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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账户完成解除冻结 暨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账户解除冻结的情况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因孙世君与公司全资孙公司茶花现代家居用品(滁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茶花”)、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滁州茶花厂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孙世君向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滁州中院”)申请财产保全对滁州茶花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银行存款4,300.00万元进行冻结。

  2020年11月23日,滁州茶花向滁州中院递交《变更财产保全账户申请书》,申请以滁州茶花自有资金置换被冻结的募集资金账户资金。2020年12月1日,滁州茶花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被冻结资金已全部解除冻结,并恢复正常使用。

  变更后,被冻结银行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账户解除冻结对公司的后续影响

  滁州中院已解除了对滁州茶花募集资金账户的冻结,并到相关银行办理了解除账户冻结手续,后续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行、经营管理造成不良影响,亦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经自查,公司业务开展和现金周转情况良好,流动资金充裕,本次一般账户被冻结资金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末(2020年9月30日)货币资金的11.73%,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行、经营管理造成实质性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诉讼事项尚未正式开庭审理,公司将持续关注该诉讼事项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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