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98证券简称:青岛港公告编号:临2020-03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青岛市国资委”)拟将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港集团”)49%股权无偿划转至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省港口集团”),并取得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8月23日、2019年8月28日、2020年11月18日、2020年11月21日就上述股权无偿划转事项发布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划转暨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3)、《关于控股股东股权划转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4)、《关于控股股东股权划转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5)、《关于控股股东股权划转相关事项签署无偿划转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5)、《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6)、《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划转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7)。
2020年12月2日,公司收到青岛港集团《关于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通知》,确认青岛港集团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变更完成后,青岛市国资委持有青岛港集团51%股权,山东省港口集团持有青岛港集团49%股权。
至此,本次无偿划转事项已经全部完成。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青岛港集团,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青岛市国资委。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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