证券简称:路畅科技      公告编号: 2020-07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0年11月30日  14:00

  (2)网络投票:2020年11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09:15- 15:00任意时间段。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一路11号5栋C座9楼901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四)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张宗涛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人。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84,310,6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0.258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84,137,4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0.114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73,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44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73,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44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73,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443%。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三)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公司长期挂账的应付专利许可使用费的议案》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20年11月13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公司长期挂账的应付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310,6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20年11月13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6)。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310,6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洪羽 、武嘉欣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813       证券简称:路畅科技      公告编号: 2020-071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0年度(1~12月)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59)中预计:2020年1~12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为:-85.8%~-80.12%(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人民币-7,000万元至-5,000万元)。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亏损■扭亏为盈□同向上升□同向下降□其他

  

  二、业绩预告修正预审计情况

  公司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未经会计师事务所的预审计。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本次业绩出现重大变动的主要原因为:公司经过股东大会批准核销以前年度计提的应付专利许可使用费24,027,667.97美元(折合人民币约15,806万元),本次核销将增加 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人民币约15,806万元,均为非经常性损益。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上述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公司2020年度业绩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公布的2020年年度报告为准。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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