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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0-06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情况概述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或“甲方”)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顶播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顶播投资”或“乙方”)于2020年7月31日签署了《财务顾问协议》,甲方委托乙方按其要求寻求投资并购标的(以下简称“并购项目”或“交易对方”,甲方和乙方合称“双方”),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担任并购项目的财务顾问。《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已于2020年8月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终止合作的原因及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近日,双方在各自资源整合过程中,资源无法有效进行匹配,因此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了《关于终止<财务顾问协议>的协议》,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双方确认,双方履行原协议过程中互相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原协议将于本协议生效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原协议终止日”)终止。

  2.双方承认及认可,双方在原协议项下均不存在需要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3.双方确认原协议下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费用共计人民币4.6万元,并且该等费用均已结清。双方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的付款义务。乙方应配合甲方于本协议生效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注销以甲方名义开立的银行共管账户。

  4.自原协议终止日起,除“保密”条款外,原协议项下任何条款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双方任何一方对其他方不再享有任何权利或承担任何义务。双方同意,就其因履行原协议而获得的另一方的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且该等保密义务不因原协议的终止而终止。

  5.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充分协商,协商无法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起诉。

  三、终止本次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本次合作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以及利润无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及股东权益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影响公司发展战略及规划。

  四、备查文件

  1、《关于终止<财务顾问协议>的协议》。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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