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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2,335,686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12月9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全部为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旭升股份”)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流通股。

  (二)非公开发行限售股核准情况

  2020年5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71号),公司于2020年6月向26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335,686股。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414,702,796股变更为447,038,482股。

  (三)非公开发行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32,335,686股已于2020年6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四)非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为32,335,686股,发行对象共26名。本次发行对象、获配股数及锁定期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47,038,482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69,672,19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77,366,292股。

  2020年7月1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337,336,504股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不变,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2,335,686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14,702,796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有关承诺如下:

  (一)本次认购取得旭升股份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基于本次认购而享有的旭升股份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三)若基于本次认购所取得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四)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经核查,海通证券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2,335,686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12月9日。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七、上网公告附件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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