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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5118          证券简称:力鼎光电       公告编号:2020-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厦门银行

  ● 循环滚动购买的理财金额:25,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银行理财产品

  ● 理财产品期限:48天、95天、185天、186天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2020年8月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并由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35,5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低风险、期限不超过一年的短期保本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进行现金管理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低风险、期限不超过一年的短期保本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资金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79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2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04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471.65万元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576.3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7月24日出具的华兴所(2020)验字D-002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近期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以下理财产品: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本次投资理财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并已拟采取风险内部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投资。并保证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由证券部门及时予以披露;

  4、董事会对现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资金投向

  

  注:上述产品均设有投资冷静期条款:产品募集期结束后24小时内,若客户改变决定想撤销购买,厦门银行将遵从客户意愿,解除已签订的销售文件,退还客户的全部投资款项。即公司在购买产品的次日前,可以取消该等产品投资并申请退款。如若公司未取消投资,起息日为冷静期结束后的次日起。

  上述产品均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

  上述产品均为前次募集资金购买的产品到期赎回后的循环滚动投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产品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受托人厦门银行(股票代码:601187)为已上市金融机构。厦门银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2019年度财务数据经审计机构审计,2020年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82%,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更多的回报。本次委托理财的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期限较短,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具体影响以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虽投资均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保本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存在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2020年8月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并由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35,5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低风险、期限不超过一年的短期保本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等相关公告。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特此公告。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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