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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ST盈方            公告编号:2020-09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1日以邮件、微信方式发出,因相关事项较为紧急,会议于2020年12月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全体董事均参会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并作出决议:

  (一)《关于拟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已经届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相关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天健事务所协商确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二)《关于新增会计估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新增会计估计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确认,符合有关规定,能够更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财务会计信息更客观、真实和公允。同意公司本次新增会计估计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二、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ST盈方             公告编号:2020-098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1日以邮件、微信方式发出,因相关事项较为紧急,会议于2020年12月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并作出决议:

  (一)《关于拟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已经届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二)《关于新增会计估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新增会计估计是根据公司新增业务的实际情况做出的确认,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新增会计估计能够更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是必要的、合理的和稳健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此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二、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ST盈方              公告编号:2020-099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分别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原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已经届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相关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天健事务所协商确定。

  天健事务所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良好的诚信情况。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已就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前任审计机构亚太事务所进行了沟通,亚太事务所已明确其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对亚太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天健事务所已与亚太事务所完成了前后任审计机构的沟通工作。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2、人员信息

  

  3、业务信息

  

  4、执业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5、诚信记录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关于拟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在董事会召开前向我们提供了本议案相关的各项材料。我们认为,天健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允的审计服务,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公司拟聘任的天健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且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经验,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天健事务所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程序及表决情况

  (1)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同意聘任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报备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十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天健事务所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7、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ST盈方            公告编号:2020-100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会计估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分别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会计估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新增情况概述

  (一)本次会计估计增加原因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盈方微电子有限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科”)51%股权及WORLD STYLE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WORLD STYLE”)51%股份的交易已经完成,华信科及WORLD STYLE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鉴于华信科及WORLD STYLE的业务特性与公司其他业务存在差异,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匹配业务发展规模及业务特性,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公司针对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产生的应收款项差异,新增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应收款项--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二)本次新增会计估计执行日期

  本次新增会计估计自2020年9月25日开始执行。

  (三)新增内容

  针对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产生的应收款项新增按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应收款项--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坏账准备。

  (四)新增之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按组合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确认方法: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针对应收款项组合2,账龄组合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A-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B-房地产行业

  

  (五)新增之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按组合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确认方法: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针对应收款项组合2,账龄组合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A-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B-房地产行业

  

  C-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

  

  二、本次新增会计估计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新增会计估计基于本期新增业务,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新增业务相关会计估计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确认,符合有关规定,能够更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财务会计信息更客观、真实和公允。同意公司本次新增会计估计事项。本次新增会计估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此次新增业务相关会计估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实际业务情况,是必要的、合理的和稳健的。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新增相关会计估计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会计估计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新增会计估计是根据公司新增业务的实际情况做出的确认,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新增会计估计能够更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是必要的、合理的和稳健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此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新增会计估计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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