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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0-102

  转债代码:113583          转债简称:益丰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11月30日在湖南省长沙市金洲大道68号益丰医药物流园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董事徐新、何国良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毅先生召集并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聘任范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结束。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申请4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公司实际控制人高毅先生为以上授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该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此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高毅先生、高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2票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 2020-106

  转债代码:113583        转债简称:益丰转债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11月30日,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申请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高毅先生为本年度授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该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授信业务品种、担保期限与具体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最终结果为准,具体使用金额与授信方式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为确保融资需求,授权管理层办理具体授信手续。

  二、抵押担保物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高毅先生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该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实际控制人高毅先生作为关联方为公司授信业务无偿提供保证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解决了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体现了公司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0-103

  转债代码:113583         转债简称:益丰转债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本次监事会。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11月30日在湖南省长沙市金洲大道68号益丰医药物流园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斌先生召集并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申请4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公司实际控制人高毅先生为以上授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该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0-104

  转债代码:113583       转债简称:益丰转债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王付国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王付国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王付国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王付国先生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王付国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王付国先生任职期间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对王付国先生为公司规范运作和资本运营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0-105

  转债代码:113583       转债简称:益丰转债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范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范炜先生已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在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将范炜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结果无异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日

  附件:

  范炜先生简历

  范炜,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1年7月出生,身份证号码: 3507831981********,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2007年至2011年,任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经理、2011年至2017年任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室主任,2017年至 2018年任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机械行业分析师;2018年至2020年任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副总监。2020年8月至11月任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关系总监。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范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责任主体、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范炜先生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金洲大道68号益丰医药园

  联系电话:0731-89953989

  电子邮箱:ir@yddyf.com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0-107

  转债代码:113583       转债简称:益丰转债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益丰转债”开始转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可转债转股代码:191583

  ● 转股简称:益丰转股

  ● 转股价格:71.82元/股

  ● 转股期起止日期:2020年12月7日至2026年5月31日

  一、 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93号)核准,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6月1日公开发行15,810,09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158,100.90万元,发行期限6年。

  (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164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158,100.9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6月2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益丰转债”,债券代码“113583”。

  (三)根据有关规定和《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益丰转债”自2020年12月7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二、 益丰转债转股的相关条款

  (一)发行规模:人民币158,100.90万元

  (二)票面金额: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票面利率:第一年0.40%、第二年0.6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四)债券期限:自发行之日起6年,自2020年6月1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

  (五)转股期起止日期:2020年12月7日至2026年5月31日止

  (六)转股价格:初始转股价格为71.82元/股

  三、 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转股代码和简称

  可转债转股代码:191583

  可转债转股简称:益丰转股

  (二)转股申报程序

  1、转股申报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

  2、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益丰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本公司股票。

  3、可转债转股申报单位为手,一手为1000元面额,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一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转股时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债部分,本公司将于转股申报日的次一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兑付。

  4、可转债转股申报方向为卖出,价格为100元,转股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单。

  5、可转债买卖申报优先于转股申报。对于超出当日清算后可转债余额的申报,按实际可转债数量(即当日余额)计算转换股份。

  (三)转股申报时间

  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即2020年12月7日至2026年5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外:

  1、“益丰转债”停止交易前的可转债停牌时间;

  2、本公司股票停牌时间;

  3、按有关规定,本公司申请停止转股的期间。

  (四)转债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冻结并注销)可转债持有人的转债余额,同时记增可转债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额,完成变更登记。

  (五)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和所享有的权益

  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六)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可转债转股过程中如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

  (七)转换年度利息的归属

  “益丰转债”采用每年付息1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可转债发行首日,即2020年6月1日。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股份的可转债不享受当期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四、 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

  (一)初始转股价格和最新转股价格

  公司本次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71.82元,最新转股价格为71.82元。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约定,在“益丰转债”的存续期内,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按下述公式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和修正幅度

  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五、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益丰转债”的详细发行条款,请查阅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联系部门: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731-89953989

  电子邮箱:ir@yfdyf.com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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