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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20-058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12月1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0年11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4名,实到监事4名,其中监事黎小双先生书面委托职工监事来玮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实施《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增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责任心、使命感,更好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旨在保证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关于制定《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旨在保证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情况: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五、关于公司监事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六、关于公司董事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七、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20-060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2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2月17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江北区鸿恩路7号公司404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2月17日

  至2020年12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洪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0年12月17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会议议案资料刊登在本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3、4、5、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为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序召开,请出席现场会议并进行现场表决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提前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手续

  1.符合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条件的法人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登记方式及时间

  1.现场登记:2020年12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及传真请确保于2020年12月16日17时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信封或传真件上请注明“参加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四)登记地点:重庆市江北区鸿恩路7号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法律事务部)

  (五)出席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六)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 其他事项

  联系单位(部门):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法律事务部)

  联系人:李金艳

  电话:023-67952837

  传真:023-67952837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2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20-062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本次公司拟续聘审计机构的事宜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最早可追溯到1986年成立的中信会计师事务所,至今已有延续30多年的历史,是国内成立最早、存续时间最长,也是唯一一家与当时国际“六大”之一永道国际有七年合资经历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2000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2012年,信永中和由有限责任公司成功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注册资本:3,600万元。

  信永中和具有以下从业资质:

  (1)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首批获准从事金融审计相关业务;

  (3)首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

  (4)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

  信永中和是首批获得证券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从事过大量各类证券服务业务,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队伍。

  信永中和总部位于北京,并在深圳、上海、成都、西安、天津、青岛、长沙、长春、大连、广州、银川、济南、昆明、福州、南京、乌鲁木齐、武汉、杭州、太原、重庆、南宁、合肥和郑州等地设有23家境内分所。

  信永中和是第一家以自主民族品牌走向世界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于2014年正式发起创建ShineWingInternational(信永中和国际)国际会计网络,并在香港、新加坡、日本、澳大利亚、巴基斯坦、埃及、马来西亚、英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德国、台湾、泰国等国家和地区设有13家境外成员所、56个办公室。2019年度在InternationalAccountingBulletin(国际会计公报,简称IAB)公布的全球国际会计机构排名中位列第19位,是中国乃至亚洲独立会计品牌获得的最高排名。

  公司审计业务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以下简称“信永中和重庆分所”)具体承办。信永中和重庆分所成立于2014年7月30日,负责人为宋朝学,位于重庆市北部新区经开园金渝大道99号26-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000003051352642,已取得重庆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101365001)。信永中和重庆分所的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信永中和重庆分所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并已按信永中和统一的管理体系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内部管理制度。

  2.人员信息

  信永中和首席合伙人是叶韶勋先生,截止2020年6月30日,合伙人(股东)228人,注册会计师1814人(2019年末为1666人)。从业人员数量5919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800人。

  3.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2019年度业务收入为27.6亿元,净资产为1.2亿元。

  信永中和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00家,收费总额3.4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建筑房地产业、电力热力和燃气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与仓储物流业、金融业、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资产均值在196亿元左右。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信永中和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次、行政监管措施七次,无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担任的签字项目合伙人:阳伟先生,审计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05年至今从事审计相关业务,从事证券市场相关审计工作经验十三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拟担任项目独立复核合伙人:王重娟女士,审计合伙人,中国资深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行业全国领军人才。王重娟女士自1999年9月至今,从事证券业务已超过二十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业务,证券服务业务经验丰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拟安排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鲁磊,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六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独立复核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丰富的行业服务经验,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独立复核合伙人、项目负责经理(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2020年财报审计费用为12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38万元(含税),合计158万元(含税),系按照信永中和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人数以及人员级别、工作天数和相应收费标准收取的服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信永中和提供的相关材料,并对以往年度信永中和在公司审计工作中的表现进行评估,认为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

  (二)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发表事前认可意见,认为信永中和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同意将公司有关续聘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均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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