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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0-004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11月30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24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王晓明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建设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江西五星纸业有限公司增资40,000万元以投入募投项目的建设。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建设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5)。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12,443.9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513.23万元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6)。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7)。

  特此公告。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0-005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江西五星纸业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江西五星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五星”)。

  ● 增资金额:40,000万元。

  ● 本次增资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本次增资事宜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增资相关事宜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

  为顺利推进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对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建设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江西五星增资40,000万元,用于募投项目“年产20万吨食品包装纸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14号),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1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0.0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3,700,9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63,349,731.7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0,351,168.29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1月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字(2020)468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增资出资方式

  (一)现金方式出资

  五洲特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340,351,168.29元及其相应利息出资(具体金额以增资时募集资金专户全部余额为准)。

  (二)债权方式出资

  上述现金方式出资不足40,000万元的部分,由五洲特纸以其对江西五星纸业有限公司现有债权出资。

  本次增资完成后,江西五星纸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将由70,000万元变更为110,000万元。

  四、本次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五星纸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29099477051U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赵云福

  成立时间:2014年05月15日

  经营期限:2014年05月15日至2024年05月15日

  注册资本:70,000万元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银砂湾工业园

  经营范围:浆及浆板、机制纸的生产、销售;纸加工及纸制品的生产、销售;

  PE膜加工、销售;热电联产及其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关系

  江西五星纸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三)江西五星纸业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五、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江西五星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募投项目“年产20万吨食品包装纸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本次向子公司增资,有利于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及风险分析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江西五星将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及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次增资资金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已经于2020年11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江西五星纸业有限公司、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加强对江西五星经营活动的管理,防范和控制各项经营风险。

  七、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建设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八、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向全资子公司江西五星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满足项目资金需求,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向全资子公司江西五星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满足项目资金需求,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本次增资有利于增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资金实力,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0-006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五洲特纸”)于2020年11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2,443.94万元、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513.23万元(不含税),合计共12,957.17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14号),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1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0.0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3,700,9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3,349,731.7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0,351,168.29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1月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字(2020)468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20年11月20日出具了《关于衢州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10220号)。根据鉴证报告,截止2020年11月1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的实际已投资额为人民币12,443.94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12,443.9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公司为本次A股发行累计发生的发行费用总额为人民币6,334.97万元(不含税),其中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从募集资金中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合计3,066.04万元(不含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已支付的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20年11月20日出具了《关于衢州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10220号)。截至2020年11月13日,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513.23万元(不含税),其中承销费及保荐费141.51万元,支付其他发行费用(审计费及验资费、律师费、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371.72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人民币为513.23万元。

  五、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0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957.17万元置换募投项目前期投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11月20日出具了《关于衢州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10220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二)保荐机构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五洲特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情况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五洲特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五洲特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华创证券同意五洲特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距募集资金到账的时间未超过六个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四)监事会意见

  2020年11月30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距募集资金到账的时间未超过六个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特此公告。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日

  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10220号)》

  5、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0-008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3月31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具体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已同意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完成后,对《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两年。鉴于公司股东大会已对董事会进行授权,因此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改《公司章程》 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注册资本等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14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1万股,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字(2020)468号),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36,000万元变更为40,001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36,000万股变更为40,001 万股。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并于2020年1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2020年1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股票发行完成后,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均发生了变化,现拟将《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章程日期变更为2020年11月,并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公司将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0-003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11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24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董事长赵云福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建设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江西五星纸业有限公司增资40,000万元以投入募投项目的建设。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意见。

  内容详见《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建设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5)。

  (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12,443.9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513.23万元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意见。

  内容详见《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6)。

  (三)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年产20万吨食品包装纸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子公司江西五星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五星”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江西五星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江西五星纸业有限公司、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公

  司在确保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

  币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

  协议或合同等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意见。

  内容详见《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7)。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1万股,且公司股票已于2020 年1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6,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40,001万元,公司主体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根据公司股票发行情况及2019年3月31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修订《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部分条款并将其名称变更为《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章程日期变更为2020年11月。修订后的《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须报经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并以登记的《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为准。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委托指定具体经办人员办理公司章程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8)。

  特此公告。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0-007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1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 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在一年期内

  ● 现金管理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14号),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1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0.0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3,700,9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63,349,731.7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0,351,168.29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1月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字(2020)468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一年期内的投资产品。

  (四)决议有效期限

  自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相关要求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并由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保本型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的影响,不排除该等投资出现波动的风险。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一)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二)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五、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把控风险,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确保募集资金的安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共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五洲特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五洲特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五洲特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五洲特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特此公告。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12月2日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序号股东姓名或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1赵磊6561.061635.17416%2赵晨佳4350.000023.32055%3赵云福3355.000017.98631%4林彩玲2745.000014.71607%5宁波云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2.40001.13869%6嘉兴古道煦沣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44.61542.91971%7胡维德272.30771.45985%8姜云飞272.30771.45985%9罗邦毅136.15380.72993%10曹亮68.07690.36496%11林万明68.07690.36496%12赵云飞68.07690.36496%合  计18653.0769100.0000%

  序号发起人姓名或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1赵磊6561.061635.17416%2赵晨佳4350.000023.32055%3赵云福3355.000017.98631%4林彩玲2745.000014.71607%5宁波云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2.40001.13869%6嘉兴古道煦沣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44.61542.91971%7胡维德272.30771.45985%8姜云飞272.30771.45985%9罗邦毅136.15380.72993%10曹亮68.07690.36496%11林万明68.07690.36496%12赵云飞68.07690.36496%合  计18653.0769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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