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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269   股票简称:美邦服饰  编号:临2020-06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前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董事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12月4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80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胡佳佳、刘岩、张玉虎、林晓东、张纯、沈福俊、郑俊豪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胡佳佳女士主持,经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张利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4日

  

  股票代码:002269   股票简称:美邦服饰  编号:临2020-067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辞职情况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胡周斌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胡周斌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职务,辞职后胡周斌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胡周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胡周斌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胡周斌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工作产生影响。

  胡周斌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胡周斌先生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 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情况

  2020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张利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会秘书个人简历见附件。

  张利女士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将张利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董事会秘书张利女士联系方式:

  电话:021-68182996;

  传真:021-68182838;

  电子邮箱:corporate@metersbonwe.com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4日

  附件: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个人简历

  张利女士,1966年9月7日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黑龙江商学院本科毕业。曾任职于哈尔滨化工六厂、(中港合资)哈尔滨亿滨化工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等职务。 2002 年 2 月加入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曾任财务管理中心副总监、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具有会计师资格及多年财会工作负责人经验。张利女士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张利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文件,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所需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拟任董事会秘书张利女士履历等相关资料,并了解相关情况,未发现

  有《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工作经验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的条件,能够胜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岗位职责的要求。公司提名、聘任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故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张利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职责事项。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纯、沈福俊、郑俊豪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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